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税收手段助力实现我国人口发展规划目标
2018-12-06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总监柴靓
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总监 柴靓
我国自2016年起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2020年全国总人口达到14.2亿人左右,2030年达到14.5亿人左右,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达到6‰左右。
“二孩”政策取得了不小的成果。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出生人口比2015年增加131万,自然增长率为5.86‰,比2015年提高了0.9‰;2017年全国出生人口中二孩比重比2016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但统计数据也显示2017年全国出生人口1723万人,比2016年减少63万,比卫计委的最低预测少300万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了5.32‰。根据规划人口目标推算,目前实际年新增人口数量明显不及预期需求。因此,要实现人口目标尚存不小压力。我国人口老龄化同样值得关注:联合国2017年人口报告显示,全世界60周岁及以上人口约9.62亿,我国将近占到这一数字的25%,是世界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统计数据还显示,2015-2017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16.1%、16.7%和17.3%,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且比例逐年提高。
综上所述,单靠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来实现人口发展目标并不乐观。究其原因,除了生育观、养育观的改变外,生养孩子成本的升高、托育服务的短缺,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压力的加大,养老成本的增加等现实问题,导致家庭整体生育意愿及实际生育水平走低。低生育率及人口老龄化使得我国未来可能面临养老、劳动力供应短缺以及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
因此,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基础上,应加大综合措施的运用来鼓励生育。建议可以利用税收手段来加大鼓励力度,个人所得税直接影响民众收入,是很好的切入点。
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加快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工作,并为未来进一步完善预留空间。由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建议可以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先期可以从提高个税免征额并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入手,在综合考虑纳税人婚姻状况、年龄、健康以及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纳税人合理的家庭费用支出设置科学的附加扣除标准,可以先期考虑如下方面:
一是考虑维持家庭生计成本的增加及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进一步合理提高个税免征额。
二是考虑生活负担的不同,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合理确定税前扣除金额,包括:
(1)对负担的2个以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予以一定金额的税前扣除。
(2)制定相关标准,在(1)的基础上,对负担的符合规定的残障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增加一定金额的税前扣除。
(3)制定相关标准,如被赡养人的年龄、收入等,对负担的符合规定的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费用予以一定金额的税前扣除。
(4)制定相关标准,对负担的符合规定的租房支出及必要的职业相关进修支出予以一定金额的税前扣除。
此外,在上述修订的基础上,待条件成熟后,建议适时考虑推行分类及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允许纳税人选择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等。
加快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合理降低税负,可以进一步增强人民的幸福感,提振内需,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及生育水平,改善低生育率现状及未来养老困境,维持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增强国家与民族的长期竞争力,符合国家人民的长远发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