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为中国法治建设培养德法兼修的法学英才
2018-12-06耿振善
文/耿振善
中国政法大学第三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专题访谈
记者:“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已经举办了三届,请您介绍一下此奖的设立目的。
黄进: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5月3日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总书记高度肯定了法治人才培养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明确了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要求。“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正是我们法学院校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的有益尝试,该奖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法学专业研究生,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放申报的学术成果奖。设立“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目的是激励全体法学专业的研究生积极探索中国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培养他们学术研究兴趣和法治情怀,提高他们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提升他们的综合素养,促进法学新人脱颖而出。我们经常讲培养法学新人、发现法学新人、推介法学新人,我们就提供这样一个平台激励学生去做研究,然后通过评选活动,发现优秀的法学新人。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
记者:参评者包括内地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考虑到他们平时接受的法学教育的特点,主要评选标准是什么?
黄进:“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的评审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该奖项的宗旨是繁荣法学研究,培育法学新人,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民族复兴。对此,我认为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政治标准,参评人的政治方向首先要正确。参评者个人情况和学术成果要符合中国宪法、港澳基本法的相关规定。二是学术标准和质量要过关,研究成果无论是著作还是论文,要有扎实的理论研究,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新思想、新观点,能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等。学术标准无论是形式上的还是实体上都要注重学术规范,尤其要尊重知识产权,因为参评人的研究基本是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展开的,那么一定要尊重他们的研究成果。
记者:对于法律人士而言,您认为怎样才能称得上是“法学英才”?
黄进:在我看来,法学教育要立德树人,优秀的法治人才必须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法学英才应该是德才兼备、德法兼修。今天在颁奖会议的发言中,我提到了法学人才应该具备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坚定的理想信念,二是高尚的道德情操,三是深厚的家国情怀,四是不凡的学识才干,五是不懈奋斗的精神,六是拥有健全的人格。
记者:法学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法学教育,您如何看待我国的法学教育现状?
黄进: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恢复法学教育四十年,四十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才培养数量和规模不断提升,法学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法学理论研究和知识创新不断发展,为国家法治建设、法学研究培养了数以百万计的法治人才。当然,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法学教育发展不平衡;法学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对新兴交叉学科的重视不够,学科体系还不够完善;法学教育的内容还不能很好地反映世界法治潮流和中国法治实践;偏重于法学专业知识理论的教学,对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训练不充分,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还不够,教学和科研的互动有待增强;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操守的教育还不够。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要推进法学教育,首先要有一个目标,就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学校应该培养德才兼修、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不仅要给他们传授知识理论技能,也要加强职业伦理德行操守。其次是“怎么培养人”的问题,一是教学相长,调动学生和老师两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两者的互动作用,然后才会凸显出良好的培养效果。二是教研互动,法学教育肯定要基于法学研究。教育要促进法学研究,法学研究要反哺教学,把学生带到学术研究的前沿。三是通专并举,既要对法科学生进行专业教育,还要开展通识教育、素质教育、全面教育,法学学生不能仅仅学习法律知识,还要学其他的人文社科类专业知识。四是虚实结合,要处理好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把优质的法学实践教育资源引入到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对此,我们现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双千计划”等。五是内外协同,课堂内和课堂外要协同,既要有课堂教学还要有实践的第二课堂。还有校内外的协同以及国内外的协同,校内外交流和国际交流也很重要。
总的来说,我觉得要从以上方面来提升法学教育质量。当然有两点要特别强调,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立足中国大地办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二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以上几方面都需要高水平教师去实现、去完成。
记者:在您担任校长期间,中国政法大学的建设和法学排名一直都处于全国前列,请您介绍一下法大是如何加强学校建设的?
黄进:加强学校建设首先要有明确的办学理念。作为大学管理者,要经常思考办成什么样的大学,怎样来办这个大学,为谁办大学,同时也要解决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有了具体的办学理念后,要明确学校的愿景、使命、目标。接下来是怎么去贯彻落实的问题,把它制定成规划,譬如必须做好学校整体的建设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要有具体的一些举措去落实。学校也有治理体系、治理结构的现代化问题,要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真正形成很好的体制机制来保证学校规划的实现,这个很重要。
这个过程中,师资是最重要的。我们通常讲大学要有大楼、大师。梅贻琦先生说:“大学非大楼之谓也,乃有大师之谓也。”大楼的重要体现在要有良好的办学条件,这样才能引进来大师。当然大师更重要,大师主要是体现一个大学的高度,大师代表一所大学,我们讲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特色办校、依法治校,把学术立校放在第一,就是说大学一定要尊师重教,一个学科、一个学院、一个学校在国内的水平,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有多少德高望重、学术权威的学者、专家。
记者:9月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法学法律界专家座谈会,您作为参会代表也参加了座谈会。您如何看待中国政法大学等法学院校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
黄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不仅充分肯定了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而且对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政法院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供人才重要保障。
中国政法大学应该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个引领者,发挥引领者的作用。无论是人才培养的质量、科学研究的水平、社会服务的能力、国际交流的程度、文化传承创新的维度都要走在全国政法院校的前列。但最重要还是要培养优秀的人才,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把人才培养作为重中之重。我们提出要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而且在人才培养当中又要坚持本科人才培养的基础地位,在教师队伍中树立以学生为本,以本为本,课比天大的教育理念。我们的老师对于教学非常投入,非常认真,办一流的大学,培养一流人才,离不开一流的师资,离不开一流的本科教育、一流的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