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B2B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2018-12-06戴楠厦门大学金融学
文/戴楠,厦门大学金融学
1 引言
具《2017年度中国B2B电商市场数据检测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B2B电商交易规模为20.5万亿元,什么概念呢,同年的农粮品市场规模为10万亿;电子设备、涂料、布料等行业规模也各自在1万亿左右,而这仅仅是个开始,B2B的市场年增长率还会保持在20%左右。这也意味着,在今后B2B电商交易市场里将出现更多的业务场景,随之将逐渐诞生出更多电商供应链融资。
2 B2B线上供应链金融的特征
B2B电商在跑马圈地后,聚集了大量产品上下游的企业信息,作为线上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电商最大限度地掌握到了供应链融资过程中的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从而具备了衡量借款企业实际的还款能力。这有别于线下传统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传统线下的核心企业一般是产业链上占优势地位的生产企业,在供应链生产中他们对供应商往往采用的是赊账的方式,这就顺势产生了传统供应链金融,在传统供应链金融中,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可以要求核心企业提供真实的交易信息和数据,同时要求对供应链闭环提供担保或信用背书。即便是这样,仍不足以让商业银行对此感到青睐,因为银行传统的信贷主要还是基于FICO、IPC模型进行分析和判断,但是供应链金融要求银行批量化、高效化、及时化的处理业务,要做到在合规的框架里及时放款,这就对银行的风控业务提出新的要求。
而B2B电商作为轻资产核心企业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实现资源整合,优化物流链、资金链和信息链,彻底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电商平台的兴起和供应链信息化程度的提升使得供应链金融发展越来越趋向线上化,这种新模式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并打破了传统商业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进而大大拓宽了传统供应链金融的范围边界。与传统金融相比,线上供应链金融不再单纯看中贷款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静态数据,转而对企业的动态经营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
爱德华.S.肖在发展经济学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探究时认为,金融自由化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经济的发展,即经济发展离不开市场金融的相对创新。但在智能化场景持续落地的过程中,识别风险做好防控也是促进新金融模式良好发展的重大命题。
3 线上供应链金融面临的风险分类
3.1 共有风险
线上供应链金融本质还是金融,因此,在很多地方面临着和传统金融相同的风险。
3.1.1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产品价格波动使得实际、预期收益或成本发生偏离所带来的损失。比如,由于市场利率或汇率的波动,导致对金融服务的运营者或金融产品投资者的成本或收益带来不确定性。
3.1.2 流动性风险。是指提供金融服务的运营者无法提供预期的资金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如因产品期限、资金结构错陪或市场出现突发性事件从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1.3 国家风险。是指因宏观经济或政治环境发生变化造成的损失。这种风险与国家行为和宏观环境有关,无法被金融企业或个人行为所左右,如爆发战乱、政权动荡、法律重大变化导致金融营业停止、信用崩溃、金融资产质量恶化等情况。
3.2 自有风险
由于B2B平台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内在要求是通过大数据让供应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尤其是3级及多级供应商获得成本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这样的目标和特性决定了线上供应链金融拥有比传统金融更大的风险。
3.2.1 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因各种因素导致无力或者不愿意偿还贷款本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在B2B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之所以会贷款给中下游企业,是根据过往信用情况和经营信息,然而,对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而言,其自身实力本身较弱,在获得贷款后,很有可能因经营不善导致血本无归,无法按时偿还本息。
3.2.2 运营风险。线上供应链是以场景化开展的金融服务,这就需要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和管理难度。另一方面,存在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层次较低,资金需求量小的情况,使金融服务的短期回报率远低于传统业务。高投入与低回报的矛盾导致金融机构面临经营成本过高的风险。
3.3 衍生风险
为了实现发展B2B平台线上供应链金融的目标,需要借助和运用大量金融创新手段和措施,同时,还需要广泛运用借助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大数据处理等。这些创新在有效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对监管、技术、政策等方面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3.3.1 货币政策风险。首先,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机构可以创建自己的支付结算体系,凭借日益庞大的资金流,进行内部账目轧差,这种现象会对目前由央行、商业银行、银联建立的支付清算网络形成挑战。其次,支付型互联网金融模式以及电子货币会对流通中的现金产生替代效应,这类存款不但会推高银行业资金总体成本,同时因其类似的货币创造能力而不受法定存款准备金体系的约束,这会给宏观货币供应调控带来巨大的挑战。
3.3.2 技术风险。金融科技是线上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强大技术支撑。虽然基于区块链技术发布的资产都能够完整追溯至核心企业与一级供应商的可信贸易背景,但这类技术仍存在运营时间短的问题,而且其开放式的网络系统也易导致病毒扩散,2017年就曾大规模爆发过黑客攻击,当时需要比特币进行“和解”。
3.3.3 信息安全风险。利用大数据处理,可以降低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但也容易进一步造成客户信息邪路,引发金融领域信息安全问题。线上供应链金融是在B2B平台上进行业务办理的,然而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使得资金供求双方在办理金融贷款的时候,交易信息极有可能被攻击、窃取,进而给银行、融资企业造成资金损失。
3.3.4 资金挪用风险。一些3级及多级供应商可能通过虚假交易和部分衍生产品获得线上资金,隐瞒资金用途“拆东墙补西墙”,最后眼变成“庞氏骗局”。
3.3.5 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现有的证券法、银行法和保险法等基本都市基于我国传统金融模式而制订的,对于新型的金融模式,如线上供应链、比特币、区块链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当出现问题需要通过仲裁解决时,所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以及仲裁等结果将难以得到解决。
4 政策建议
目前,直接有关B2B线上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的研究很难找到,但国内学者对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评估和防控作了较多研究。如吴亚男以COSO《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理论分析为基础剖析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姚文平认为目前全球的互联金融监管实践基本还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尚未形成全球性的监管体系;谢平等认为不能因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该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的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4.1 健全金融监管机制,提升金融监管效率。第一,监管部门应把握好保证创新效率和风险风控的平衡点,实施发展有效监管;第二,建立与健全B2B线上供应链监管体系,形成一个包括监管部门、行业自律、机构内部控制等多层监管体系,逐步形成以监管部门为核心,各金融机构内部稽核为基础,行业自律为补充的监管系统;第三,改进监管手段和方法,建立B2B线上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体系,出现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同时注重人才培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技术操作水平和法制观念。
4.2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征信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各类信息平台,加快行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二是培育信用文化,加强社会诚信价值观,利用媒体进行社会舆论的宣传。
4.3 发展B2B线上供应链金融保险,完善信用担保机制。一是鼓励保险机构设立专门针对B2B线上供应链的分支机构或部门;二是加强保险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多层次、全方位业务合作,强化B2B线上供应链的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作用;三是积极推进银行、社会、企业等共同出资建立担保基金,开展比例担保。
4.4 推进信息技术建设,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一是政府层面应加快加深对该领域核心技术的扶持,推进关键技术的国产化,推动信息安全产业链的安全合作,建立全网安全防范联盟,国家的金融主管部门与各金融机构共同建立“黑名单”以及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加大立法保护,明确监管机构。对买卖行为进行明确界定以及违规后的处罚机制。三是金融市场各参与主题应加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要充分认识信息风险对自身市场品牌和业务发展的破坏性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5 结语
综上,基于B2B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出现有效地解决了供应链中下游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推动线上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同时,风险是不可忽略的一个问题,因此,必须对相关风险指标进行有效管理,进而降低风险的发生,促进线上供应链金融功能的高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