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下的河南省贫困农民增收研究
2018-12-06岳爱娴
岳爱娴
(河南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郑州 451191)
自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来,消除贫困成为现阶段河南省各地区的根本性任务,也是河南省“十三五”期间的重大历史使命。促进河南省农民增收,尤其是贫困农民增收,进而脱贫致富是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千方百计打好脱贫攻坚战。精准扶贫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以贫困农民为代表的弱势群体发展能力与发展权利的最大化。以贫困农民的利益诉求为前提,充分发挥贫困农民在扶贫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这是精准扶贫的核心所在。
一、精准扶贫思想概述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2014年4月,《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5月,《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肩负的重大使命。
二、河南省贫困农民分布概况
河南省贫困农民主要分布在河南省“三山一滩”等区域,“三山一滩”分别是大别山、伏牛山、太行深山和黄河滩区四个河南省贫困集中地区的统称。这也是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覆盖面积占河南省域面积的50.28%。根据2014年底河南省建档立卡情况,河南全省有贫困农民576万,而“三山一滩”区域总贫困农民403万,占全省70%以上。
近年来,大量的扶贫资源向“三山一滩”区域集聚,构建以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精准扶贫大开发格局,因地制宜地采取转移劳动就业、发展优势产业、移民搬迁居住、扩大社会保障等措施,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根据统计,2015年河南省有120万贫困农民成功脱贫,2016年又有110万农村贫困农民摆脱了贫困,截至2016年底仍有346万人口尚未脱贫。由于河南省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农民较多,越到脱贫攻坚的最后阶段,难度越大,扶贫任务艰巨繁重。
三、影响河南省贫困农民增收的障碍
(一)扶贫资金投入不足
河南省贫困农民大多在“三山一滩”地区,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居住条件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由于贫困地区现有的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较差,亟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而扶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持续发展能力不强,难以满足群众的各类需要,与贫困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迫切愿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当前扶贫工作显示出任务重、成本高的特点。各类涉及扶贫的政策和资金,来源和渠道多样,由不同的部门下达和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相对分散,项目资金覆盖面小,项目建设标准不规范,影响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整体发挥,进一步带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和贫困农民就业能力也会相应减弱。
(二)扶贫资源配置不合理
新常态形势下,促使扶贫方式变革成为必然。传统的扶贫模式存在的弊端和问题较为突出,贫困识别机制、产业扶贫机制以及资金配套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通过合理配置区域经济资源的方式来带动贫困农民脱贫的能力相对不足,贫困农民难以均衡享有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收益,农民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不强,也会造成扶贫行为的可持续性内生动力不足和扶贫资源的浪费。政府扶贫行为与资源配置机制并不总能达成一致,造成政府配置财政扶贫资源与市场配置社会扶贫资源的冲突,对于把有限的扶贫资源用于精准扶贫的贫困农民身上而言,将成为一道难题。
(三)社会扶贫吸引力不足
当前,河南省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逐渐提高,但也有个别地方宣传不到位、引导力度不足、政策配套不合理等影响各方社会力量进一步积极有效地参与精准扶贫。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关键是在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好社会扶贫。对于社会扶贫者而言,怎样扶贫、怎样确定扶贫对象,怎样避免重复的帮扶,主要在于地方政府能否主动、准确、及时地向扶贫者提供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让扶贫者事前易于了解、获取相关的专项扶贫信息,社会扶贫才能与专项扶贫紧密结合,扶贫效益才能最大化。当然,通过社会帮扶困难的家庭很多,但是跟踪贫困家庭,且根据贫困家庭需求来开展帮扶的却相对少一些,大多是一次性的帮扶,不利于社会扶贫的持续性开展。
(四)产业扶贫不到位
多数人认为,产业扶贫回报周期长,还可能会受自然灾害、市场行情、技术指导等因素的制约,使得积极性不高。其根本原因在于对产业扶贫缺乏足够的认识。部分地区扶贫工作中,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方面比较滞后,产业项目选择困难。针对每户贫困户制订脱贫计划未经严格论证,未得到很好落实,可行性不足,造成产业项目组织实施困难。有些贫困地区现有的主导产业不明显,不能形成区域化、规模化发展。产业发展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深加工等农业产业链配套经营,导致市场竞争力弱、市场占有率低、品牌效应带动不强。现有的产业扶贫模式局限于“公司+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农户”,由于农户较为分散,各方之间缺乏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很难形成利益共同体。
四、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
(一)强化扶贫组织机制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为做好“精准扶贫”营造良好氛围。为做好“精准扶贫”提供人才支撑、组织保障、技术服务。创新考评机制和激励保障。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真正激发农民的内在动力,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思路和举措,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落到实处,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着力推动“三山一摊”地区加快发展。通过示范带动更多低收入农民共同致富。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扶贫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扶贫资源的整合。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吸纳各种力量参与进来,广泛凝聚起推动“三山一摊”地区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地区最重要的、发展最普遍的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加强合作互助,提高生产效率、共享市场信息、增强市场话语权。以共同抵御农业风险为主要导向,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贫困户抱团经营,脱贫致富。针对“三山一摊”地区的贫困农户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资金、运输、销售等难题,可以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着力点。河南贫困地区有关部门应对吸纳贫困户的合作社给予优先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合作社也应借助精准扶贫契机,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选择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发展规模,引导和扶持贫困社员因地制宜发展生产,通过社员帮扶、资金互助帮扶、资本参股帮扶和就业带动帮扶等模式参与精准扶贫。
(三)优化贫困农民收入结构
由于“三山一摊”地区的农户分布范围较广,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影响各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也影响农民收入的构成和比重。虽然农民收入有工资性收入、家庭经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但是主要以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为主,且不稳定。当前,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虽有所增加,但由于从事的工作限制,大部分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造成收入相对较低。而家庭经营收入不仅受国家经济、价格等因素制约,还受自然气候的影响。另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占比也不高。农民收入结构的特点决定了优化贫困农民收入结构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只有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重点,以更加有力的农业合作化组织措施保障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实施精准扶贫,才会有效果。
(四)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河南省贫困地区资金缺口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目前仍需投入大量建设资金,以改善贫困地区面貌。要发挥河南省、市、县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放大效应,推行金融资本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开发的思路,改革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启动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整体联动机制,吸引各类资金、资源要素投向贫困地区,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在产业扶贫资金方面,重点扶持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严格资金拨付管理,规范拨付流程,确保各类扶贫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的示范效应,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跟进、社会协同的大扶贫开发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