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交易下水资源会计核算必要性探讨
2018-12-0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由于人口不断增长、经济飞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与日俱增,水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水资源匮乏已成为全世界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1]。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很短缺的国家,同时,用水效率低下,浪费水的现象很普遍,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用水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水资源紧缺程度也将不断加剧[2]。仅依靠政府行政的手段已无法化解目前的危机,亟须探索一条全新的道路使区域水资源回到供需平衡的状态。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2012年国务院3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并指出推动建立水权制度,明确水权归属,培育水权交易市场。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快水权水市场建设,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和进场交易。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水权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要手段,必须下大力气持续深入推进。[3]在此背景下,构建水资源会计核算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水权交易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水权交易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水权试点。自2000年以来,在水利部的指导下,浙江、宁夏、内蒙古、福建、甘肃、新疆等省份先后开展了水权交易实践探索,成交了一批水权交易项目。二是搭建了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2016年6月,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中国水权交易所正式开业运营。旨在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水权交易规范有序开展,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国水权交易所建立了包括《水权交易规则》在内的8项交易制度。各国家级水权试点也从试点方案、确权制度和交易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从交易规模来看,中国水权交易所作为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从2016年6月开业以来截止2018年3月底,共发生了46笔交易,总交易量159572.70万吨,总交易额99587.83万元,共发生了46笔交易。2016年发生10笔,交易总量63626.3万吨,交易金额38369.4683万元;2017年发生31笔,交易总量80696.40万吨,交易金额52068.37万元;2018年发生5笔,交易总量15250万吨,交易金额9150万元。交易双方主要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用水组织。水权交易虽有所发展,但规模总体上有待进一步发展。
水权交易的交易种类包括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三种。截止到2018年3月底,我国区域水权、取水权交易数量为158656.3万方,交易金额为99387.47万元,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数量为885.31万方,交易金额为194.15万元。交易种类主要以区域水权和取水权交易为主。交易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和公开交易两种,协议转让交易数量为109541.61万方,交易金额为69581.61万元,公开交易方式的交易数量为50031.09万方,交易金额为30006.22万元,因此,目前水权交易两种交易方式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目标导向下的水资源会计核算的必要性
(一)满足国家水资源核算与环境监管
“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定,也是国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宏观层面,水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为自然资源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准确核算水资源资产的存量、质量及其变动情况,评估当期水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变化。而从微观层面,建立水资源会计核算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企业及组织的水资源存量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实物量与价值量双重属性下的计量。从而微观会计核算层面向宏观资源与环境核算层面扩展奠定了基础。
(二)作为水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基础配套政策
水权交易作为基于科斯社会成本理论的资源使用权交易,目前通过向用水主体发放确权证的形式进行实物量的核算,明确了用水主体、年限及取水量。但水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并没有对水资源进行价值量的确定,而用水单位也同样没有对免费获得的水资源使用权进行价值量确定,而价值量核算的缺失将导致水资源管理中的环境意义不明——不同自然环境下同样实物量的水资源具有不同的环境意义与经济价值,进一步导致水资源使用权的交易动力不足,阻碍了水权交易的进一步发展。而随着水权交易形式的丰富,水权质押等金融产品的发展也将对交易主体的及时、准确核算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会计核算作为经济政策的基础配套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需求。
(三)交易主体水资源价值的准确反映和会计监督
从交易主体层面来讲,区域间水权交易主体为各行政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取水权交易与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主体以用水企业及基层组织为主。在明确水资源分配权、使用权会计属性的前提下,对交易主体与水资源使用权相关事项进行核算需要全面记录当期各主体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值活动,准确反映水资源的实物量及其价值内涵。而基于会计监督的信号传递理论,对水资源使用权相关信息的披露能够反映企业水资源管理与使用情况,进一步体现企业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的价值评估及其投融资行为都会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水资源会计的信息需求既包含了宏观、微观层面的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同时必须提高信息使用者的监督效果,促进水权交易的进一步发展,更好的提升水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本文即以此信息需求作为研究逻辑起点,展开会计核算框架的构建。
三、结论
(一)不断强化政府水市场建设推动作用
当前水市场的培育离不开政府。针对基层组织水资源确权与水权交易认识不足的问题,应继续发挥政府推动作用。首先应该实行高位推动,明确责任政策。由政府主管部门应在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确权工作责任主体。同时,应该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建设水权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逐步培育和建立水权水市场。
(二)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
首先,水资源会计核算制度是水权交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出台统一的水资源会计核算相关规范。同时应建立适应不同类型水权交易的监管模式和制度,加强对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用途等的审批和监管,充分发挥第三方组织的重要作用,重视和鼓励公众参与,建立第三方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及补偿机制,保障水权交易的公平公正。
(三)探索和建立水资源资产负债核算系统
根据我国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的现状,可将水资源资产负债的核算系统分为两种类型。一方面,针对经营性水企业,应将水资源资产负债核算因素融入到现有的经济核算系统中,在帮助水权交易供求双方了解水资源信息外,还体现了企业的受托责任,使投资者了解水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另一方面,针对水管理部门,应建立政府层面的水资源资产负债核算系统,按科学的核算方法和程序来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和定期报告水资产负债状况,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