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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教师精准扶贫价值分析

2018-12-06

新商务周刊 2018年23期
关键词:法学高校教师贫困地区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精准扶贫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新思想、新策略和新方法,特别提出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尤其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参与精准扶贫,高校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高校法学教师因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于精准扶贫工作具有特殊的价值。因此,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扶贫的主体身份,明辨高校法学教师扶贫的重要价值,将更加有利于法治扶贫工作的开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

1 高校教师扶贫主体身份检视

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之人,其本质是教育工作者。伴随着知识经济和学术资本主义对高校教师角色及其价值的影响及教育扶贫内外力的推动,高校教师的角色也在不断变换。高校教师正在由学者转变为将知识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创业者,转变为双创型专家和导师。高校教师也是服务社会的专家,他们都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具有很高的政治素养,在服务社会乃至教育扶贫中均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教师身份的多元化为高校教师带来的不仅仅是社会评价的提升和自身价值实现的美好体验,同时也使教师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法定义务是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而对于扶贫等其他社会责任和义务并没有规定。因此,对于高校教师参加扶贫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并不能将其视为高校教师的法定义务。实践中,有一些高校教师也因此对参与扶贫工作抱有排斥和抵触情绪,认为已经超出了教师的义务范围。

然而,高等学校参与扶贫是具有诸多政策依据的,如《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要求“国家重点科研院校要积极参加定点扶贫工作,承担相应的定点扶贫任务”,要求加强人才保障,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并制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的鼓励政策”。2013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提出鼓励高等学校加强扶贫理论和政策研究,为扶贫开发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将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加大教育扶贫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教育扶贫的氛围,以及加大高等学校扶贫力度,组织城市和非片区学校的专家学者、优秀教师、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到片区学校服务。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也指出要“发挥科技、人才的支撑作用”。2016年教育部等六部门《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要求依托高校专业特色,组织开展行政领导干部、行业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专题培训,帮助贫困地区干部加强执政能力、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业务素养。

从这些政策性文件中可以看出,高等学校承担着教育扶贫的重任,且在人才扶贫、科技扶贫、智力扶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教师作为高等学校的重要成员,是教育扶贫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在高校教育扶贫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目前,高校教师已经成为精准扶贫的一支具有强大力量的队伍,并逐渐显示出其独特的优势。

2 高校法学教师扶贫价值分析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治理环境下,法学高等教育是为社会培养、输送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主要方式,高校法学教师在此过程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在扶贫工作中高校法学教师的专业属性和职业特长是其他学科所无法替代的,高校法学教师在扶贫工作中具有独特的意义和重要的价值。

第一,高校法学教师是国家法治和扶贫政策的宣传者。工作性质和职业素养决定了高校法学教师对国家法治建设以及扶贫政策的理解更为深刻,他们参与扶贫工作可以更准确、细致地解读和宣传国家法治和相应的扶贫政策。法学教师作为高等学府的专家学者,其具有良好的社会评价和公允形象,贫困群众更信服他们的观点,在农村集体权威性渐趋弱化的社会环境下,高校法学教师更自然地融入贫困群体,取得他们的信任。

第二,高校法学教师是扶贫项目的链接者。高校法学教师具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某些法学教师本身又担任着一些政府机关及其他单位顾问的要职,具有广泛的人际关系资源,也更容易链接到扶贫项目。他们通过直接参与贫困地区的调查,撰写项目申请书和报告,有助于了解贫困地区的立法现状及短板,在有针对性地搜集资料分析数据的基础上,为解决贫困地区的现实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对策和建议。

第三,高校法学教师是扶贫纠纷的解决者。由于法律职业具有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特殊属性,高校法学教师一般都不同程度地参与过司法实践或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作为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者和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直接参与者,法学教师的实践经验和实践意识极其丰富,可以深入地参与贫困地区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过程。在矛盾纠纷的处理中,高校法学教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或第四方,可以更有效地介入群众与群众之间、群众与基层组织之间、群众与企业等主体之间,对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有效的化解。

第四,高校法学教师是基层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提升者。基层领导干部由于所处环境的限制,在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方面存在不足和短板。高校法学教师在扶贫工作中能够为基层领导干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并带来最新的法治思想,从而有助于提高基层法治工作队伍的法治素养,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高校法学教师参与扶贫是履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途径之一,高校法学教师参与扶贫工作能够为扶贫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学理论与法律事务等多方面的智力支持。高校法学教师参与扶贫工作应当注重从“扶持法治之志向、扶持法治之智慧”两方面做工作,把扶贫工作与法学教师自身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扶贫制度建设、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改革,充分借助法学教师的专业特色,发挥法学教师“法治智囊”的作用,提升精准扶贫的社会主义法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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