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意愿调查报告
——基于新疆库尔勒市的调查
2018-12-08王一山邵战林刘亚茹张明珠
王一山,邵战林,王 倩,刘亚茹,张明珠
(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乌鲁木齐830052)
一、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已步入老龄社会,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着越来越沉重的负担,“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将会对我国养老问题产生诸多积极影响。以房养老从广义上来讲,就是人们利用现有的房产通过一定的金融机制和变现形式,在其不影响居住的情况下实现价值上的流动,是传统养老方式的重要补充。从狭义上来讲,即反向抵押贷款。
在我国推行以房养老可以有效缓解政府养老保障工作的压力,对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又可显著降低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养老成本。但截至2016年6月30日,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武汉市等四大试点城市到期只有60户投保,并且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相关产品。
库尔勒市作为新疆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房地产事业也日趋成熟,实施“以房养老”已具备初步的条件。通过对库尔勒地区以房养老意愿的调查,可以了解本地区居民以房养老意愿的基本情况,进而分析以房养老在库尔勒地区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行政部门进一步推行以房养老提供资料借鉴。本项目研究有助于促进和完善库尔勒市住房养老保障制度,了解库尔勒地区以房养老意愿的基本情况,为探究库尔勒市“以房养老”的可行性提供帮助。
二、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调查者走访了库尔勒市5个街道办事处共计20余个社区,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43份,有效问卷139份,有效率为92.6%。其中,64.1%女性,35.9%男性;30岁及以下占20.9%,31—40岁占27.4%,41—50岁占33.1%,51—60岁占1.5%,61岁及以上占10.1%;小学学历及以下占1.5%,初中学历占8%,高中学历占23.1%,本科学历占38.9%,研究生及以上占27.4%。调查员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深入社区进行1对1的入户访问式调查,并现场回收调查问卷。
问卷主要从4个方面设计,(1)居民自身特征,(2)居民家庭基本情况,(3)居民养老概况认知,(4)居民以房养老意愿。问卷涵盖了居民年龄、收入、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养老认知、以房养老认知及意愿等多个关键性指标,从多方面对库尔勒地区居民以房养老意愿做了调查,可有力佐证研究者研究项目。
三、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139人中有21人愿意接受以房养老,占总人数的15.1%;80人不愿意接受以房养老,占总人数的57.6%;38人持无所谓态度,占总人数的27.3%。本次调查的对象大都为工薪阶层,他们的主要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中,工资占87.8%,退休金占2.2%,储蓄金占10%。月收入为2 000元及以下的占18%,月收入为2 000—4 000元的占39.6%,月收入为4 000—6 000元的占32.7%,月收入为6 000—8 000元的占10.1%,月收入为8 000元及以上的占2.9%。在被调查者的子女数量上,没有子女的占16.6%,有一个子女的占59.8%,有两个子女的占15.1%,有三个子女及以上的占8.7%。在被调查者的养老保障方面,有63%的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在被调查者拥有房产的调查中,17.9%的人没有房产,66.2%的人拥有一套房产,14.4%的人拥有两套房产,1.4%的人拥有三套及以上房产。
笔者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库尔勒地区居民以房养老状况进行分析。
在性别对以房养老意愿影响中,愿意接受以房养老的人占总人数的16.5%,其中,男性占43.5%,女性占56.5%,女性略多于男性。但在整个样本中,女性占64.1%,故折算下来,男性和女性的以房养老意愿数据相近,故得出性别对以房养老意愿的影响并不大。还有27.3%的人对以房养老持观望态度。
在年龄对以房养老意愿影响调查中,我们发现愿意接受以房养老的人占总数的13.7%,其中,30岁以下占42.1%,31—40岁占31.6%,41—50岁占10.5%,51—60岁占15.8%,61岁以上0%。通过数据我们发现年龄于以房养老意愿呈明显负相关关系,年轻人相比年长者更容易接受以房养老。同时,有34.5%的人尚对以房养老持观望态度。在文化程度对以房养老意愿的影响调查中,愿意接受以房养老的人占总人数的15.1%,其中,小学及以下学历无,初中学历占4.8%,高中占23.8%,专科占23.8%,本科占42.9%,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4.8%。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发现,文化程度与以房养老意愿成正相关关系,但也与该地区社会人群文化程度分布有关,高学历者更容易接受以房养老。
在家庭月收入对以房养老意愿调查中,愿意接受以房养老的人占总人数的19.4%。月收入2 000元以下占55.6%,2 001—4 000元占 18.5%,4 001—6 000元占 11.1%,6 001—8 000元占11.1%,8001以上占3.7%。低收入人群更愿意接受以房养老。39.6%的调查人群对此持无所谓态度。
四、以房养老推行障碍原因分析
根据对调查问卷得出的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发现以房养老在库尔勒地区的接受程度是非常低的,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养老认知状况薄弱
作者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发现,虽然大家都很关心养老问题,但对其具体的内容并不完全了解,民众不了解国家养老的具体实施状况。作者在阅读内地相关文献时发现,虽然内地的调研显示以房养老不被接受比例较高,但差距明显低于新疆,究其原因,还是相比内地,是新疆信息不对称严重,对相关信息严重了解不足导致的。
(二)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政府监督机制不完善
到目前为止,以房养老还是由金融保险企业主导的一种经济行为,政府并未参与主持。这导致了目前以房养老只能作为一种金融产品,缺少公信力。国家也尚未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或督促以房养老的实行。因风险太高,普通民众的权益难以保障,人们普遍难以接受。
(三)传统观念受制
传统的“子女养老”观念仍然影响老年人的养老观念,老年人对于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差。从问卷中即可看出,年轻人相比于老年人更易接受以房养老,对社会现状及现行养老问题的担忧都制约着老年人选择以房养老。
结语
通过本次以房养老意愿调查分析我们发现,以房养老在中国的实施还“任重道远”,很多要素仍制约着以房养老的发展。以房养老的实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但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以房养老的内容还不完善,因此,以房养老的实施有待于在相关法律完善之后开展。传统观念、居民自身因素等虽仍然影响着人们的以房养老意愿,但随着制度的完善和相关内容的丰富和宣传,人们也呈现出越来越开放包容的态度,因此以房养老并不是难以接受。以房养老涉及众多领域,受众对象又是老年群体,因此相关政策的制定也须慎之又慎。同时,相对于中国的社会环境,如果没有政府的参与和支持,以房养老的实行更将是举步维艰。
回归以房养老,通过国外的实践反馈,其作为一种金融性保险本质的养老方式,即住房反抵押贷款是成功的,可以有效缓解政府的社会保障压力。因此可以说,以房养老的未来前景是十分广阔的。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养老的补充,可以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还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完善我们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我国文化道德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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