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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背景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研究

2018-12-06李丽群张健明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17期
关键词:救助精准体系

李丽群,张健明,房 芬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概述

二、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的衔接

在当今社会大环境中,存在着一种“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的现象。这种现象直接影响着国家所做出的每一个社会救助的行为以及颁布的政策。我国各个地方都存在贫困问题,贫困促使社会成员对社会产生消极情绪,还有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社会救助是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其重要作用是利用国家财政款项、地方财政补助以及各种社会公众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方式将贫困群体的生存困难问题及时解决。因此,国家所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要将精准扶贫作为基本出发点,打造更加理想的社会救助体系。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首次提出“精准扶贫”这一概念。2014年国务院又通过了一部有关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规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打造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法律保障。社会救助体系比社会救助制度所包含的内容更多。社会救助体系不单单作为制度的综合,实际上是一系列的关键环节组成的,包含贫穷的观念、对贫穷的监测、筹措资金、设计制度、协调管理、组设计、人员配置、工作流程、效果评价。对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的整个过程进行观察、深入研究,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内容包含了当前所建立的各种社会救助制度,与此同时,保证建立在社会连带以及公民权利理念的前提上,实现积极救助,将社会当做一个共同体,社会成员团结合作,关注提高救助对象的自身能力,获得社会救助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提供制度化的社会救助是其责任所在,不同管理单位要权力责任清楚、协调配合,确保救助工作开展顺利,有关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综合素养。另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要保证做好科学的救助资金来源、对象、程序和水平的确定。

当前,“社会救助精准化”这一理念已经被部分学者和地方政府所提出。如今学术界对于这理念的理论性研究更偏向于“扶贫开发”,“社会救助精准化”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一种概念和口号而被提出的。丛春霞和闫伟在文章中指出,日本的社会救助制度中将精准的社会救助理念贯穿救助的全过程,对救助对象进行系统、精确划分,并强调无差别的平等。余美芬在关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思考中提到,要实现社会救助从“模糊型”救助到“精准型”救助的转变。“精准扶贫”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障概念,其中对于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更是值得研究的课题。政府在精准扶贫中提出的扶贫开发政策、反贫困政策要求在社会救助过程中制度靶向精准化、政策对象精准化、制度实施精准化、工作机制精准化。

政府层面的反贫困政策包含了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的政策。经济政策主要是利用预先设定好的贫困地域拨付专项扶贫资金,以扶贫项目开发、促使贫困地区基础建设项目形式带动当地贫困社会成员摆脱贫困的枷锁,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保证区域性脱贫的目的实现。政府利用制度化的方式,利用行政层级将预先设定好的救助资源直接送给生活贫困的个体,用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保障,这是社会政策。社会政策反贫困的主体内容是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核心的社会救助政策。实现国家扶贫政策精准化不仅是经济政策实现治理贫困的关键部分,同时还是社会政策实现治理贫困的关键部分。我国扶贫项目种类繁多,包含的相关单位、责任主体众多,每一个责任主体关系复杂,不同类型的扶贫项目运行情况和目标对象都有差距。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能够推进社会救助体系的进步。精准扶贫工作需要日积月累,俗话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需要将着手点确定好,缓慢前行,最后将精准扶贫的作用发挥出来,促使社会救助体系的贯彻落实。

三、新型社会救助的发展状况及困境

(一)未真正深入生活,无法确定社会救助主体

1.社会救助功能发挥不充分。正因为各级政府追求的社会救助价值不同,就出现了不同的结果。中央一级和省级政府将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到社会救助当中,但是并未真正深入到生活当中,往往并不能够真正将救助资金的拨付使用功能发挥出来,还有的地域利用不同途径将社会资金谋私,直接限制了发挥社会救助的作用。因而,政府将如何深入到社会救助的实际情况中,将社会救助主体确定好,值得深思。

2.救助资金利用率低。一般来讲,政府的救助带着非常显著的政治诉求,就是为了能够在比较少的时间里帮助被救助社会成员摆脱当前的困境。很多时候,不能为救助者带来长久的救助服务,无法真正将贫困摆脱,无法获得重新独立生活的技能。这样的表面功夫直接限制了救助效能的充分发挥,也降低了救助资金的利用率,限制了社会救助以及就业政策的联合效果。

3.民间救助组织发展困难。作为社会救助的主导以及实施者,展开了非常多的颇具成果的社会救助。获得成果的基础上,也非常容易受到误解:社会救助政府的责任,对社会成员自己发起的救助组织不敢相信,导致发展民间救助组织极为困难。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单纯的靠政府进行社会救助行为,不管是投入资金,还是精准扶贫的效果以及水准上,都无法将社会救助工作完成。社会救助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只有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形成互助行为,才可以实现多元主体互助的情况,彻底实现社会救助的价值。

(二)城乡救助体系不平衡发展

我国长时间以来都是城乡分割的社会管理制度,致使我国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和实践在救助项目、投入救助资金、救助对象的覆盖面、标准以及管理水准等多个角度上都出现了非常大的差别。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有大概一半的农民人口无法保障基本生活。这样的结构限制下,广大农村也无法大展拳脚,无法脱贫致富,这就是造成大多数农村无法摆脱贫困的原因。目前的社会救助系统还没有将城乡统筹问题充分考量,以至到现在还在限制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当中,政府使用自身行政权力,划分城乡发展,将城市工业大力发展,而忽视了农村的发展,最终导致城市更加富裕,而农民利益无法获得保证,农业技术不能获得进步,农村经济停滞不前,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尽管政府将目前的发展模式的弊端清楚认识到,同时做出了对应的调整,可是并没有将其本质改变。这样不均衡的发展模式带来的严重问题就是导致城乡差距逐渐恶化,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渐两极分化,不平衡的利益分配导致城市和农村生活生产差别越来越大。

(三)救助内容缺少灵活性

简单粗放的制度设计,导致救助内容的单一性、救助标准非灵活性、救助政策的单向性以及结果的滞后。单一将收入贫困作为衡量贫困标准以及救助资格的条件,其他救助项目将大部分将收入低的贫困救助资格条件作为基础。忽视了家庭规模、成员组成、构成情况等关键因素给家庭消费带来的影响。救助形式大部分都是资金物质的救助,对非物质层面的救助不够。政府大部分都是将救助主体对象相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人进行救助。从救助后果来讲,大部分都是发生风险之后的弥补,并未重视预防风险以及风险发生时的主动救助工作,不能将贫困在源头消除,也不能将贫困人口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

四、精准扶贫背景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一)深入贫困生活,针对性帮扶

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如果不是深入到贫困生活当中,根本无法设想出其生活的景象。如此情况下,可能会滋生了不良分子为了摆脱贫困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触犯法律获得金钱。这样的现象将造成社会不稳定局势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影响。所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国家不仅仅是单纯的下发扶贫资金,而是要经过实际的深入到人们群众最贫困的生活当中去,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工作,实现精准扶贫,而且更好的实现社会救助的目的。国家在真正贫困的地方,不但为贫困人群带来资金补贴,而且大力发展当地适宜的产业,为更多的人带去工作岗位,为整个贫困地区的经济带来更大的发展,能够从根本上将贫困生活脱离,实现社会救助的价值。

(二)精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1.精准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合理确定,要完全真实地依据每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收入以及消费水平,经过比较可靠严格的调查以及计算,科学地确定出最理想的综合指标,而且要保证物价指数与提高生活质量相联系,慢慢调整。为了将最低生活保障线确定,就需要科学有效的家庭调查系统。此系统需要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群体进行全方位以及动态的抽查,深入了解受助对象的收入、生活、就业情况,科学引导受助对象进入或者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线当中,保证将实施这个制度的效果发挥到最大。

2.精化各种专项救助制度。贫困人群教育、医疗、住房等生活最基本的问题都不能分割,都是紧密联系的。这些人群的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更不用提教育、医疗以及住房等问题。尽管我国对应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问题颁布了专门的救助制度,可是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因为资金需要以及供给之间的巨大矛盾、筹资水平不够、疾病种类繁杂、过程审批繁杂等问题,还是无法真正的起到大作用,有名无实。因而,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的基础上,要将多种专项救助制度完善,打造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完成精准帮扶的目标。

3.统一失业社会保障体系。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在持续经济改革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改革深化,企业当中出现了大批的失业者,大都是因为下岗而出现的,正式登记的失业者比例并不高。因为下岗职工情况繁杂,职能单位对其实现保障的过程中,对经费来源管理比较难,容易导致经费来源稳定中的许多问题,出现难以扭转长期形成的习惯的局面。政府和有关工作职能单位要从大局入手,将对下岗职工以及失业者利用的各种短期以及不规范的保障方式暂停,利用城市中的统一失业社会保障体系解决问题。

(三)构建社会关爱援助体系

首先,建立市县乡三级社会关爱援助单位。农村当中设立社会关爱援助服务站点,构成社会关爱援助服务网,主要由专门的社会组织进行运营,购买服务费用统一归入到财政预算当中,而且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科学合理进步。其次,政府救助范围外以及政府救助之后还是未能保证基本生活的贫困人群,由关爱援助中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符合个体的关爱援助计划,同时利用多种慈善、志愿者的活动,给贫困人群带去更加有效的帮助。最后,社会组织参加到扶贫进程中,归纳公益慈善以及社区服务等组织到优先发展范围中。

总之,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以及脱贫致富的环境中,精准扶贫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但能满足国家脱贫致富的需要,而且还能够实现内部自身创新、社会救助多元化的目标。带动了社会救助多个主题之间优势互补,保证精准扶贫目标实现,构建完善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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