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之我见
2018-12-06陈瑞萍
陈瑞萍
公立医院是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编制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编制中期规划和年度预算报告,要严格区分收入性质,准确填报收入来源,合理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确需调整的,医院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批。公立医院要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强化内部预算管理。
公立医院预算、决算、结余资金、资产、负债、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全面管理,并积极开展经济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年度预算审核,重点审核医院收支总量和结构,以及人员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大型设备购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的情况,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将公立医院全部收支纳入其业务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决算统一批复,根据公立医院承担的医疗服务和政府指定的专项任务,综合考虑资源配置情况和财力可能,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区分轻重缓急,合理核定公立医院各项支出。
公立医院要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合理划分内部核算单元。在实行医疗业务成本核算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并将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纳入核算范围,全面反映医院经济运行状况。要以科室、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临床路径的建立,开展按项目、按病种核算成本,逐步完善本单位成本定额和成本费用开支标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和成本管理的依据。医院要建立健全成本控制考核制度,有效防止资源浪费。
要建立医疗机构成本信息库,根据各类医院分项平均成本制定本地区成本定额指导水平,作为医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将成本定额指导水平作为医保支付的重要参考,条件成熟的地区要积极推动按病种成本付费。将公立医院成本控制情况作为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支持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医院支出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规范支出预算核定办法。
公立医院要重点加强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核算,单设科目核算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发放情况。工资分配方案要在医院内部公开,接受医护人员监督,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要严格控制日常公用支出,细化“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物业费等预算编制,规范列支经济分类科目,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得随意突破。要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完善内部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经济分类核算的准确程度,作为医院预算编审和财务检查的重点内容。公立医院行政管理支出可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定额水平予以严格控制,并逐步完善和形成本地区管理费用定额标准。
公立医院年度收支出现亏损,须在编报部门决算和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对于出现亏损的原因予以详细说明。公立医院事业基金滚存结余较多,达到上年度业务支出一定比例的,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事业基金与业务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统筹考虑。市属公立医院具体比例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医院上年度财务报告和医院类别,结合当年医院运行情况,提出初步意见,与财政部门协商一致后,由公立医院按照确定比例将相应事业基金纳入下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用基金滚存较多的公立医院可适当降低提取比例或暂停提取。对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亏损的医院和事业基金滚存结余较大的医院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收支结余保持在合理水平。
公立医院要报送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财务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对于上半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重点对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对外投资、长期债务、资产核销等事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对于年度财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将其作为医院评价、医院院长及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委托聘用专业机构所需费用并将其纳入业务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
公立医院是财务信息公开的主体,要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社会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要以经专业机构审计核实后的财务报告为基础,重点公开公立医院收支情况、门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社会公众较为关心的信息。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逐步增加信息公开内容。
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纳入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密切合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切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统一信息化技术标准,提升财务和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明确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对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对公立医院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考核评价挂钩,与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