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8-12-06陶敏慧
陶敏慧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中心 辽宁朝阳 122000
1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1 原《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国食药监食67号)(简称《规范》)对“重大活动”的定义不够具体,市级申请重大活动保障部门过多
《规范》第二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府确定的具有特定规模和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没有明确各级政府是否具体包括下属部门;规模多大、人数多少、级别多高的算重大活动,由此导致市级申请食品安全保障的部门过多。
近些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正常接待国家、省级、市委、市政府等交办的重大会议、赛事、领导视察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外,市级各局、委、办等各部门举办的会议、赛事等,参加人数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都会申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需要食品安全保障的活动众多。而众所周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肩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外,还需要承担辖区内管户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查处、案件办理、抽检监测等多项政府考核指标工作,监管执法人员有限,监管工作压力巨大[1]。
同时,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需要车辆、抽样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技术保障,而这些缺乏财政经费保障。
1.2 主办部门申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程序倒置、时限紧张
根据《规范》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主办单位选择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A级(或具备与A级标准相当的条件)、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应条件;”“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会议代表食宿安排,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等重大活动相关信息。”而实际工作中,很多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往往都是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好了供餐单位再通知监管部门,而且主办单位通知监管部门的时间往往离活动举行只剩下三、五天,有时甚至只剩一、两天。
根据《规范》要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前期,需要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条件的建议予以更换。而近几年,各部门举办的多次活动中,由于主办方日程安排、食宿单位等都定好了再通知监管部门,举办文件已下发,再更改供餐单位也很困难了,只能供餐单位定在哪监管部门就保障哪,即使不具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条件也要硬着头皮保障。另外,主办方通知监管部门的时间距离活动开始时间很短,即使评估不合格,再整改或者更换供餐地点也已经来不及。因此,不少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都是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严盯死守,硬看出来的。这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带来极大的被动和不便,也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2]。
1.3 重大活动参加人员行动不受限制
由于人的行动不能受到限制,导致重大活动期间,活动参加人员除在承办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接待场所就餐外,还有可能存在外带、外采食品或在非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场所就餐等情况,不免带来了额外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这不是一个部门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保障就能实现的。
2 开展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建议
2.1 明确“重大活动”定义及范围
省级在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时要完善“重大活动”的定义。对申请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部门、重大活动的规模、参加人数、活动级别有个明确的界定,便于监管部门在确定是否为重大活动、是否需要出动人员保障时有据可依。
2.2 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程序及具备重大活动接待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向社会公示
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时限和程序规定及供餐单位应具备条件等要求以合适的方式向社会和各部门通报,监管部门按规定范畴提供保障。向社会公示市区内具备接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能力的信誉度等级好的A级单位名单及供餐单位的供餐人数、供餐形式,便于主办方选择。
2.3 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对重要领导莅临、市“两会”、“中高考”等规定范畴需提供食品安全保障的活动,向财政申请专项保障及应急储备经费,因为若没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等支撑,难以保障活动安全。各部门举办的会议、赛事等活动,因特殊原因需安全保障的,所需车辆运转、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经费由各部门承担。
2.4 采取多部门联动的保障形式
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方式,除在重大活动确定的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保障之外,餐饮接待单位内部的超市及周边的其他餐饮服务及食品流通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要同步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通过相关的市县区两级,食品流通、餐饮监管部门多部门配合,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更好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