继承人如何领取被继承人的无密码存款
2018-12-08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证处,五大连池 164199)
个人储蓄存款,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存单可以支取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根据1993年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一、如何领取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的银行卡、存单、股票、基金等
按照法律规定,银行将存款给付给储户继承人的依据是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
1.办理公证是非诉讼程序,继承人之间对具体金额和遗产的分割无争议。继承人提供到公证处的被继承 (即存款人)名下无密码的存折、存单、股票、基金等凭证上能够体现具体金额的,公证员根据继承公证的相关要求直接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出具公证书。合法继承人凭公证书办理过户或支取手续。
2.通过法院裁决是诉讼程序,继承人之间对具体金额和遗产的分割有争议,由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下达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合法继承人凭法院的法律文书办理过户或支取手续。
二、如何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的继承人对其银行存款不掌握、不知道有无存款等相关事宜
办理无密码或密码已锁的存款继承,公证处需要知道存折或银行卡内的具体金额,但大多数当事人均不知道具体金额,银行又不让随便查询。为保障存款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便利当事人申办存款继承公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过户或者支付手续,2013年3月19日出台了《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证处在确定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身份后,并告知其提供相应的材料,依据 《通知》为当事人出具 《存款查询函》,当事人凭《存款查询函》可以顺利地查询出被继承人(即存款人)的个人银行存款信息以及银行管理、知悉的理财产品、股票、基金、信托等其他财产权益的关联信息。随后,公证员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并根据继承公证的相关要求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人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由任一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然后,在法院立案后,申请法院查询、调查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即可。法院做出判决后,继承人也可以很快取出存款。
三、如何办理存款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国《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公证也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1.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受扶养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扶着人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死亡后生效的单方民事行为。应当注意的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指由法律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公证申请人申办公证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被继承人的真系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存款凭证(如:存折、存单、银行存款凭证、银行的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有价证券、股权证明、股票清单等)。而且所有继承人要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3.遗嘱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所有继承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遗嘱原件,同时对遗嘱内容及遗产无争议且确认有效遗嘱的,或经公证的最后一份遗嘱,公证员予以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继承人凭公证书到银行办理过户或支取手续。
有些继承人觉得办理公证麻烦,所以放弃支取存款。银行对这些存款虽然负有随时支付义务,但由于继承人没能支取,这笔钱会一直保留于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