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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解析

2018-12-06史秀娟

时代经贸 2018年32期
关键词:义务人住所税款

史秀娟

下面就个人所得税最近政策做如下解析: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取得境外所得;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

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个人如果从多方取得收入,个人纳税申报目前以代扣为主,将来相当一部分还是代扣,但个人申报阶段比现在重要很多,体现在申报范围增大,以前12万以上申报,现在几乎都要申报,原因在于有一些专项扣除,代扣阶段经常没法扣除,只有个人申报时做专项扣除。很有可能出现一个情况,公司计算员工个人所得税时由于一些应扣除信息未获得,就按未进行扣除的方式先代扣个人所得税,在纳税人年底做申报时在申报中把相应扣除减掉,从而算出一个最终的所得比原先代扣时要低,年终申报时税务机关会退税给纳税人。而这种客观情况也会使得纳税人有意愿向税务局做申报。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专项扣除有多项,包括定额、限额、限额内扣除。

个人在境外有炒股收益的情况要以个人是否为中国税务居民做区分,若是,则一定在境内缴税;若不是,则可能所得不需要纳税。根据居民的判断标准,如果在中国境内有无住所,且一年在中国的居住天数有未满183天,则不构成中国的税务居民。对于一些个人来说,如果已取得外国籍,在境外居住,在中国境内没有固定住所,且在中国境内的居住时间不够183天,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纳税。股票买卖的收益归入财产转让所得,收20%的税率。境内炒股免税,境外没有免税规定,理论上来讲要交税。且目前没有规定股票买卖所得可以盈亏相抵,所以盈利部分交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相应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也要修订,政策逐渐会明朗。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要想不成为中国税收居民,要在国内没有住所,或者在国内有住所同时国外也有住所。住所是习惯性居住地,如果无习惯性居住地,每个国家都不构成183天,甚至在一个国家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城市停留,都有可能不构成住所。外籍人员有一些补贴,如住房补贴、语言培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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