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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模式研究

2018-12-05冯立超刘国亮张汇川

中国科技论坛 2018年12期
关键词:联合会成员科技

冯立超,刘国亮,张汇川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2)

高校科协是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的简称,它是指我国科协系统在高等院校中建设的基层组织。它是中国共产党联系高校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活动的群众性社团,具有高度的民主性[1]。2016年10月,全国高校科协建设论坛在上海顺利举办,论坛对推进高校科协的组织建设进行了深入分析与讨论,指出高校科协建设工作卓有成效,但是问题也不少,主要问题有:一是高校科协存在“不建不用”和“重建轻用”的问题;二是功能定位不清晰,缺少整体工作规划;三是缺乏活力;四是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很多学者及高校科协工作者对高校科协进行研究指出,目前高校科协中存在着科协组织不完备[2]、组织机构松散化[3],组织建设无序性[4],无法形成号召力与凝聚力[5]等问题。针对高校科协存在的诸多问题,迫切需要一种柔性组织,围绕科协自身发展和职能拓展等具体实际问题,发挥适应环境、灵活应变和自我调整的能力,实现高校科协与地方科协、省科协和中国科协的纽带桥梁功能。在这种背景下,高校科协联盟应运而生。

高校科协联盟能够加强高校科协间的合作,充分利用联盟内的有利条件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联合促进高校科协协同创新发展。组织高校科协积极探索建立高校科协联盟,不断强化高校科协联盟“开放、高端、协同、高效”的集团优势,推动高校科协联盟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当前我国科协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如何构建高校科协联盟有效的组织模式,促使高校科协联盟能够平稳运行并在社会科技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防止高校科协联盟出现不作为或联盟内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是困扰理论界和实践中的难题。

1 高校科协联盟的概念内涵

1.1 高校科协联盟的基本概念

高校科协联盟是由各高校科协出于自身发展需要,自愿结成具有战略性的联盟组织,其内涵是由一般意义的战略联盟发展而来。关于战略联盟的概念,Jarillo[6]认为战略联盟是指两家或以上的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地位或组织绩效,通过订立契约来实现资源的共享、进行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企业战略联盟在市场竞争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是企业在市场上取得成功的关键。从企业组织形成来看,企业战略联盟是介于科层与市场之间的一种中间组织。Pierre Dussauge等[7]指出联盟应具有“战略性”的特征,这种战略性体现在四个方面:联盟合作旨在从根本上提升所有伙伴的竞争地位,联盟合作是合作各方都积极参与其中并对联盟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间合作,联盟合作不以短期财务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联盟合作不以合资为唯一形式。从短期来看,联盟的目标是多种多样的,如降低成本、进入新的市场、分散风险、共同开发技术和产品等,但从长期来看,提升企业的素质和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和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才是联盟的根本目标所在。徐礼伯[8]认为战略联盟实际上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其内容和形式都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之中,但联盟的基本特点是一定的:联盟内的企业之间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战略协作关系,这种关系中合作与竞争并存,成员企业仍保持其独立性,联盟的根本目标是通过合作以获取长期的竞争优势,具有极强的柔性特征。

根据战略联盟的概念,结合高校科协的内涵与特点对高校科协联盟的概念进行如下界定:高校科协联盟是指多家高校科协为增强自身生命力、拓展发展空间,通过共同制定章程形成联盟契约,凝聚科技工作者的力量,促进科技发展,实现为社会经济服务,形成长期合作关系、附着于科协体系上的柔性组织。高校科协的联合协作组织具有研究会、联盟、联合会等多种形式,从广义的角度可以统称其为高校科协联盟。但狭义的高校科协联盟其合作形式是纯粹意义上的战略联盟,是广义高校科协联盟的一种形式,为了便于区分简称其为战略联盟。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探索高校科协联盟多种组织结构和组织形态,通过比较不同结构、不同形态的属性定位和组织功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高校科协联盟不同时期阶段、不同环境状况以及不同自身条件的组织模式选择。

1.2 高校科协联盟的属性及功能

基于高校科协本身的属性,高校科协联合组织的最基本属性是在党组织领导下,以增强高校科协生命力、拓展发展空间、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目标的群团联盟。高校科协联盟是附着于科协系统、服务于科协系统的柔性组织,是科协系统刚性结构下的柔性补充;也是各高校科协与科协系统、政府部门、学会、行业协会等之间沟通与联系的纽带、桥梁。一般情况下,联盟多为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而形成,对内具有约定性、互补性、协同性,对外具有聚力性、制衡性、保护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虽然高校科协联盟是非营利性组织,但从高校科协生存与发展的角度也是具有联盟的共性,更趋向战略层面的合作。

高校科协联盟的功能是围绕联盟目标和属性体现的,基本功能就是高校科协之间的合作,并通过合作增强各高校科协生存与发展的能力,解决高校科协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拓展高校科协发展空间,承接一些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承担以科技活动为主题的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高校科协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联盟的职能分为对内的职能与对外的职能,对内职能是抓好高校科协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引导和协助未设立科协的高校成立科协,对于已经成立的高校科协,通过研究、计划、实践、总结和考核等方式引导其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实现良性发展;对外职能是建立与科协系统、科技管理部门及企业科协联盟等的联系,通过搭建平台、建立沟通机制,为高校科协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凝聚力量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2 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模式

高校科协联盟组织模式是指高校科协联盟中的各高校科协之间根据自身特点,组合在一起形成具有某种特定功能联合体的组织方式,它包括组织结构与组织形态两个方面。一个良好、高效的组织模式是高校科协联盟成功运作的保障。

2.1 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结构

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结构是联盟内的全体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在工作中进行分工协作,在职、责、权方面形成的结构体系,本质是为实现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一种分工协作体系[9]。根据对国内外其他联盟类组织结构的分析,指出可能的组织结构主要有星型结构、平行结构、联邦结构[10-11]、主从结构[12]、中介结构[13](见图1)。

图1 组织结构

(1)星型结构。从各高校科协中推举一个占主导地位、掌握核心资源的高校科协作为盟主,其他高校科协作为盟员,形成以盟主为焦点的高校科协联合体。它是高校科协联盟的一种极端状态,即联盟中只各成员之间联系较弱,只有一个盟主将各成员联系起来。整个联盟在服从上级科协领导的前提下,由盟主对联盟进行自主管理,其管理职能贯穿于联盟运行的始终,盟员间的各主体地位相对对等,接受盟主的领导和计划。联盟的组建由盟主单位发起,负责联盟总目标的制定与分解,其它成员单位响应,加入联盟并在盟主单位的引导下开展科协工作;联盟的运行过程中盟主单位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与地位,引导各高校科协积极组织跨校的学术科研活动。星型结构下高校科协联盟的高效运作依赖于各自优势的整体发挥及内部的协调运作和高效管理。

优点:星型结构下,高校科协联盟的盟主主要由科技资源较多,实力较强,且科协工作能力突出的高校承担。因为它能引导其它高校科协更好地开展工作,起到带头作用,而且对科技经济发展的认识更具先进性和广泛性,有利于联盟的发展。盟主负责协调各盟员间的关系,在出现冲突时做出合理仲裁,组织稳定性和灵活性较强;盟主与各盟员之间有直接联系,决策效率高,组织目标完成能力强。

缺点:虽然星型结构下存在盟主,但实质上盟主与成员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独立而平等的关系,盟主对成员领导的权威性较差,成员参与联盟活动的积极性受自身高校科协负责人对联盟重视程度的影响很大。而且由于星型结构下各成员的主动性较弱,主要依赖于盟主的决策,一旦盟主出现失误就会带来联盟整体的瘫痪。各高校科协成员之间联系较弱,导致各个高校科协之间的沟通并不及时,信息传递具有一定的时滞性。盟员对盟主的领导可能存在不满情绪,组织有效性不高。

(2)平行结构。采用平行结构组成的联盟又称民主联盟,它是指各高校科协之间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为共同目标结成的多边联盟,它是高校科协联盟的另一种极端状态,即所有成员平等独立自主,相互之间全部联系紧密,它是理想化的,在现实中并不多见。这种模式下不存在占主导、核心地位的盟主,各个盟员保持自身独立性,为联盟贡献自身的核心能力和资源。它的自主性很强,服从上级科协的领导,同时强调每个盟员的作用,任何一个盟员核心能力的发挥强弱都会影响联盟组织运作的效果。平行结构不仅要求各高校科协对联盟都有相当高的积极性,而且要求各高校科协自身的科技资源丰富,科协工作水平高,差异性小。它依赖于盟员沟通及时有效,只有这样才能在需求驱动下自发迅速的建立起协作关系,通过共同发起组成真正意义上的联盟。

优点:平行结构中,每个盟员既是管理的主体也是管理的客体,协调管理联盟内部事务,灵活性较强。由于各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与较强的联系,成员的行为、决策透明度高。平行结构是在各成员对联盟有相当高的积极性的前提下形成的,因此它的信息反馈机制更加健全,响应能力较强。

缺点:理论上各盟员之间的行为决策更加透明,但实际上各盟员之间可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主体意识不同等,导致联盟的稳定性较差。所有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进行决策,在意见不同时决策效率较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较好完成组织目标,但是可能存在部分成员的满意度低,组织有效性降低。

(3)联邦结构。联邦结构是介于星型结构与平行结构之间的一种结构状态。它是指所有高校科协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形成联盟网络,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基础上为联盟贡献自身的核心能力和资源,但是联盟成员一般可分为两层,核心层和外围层。若干科技资源丰富且科协工作水平高的高校科协构成核心层,并选择合适的高校科协形成外围层。核心层的合作关系比较紧密,有主要的核心能力,承担联盟的发起工作,对联盟的资源、工作实行统一的计划和管理,从而实现联盟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工作任务的分解与协调配合。外围层的成员相互之间的联系较弱,但他们分别与核心层有密切的联系。外围层成员能力相对较弱,响应核心层的号召加入联盟,配合核心层开展工作。

优点:联邦结构通过核心层来进行管理,灵活性强与稳定性强,可以根据不同的任务目标迅速做出调整,有利于不同伙伴之间的指挥和协调,能较好地完成组织目标,实现盟员的满意度,组织有效性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联盟组织结构。

缺点:联邦结构下,高校科协联盟的结构较为复杂,核心层与外围层形成的过程中,伙伴的选择等问题都对联邦结构的运行效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组织成员具有两个或更多的层次,对组织的协调能力与沟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庞大的组织结构造成联盟的管理成本较高。

(4)主从结构。主从结构是介于星型结构与平行结构之间的另一种中间结构状态。由于核心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整个联盟的运行过程中,不同成员的地位会有差别,这是主从模式产生的原因之一。采用主从结构的高校科协联盟分为主联盟和从联盟两个层次或更多层次,它是指一些核心能力较强的高校科协形成主联盟,主联盟根据总体目标需求的初步分解进行任务分工,明确各成员需要完成的子任务,是整个联盟的核心。主联盟成员对联盟进行发起,根据任务要求及子目标组建从联盟,从联盟服从主联盟中相应成员的安排。同样,从联盟的成员也可以根据需要组建次级从属联盟。

优点:主从模式根据具体任务进行从联盟的管理,联盟的灵活性较高。主联盟在战略层面对整个联盟的工作和任务进行指导,进行总目标任务的协调,对于具体任务和目标根据情况形成从联盟或次级从属联盟,这种以目标为导向形成的主从模式,有利于完成复杂任务,组织有效性很强。

缺点:主从模式的组织体系较为庞大,实现和管理比较复杂。而且主从模式下联盟成员较多,成员之间可能是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关系,工作任务的合理分解分工尤为重要,对沟通和信息共享有更高的要求,联盟稳定性较弱。

(5)中介结构。在与上级科协的关系方面,中介结构与前四种结构有很大的不同,星型、平行、联邦、主从这四种结构下,上级科协对联盟进行领导与监督,但并不参与联盟管理,而中介结构下联盟是由上级科协来进行管理。上级科协对政策环境把握准确,对高校科协实际情况有较全面了解,由它来进行联盟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可以协调各高校科协之间的关系。采取中介结构的原因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一或某几个高校科协有成立联盟的意愿及需求,但不具备号召其它高校科协的能力或权威成立以它或它们为核心的联盟,这时寻求地方科协或省科协的帮助,依靠地方科协或省科协来组织成立联盟;二是上一级科协组织发现高校科协有成立联盟的潜在需求,这时它利用自身的权威性来号召各高校科协加入联盟,以实现各高校科协的需求。

优点:中介结构下,地方科协或省科协作为无利益的第三方扮演着协调者角色,制定相应的规则与标准实现科技资源在高校间的最优分配,盲目的平均主义不利于科技创新,上级科协的介入可以协调科技资源在不同高校间分配不均而引起的不满情绪,协调各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保证了组织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上一级科协组织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增进高校科协对其合作伙伴的信任,提升各成员对联盟的预期,提升高校科协加入联盟的积极性。而且上级科协的介入为联盟组织提供客观的信息收集、评价服务,对整个联盟进行决策监督、运作监控,使联盟目标更好的实现,组织有效性高。

缺点:一方面,上级科协体系庞大,在进行各类科协活动时,决策审批程序复杂,组织的灵活性较差。另一方面,上级科协的介入使各高校科协对上级科协可能会形成很大的依赖性,在开展活动方面主要依赖于上级科协进行推进,在经费上依赖上级科协的支持造成省科协巨大的经费压力。

2.2 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形态

组织形态不是单纯指狭义的静态组织,而是指以实现组织功能为目的,以组织结构为支撑的,围绕组织运行及其机制为核心而展开的整个组织机体有机统一的总和。通过对实际情况的调研分析,高校科协联盟的基本组织形态分为如下四种情况。

(1)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是由从事该领域的有关人士或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通过组织会议,开展学术研讨、交流、评论等活动,研究总结领域内的新问题、新经验,或领域内的主要趋向和重大现象、发展前景与目标等。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具有明显的工作性、研究性、学术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是由各高校科协工作人员自发结合组建具有学会性质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在于团结科协领域内的相关工作者或单位,一方面为高校科协的发展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提高各高校科协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做出贡献,实现各高校科协的协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工作者,发挥高校科协服务社会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为成立高校科协联盟建言献策,使高校科协联合组织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它是高校科协联合组织发展的初级阶段。

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的突出优势在于它是很好的沟通交流平台,与高校科协战略联盟相比,研究会的成立简单易行,且操作成本低。在性质上,研究会与学会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各个高校科协既合作又分散,能够针对多学科,凝结学科内科技工作者共同开展工作,工作的压力较小。可以没有上级科协的介入,灵活性高,不受行政体制的束缚,有利于自我管理。但是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它一般不具有管理职能,服务水平有限,号召力较弱,有很大的局限性。研究会形式作为一种学术性的社团组织,由于其职能主要在于沟通交流,实际工作中各高校依然各自为政,因此还不具备承接政府、企业、社会等相关转移职能的功能。在开展工作方面,研究会的效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各成员参与的积极性,地方高校依赖于部属高校的带动开展工作,自主性较差。而且,研究会与上级科协的联系较弱。在经费方面,研究会也没有收入来源。综合来看,研究会是一种初期的、过渡性的组织,适用于新兴领域,或发展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并有明确发展目标的联合组织的初级阶段。

(2)高校科协战略联盟。战略联盟是各高校科协出于共同的利益和发展需要,以高校科协组织为基本单位,由一个或几个核心成员发起,多个高校科协作为成员共同参与,自下而上自愿组建的联合组织,接受上级科协的指导。它具有战略性和动态性,旨在提升所有合作伙伴的能力与水平,增强生命力;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并为实现共同的联盟目标进行合作。战略联盟以高校科协组织为基本成员单位,个人不能成为成员。高校科协战略联盟的基本功能就是高校科协之间的合作,并通过合作增强各高校科协生存与发展的能力,解决高校科协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拓展高校科协发展空间,承接一些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更好地发挥高校科协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高校科协战略联盟能够弥补科协组织体系不够完善和欠缺的部分,发挥柔性组织的特征,适应环境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做好上级科协与高校科协之间的纽带桥梁。战略联盟不代替科协开展工作,但是能够解决科协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组织上将各个高校科协联合在一起,从内部来说,其组织柔性很强,结构弹性很大,决策权分散,联盟成员参与程度高,并且有利于各高校科协之间的横向沟通合作,降低反应决策的时间和成本;从对外来说,能够更好地与中国科协、省科协、地方科协、企业科协、各级学会协会等进行联系,通过沟通交流凝聚力量,承接政府及社会的相关转移职能。在日常的运行上,联盟设置不同功能的专门性办事机构,有利于高校科协组织的建设和服务社会经济科技发展。但是,战略联盟的成立有很多的条件和要求限制,在组建初期面临的困难很多,如法人代表的设立与推选,独立建制后的运行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等。联盟成立后可能会存在与高校科协的职能存在交叉或没有具体的工作抓手、工作缺乏吸引力等问题。另外联盟在高校外独立存在,没有具体的实体高校为依托,其号召力会相对减弱,而且经费要依赖于成员缴纳会费或上级科协支持。总的来说,战略联盟的运行灵活有效,并且相对松散,是跨域联合的有效形式,适用于目的性较强、功能相对单一的联合组织。

(3)高校科协联合会。高校科协联合会是在省科协领导下由各高校科协以及从事高校科协工作的专家学者自下而上、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凝聚科协工作者与科技工作者的力量,致力于高校科协自身更好地发展与合作。联合会具有代表、服务、管理等职能,它能代表成员的共同利益,维护其权益,同时使参与各方通过合作,为科技工作者及各成员高校科协争取更多更好的资源,同时也能够承接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管理和发展科技事业。成员的基本单位是个人会员,各高校科协是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高校科协联合会又以团体会员方式加入上级科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联合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一方面,交流科协工作的理论研究与经验,推动高校科协的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各高校科协之间的合作,组织各高校科协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活动,团结和动员全省的高校科技工作者,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校科协联合会兼具战略联盟和高校科协两个方面的功能。

联合会在一定程度上兼具了战略联盟、高校科协的功能,它不仅仅能通过交流讨论促进高校科协发展建设,而且能利用协同效应解决高校科协自身无法解决的共性问题,一定程度上代替高校科协开展工作,特别是围绕科协的基本任务开展跨高校的活动。因此它的综合性很强,促进了高校科协更好地发挥作用。联合会的成立受到省科协的积极推动,对于迅速组织并提高高校科协的覆盖面有较强的积极意义。理论上来说,省科协对联合会的成立与运行只起到辅助作用,不参与联合会的实际管理,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省科协介入的现象,省科协的介入有利于联合会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行。在开展工作方面,联合会的工作抓手较多,包括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组织发展等方面,有利于联合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但是,联合会的组织体系较为庞大,职能很多,造成管理成本较高。省科协的介入使联合会各项工作的推动高度依赖于省科协的支持,各高校科协自身的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而且在经费方面同样存在着过度依赖省科协的经费支持。由此,联合会适用于有综合需求的域内组织。

(4)地域高校科协(大科协)。地域高校科协是在省科协与各高校科协之间增加一个组织层级而形成的联合协作组织,由各高校科协自发组织形成,工作内容广泛,易于高校科协间工作交流、增进合作,在层级上属于省科协的下属组织,行政化较强,接受省科协的领导与帮助。地域高校科协事实上是一种由柔性组织向刚性组织转化靠近的形态,具有科协组织的一般性特点,具有相对较强的行政属性和上级科协派出组织的特征。地域高校科协主要是联合各高校科协形成平台,按照上级科协的要求,加强交流,协同完成高校科协的各项具体职能和具体工作任务。它一方面能够替代省科协的部分功能,对高校科协进行指导与管理;另一方面能够替代高校科协的部分功能,为高校科技工作者服务。它是省科协与各高校科协之间刚性较强的桥梁与纽带,围绕科协的所有或部分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地域高校科协的成员不仅包括省内的高校科协,而且考虑吸收了没有设立科协的高校科技工作者。没有设立科协的高校可以高校的名义加入,使各高校的科技工作者都能参与到地域高校科协中来,能更好地覆盖区域内各高校的科协和科技工作者。但这种组织形态的刚性很强,它相当于省科协与高校科协之间增设的一个层级,在科协的组织体系中增加层次,使整个科协系统的组织结构更为高耸,组织的效率降低,而且在信息传递过程中造成信息失真且耗时较长。地域高校科协没有实体单位作为依靠,没有造血机制,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主要依靠理事长或秘书长单位,对省科协有很大的依赖性。在开展工作方面,它同时具有高校科协和科协联盟的职能,在某种程度上与各高校科协、科技处以及省科协分别有工作内容上的重叠,组织有效性较低。在创造科技工作者之家这一方面资源匮乏,推进困难。总的来看,地域高校科协需要各高校科协的积极参与活动与省科协的大力支持,柔性不足,机动灵活性差,应变能力弱,适用性不够强(见表1)。

表1 不同组织形态特点和优缺点比较

3 基于生命周期的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模式选择

组织的生命周期描述了组织发展的动态轨迹,包括组织的创立、成长、壮大和死亡[14-15]。借鉴组织生命周期理论,结合高校科协联盟的发展与功能特点,将高校科协联盟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初创、成长、成熟和蜕变四个阶段[16]。由于高校科协联盟是一个长期的合作组织,因此本文暂时没有考虑组织的蜕变期。本文对高校科协联盟的发展阶段的划分,主要以组织的复杂程度为依据,具体包括:联盟职能、成员数量、合作活动、机制建设、主要挑战等五个方面[17]。高校科协联盟发展阶段特征如表2所示。由于不同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核心能力、联盟的使命等是有所变动的,因此组织模式也会有所调整[18]。高校科协联盟应在不同阶段选择最合适、与之相匹配的组织模式,恰当有效的组织成员,使高校科协联盟平稳有效的运行。

表2 高校科协联盟发展阶段的划分依据及阶段特征

3.1 高校科协联盟的初创期的组织模式

高校科协联盟致力于凝聚各高校科协的力量来更好地服务于高校科协工作者,它带有很强的自发性和自治性。满足各高校科协的内在需求,获取高校科协工作者的认同,将高校科协联盟快速组建是高校科协联盟初创期的重要使命。为实现这一使命,初创期联盟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构建联盟的结构框架,并进行合作伙伴选择。具体包括拟定联盟章程,识别合作伙伴的核心能力,并选择合适的伙伴,组织结构及组织形态选择,运行机制设计等,以确保联盟的初步创立和不断发展。初创期可能存在的问题很多,包括部分高校科协对组建联盟的意义没有明确的认识,参与的积极性较弱,甚至部分高校没有科协组织,或是虚设,或是有科协组织但没有独立建制,挂靠在科技处。

这一阶段的组织结构一般为星型结构或中介结构。即由具有关键能力的高校科协牵头组成并主导联盟,或由省科协来将各高校科协组织起来筹备联盟组建。因为发起者最明确联盟的目标与任务,且他们具备关键的资源能力或吸引力与号召力。采用星型结构或中介结构的优势是可以以高校科协的内在需求为驱动力,快速地将各高校科协团结在一起推进联盟的成立,其中中介结构可以利用省科协的公信力,具有一定强制性地促使各高校成立科协组织并加入高校科协联盟,增加联盟内部成员和社会对联盟发展的正面预期,对于联盟的成立有很强的推进作用;星型结构的盟主主要是在部属重点院校中选择,其科技人员规模大、水平高,具备的科技资源相对较多,实力较强,对其它院校来说有一定的吸引力与号召力,而且很容易取得各高校科技工作者的信任,能有力地推进高校科协联盟的组建。

这一阶段的组织形态宜采用研究会模式,定期召开研讨会议,进行工作交流,一是,可以明确各高校科协的实际情况与具体需求,对高校科协的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高校科协的发展,为高校科协联盟的成立打下组织基础;二是,通过各高校科协了解科技工作者的内心想法,使各高校科协增强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成为真正的科技工作者之家,由此使科技工作者对联盟产生信心并支持联盟,实现联盟的群众基础;三是,对联盟成立的相关事宜、联盟组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开展研讨和交流,为不断完善和提高高校科协联盟的工作水平与服务能力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成立研究会的阻力较小,体制限制较少,组建相对容易,在初创期选择研究会的形式有利于联盟的快速推进。

3.2 高校科协联盟的成长期的组织模式

强化科技工作者的认同感,创造联盟更大的发展空间是联盟成长期的重要使命,这是由于联盟的成长需要有更多的高校科协加入其中,形成网络效应。这依赖于联盟集中力量积极开展工作,提升组织活力,促进组织的发展,提升组织的影响力。因此,在联盟的成长期,主要的工作任务在于履行联盟的职能,实现联盟的功能,加深各高校科协之间的合作,从而吸引更多的高校科协积极加入联盟并参与其中。但是,这一时期联盟内的一些问题也会客观存在。成员间的合作还需要一定的磨合,成员间的信任也并未完全形成,可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行为、沟通与交流不畅等现象,联盟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协调与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都可能存在。

这一阶段的组织结构要利于各成员核心能力的发挥,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采用联邦+中介的模式较为合适。因为成长期的主要任务必须由一个具有威望、对联盟整体的运行趋势和所需的各种资源能力有较明确的认识,并能统筹规划、合理有效进行工作安排的“管理者”来组织完成。联邦+中介结构通过核心层和省科协共同进行管理,一方面,可以对成员间的合作行为与联盟活动进行协调,促进联盟内的资源流动与优化配置,不仅便于决策与分工协作,而且也有利于联盟的激励与约束,以及各成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使联盟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另一方面,通过这种组织结构对联盟进行管理,将联盟成员团结在一起,推动政府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通过联盟成员的一致努力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增强科技工作者对联盟的认同感。另外,通过核心层对联盟的管理,可以实现公平公正,改善联盟区域内高校科协发展不平衡和运作不规范的问题,发挥出联盟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高校科协的管理水平,同时使联盟不断发展壮大。

这一阶段的组织形态以联合会形式最佳。成长期联盟内的综合事务较多,联合会具有的代表、服务、管理等职能,能解决联盟成长过程中成员的权益问题,服务于联盟内的初始成员与新成员,同时对联盟进行有效管理。首先,联合会能够将各高校科协及其内部的科技工作者凝聚到一起,联合会代表整个群体来与外部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高校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高校科协的发展及高校科技工作者的提升争取更多的优质资源。其次,联合会服务于各高校科协、服务于科技工作者,组织高校开展跨学校、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交叉,为高校科协注入活力,推动高校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最后,联合会可以在统筹联合高校科协及高校科技工作者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管理作用。联合会的组织稳定,综合性较强,利用各高校科协之间的合作,凝聚高校科技工作者,能够充分发挥科技群团组织的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除此之外,联合会的职能还有很多,如构建综合型的学术交流平台,进行社会科普活动等一系列跨校间的科协活动,能够为各高校科协提供工作抓手,使联合会的工作能够按部就班地进行,逐步提升联合会的社会影响力,使更多的高校成立科协组织,并吸引更多的高校科协加入联合会。对一些没有设立科协的高校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合作渠道,吸收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加入科协群体,密切这些科技工作者与科协组织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科技战线作用。

3.3 高校科协联盟的成熟期的组织模式

随着高校科协联盟进入成熟期,各成员自身的发展逐步步入正轨,能够实现独立开展工作。联盟的组织基础稳定,而且管理与协调能力大大提高,各高校科协经过调整彼此之间的合作有了一定的默契,对各自的任务与整体目标都有了明确的认识,联盟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这一时期联盟使命在于实现自主管理,使联盟发挥各高校科协与科协系统、学会、政府等外部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服务于社会的科技经济发展,这要求联盟要不断完善联盟内部的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联盟作用。

这一阶段的组织结构采用联邦结构或主从结构更适合联盟发展。因为各高校科协目标明确,各尽其能,依赖省科协领导力与号召力的境况大为改观,逐步弱化。省科协尊重高校科协联盟的独立性以及依法自主活动的权力,以政策支持、经费资助等方式间接的影响联盟的运行与发展。各高校科协可以在相互信任、默契配合以及联盟章程约束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相互沟通与协调发展,这种去行政化的方式使高校科协联盟保证了自身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使高校科协联盟的成员组织在工作中有更大的积极性,在公共服务中发挥替代省科协相关部门功能的作用。联邦结构和主从结构有助于完成复杂任务,且灵活性较强,与高校科协联盟柔性组织的概念相匹配。

这一阶段宜采用纯粹的战略联盟模式,它与联盟的使命最为匹配。因为在高校科协联盟的成熟阶段,组织开展活动较多,战略联盟模式的柔性更强,更有利于联盟的发展。这一阶段联盟总的来说功能齐全,但实际上只保留核心功能,即实现各高校科协之间的合作,通过合作增强各高校科协生存与发展的能力,解决高校科协工作的问题和困难,拓展高校科协发展空间。同时,战略联盟的模式下组织可以设置专门的工作组来完成相应的任务,负责承接一些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的工作组,由工作组来实现与政府的联系,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政策建议等服务;如专门负责经济发展研究的工作组,集中发挥高校的创新优势,调动各高校的力量组织科技工作者对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在多学科多领域地致力于解决这些重大问题,通过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等。

4 案例研究

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模式是由联盟使命、组织的目标任务和环境因素来决定,它包括组织内部的领导体系和沟通网络,联盟成员在不同层次责权体系中的定位和相互作用。选择合理的组织模式是维持高校科协联盟平稳运行、实现联盟目标、提升活动效率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本文选择湖北省高校科协研究会、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和江苏省高校科协作为案例,分析其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与联盟的发展目标与使命是否匹配,以期为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模式选择提供参考。

4.1 湖北省高等院校科协工作研究会(简称湖北省高校科协研究会)

(1)生命周期阶段。湖北省高校科协研究会成立于1994年,由湖北省各高校科协自愿成立。经湖北省科协技术协会资格认可,湖北省民政厅核准登记正式成立的法人团体组织。从联盟职能上来说,湖北省高校科协研究会的职能相对较少,主要是为高校科协的发展建言献策,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服务工作;从成员数量上来说,该研究会目前有团体会员38所,大多为理科高等学校,但是会员间的联系较弱;从合作活动方面,研究会围绕科协的工作任务,通过安排跨高校的各种活动和组织不同方式、不同对象的合作,有效促进了高校科学技术研究发展;从机制建设方面,研究会沟通与交流机制完备,但缺乏激励与约束机制,决策机制中的轮值制执行力还不够;研究会目前面临的挑战和困难较少。从这五个维度上综合来说,该研究会属于高校科协联盟的初创期。

(2)组织结构。湖北省高校科协研究会是各高校科协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群团组织,采用的是星型结构,即有盟主、盟员的组织结构。盟主为武汉大学,主导联盟的决策;其他盟员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合作,与盟主的联系很强,因此联盟的决策效率很高。在盟主单位的带领下,位于省会的几所高校科协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很高,开展活动多;同时联盟将各类科技活动向地市级发展,带动地市高校科协的发展。总的来说,由于星型结构具有较强的整合效应,使得湖北省高校科协快速得到发展,得到高校科技工作者的认可,很好地完成初创期高校科协联盟的使命。

(3)组织形态。湖北省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是各高校科协自发形成,具有强烈的民间色彩。研究会并不代替各高校科协开展工作,它仅将各高校科协聚集在一起,就各项具体的工作事宜等定期进行沟通交流,通过思想互动、碰撞为高校科协的发展提供新思路;工作经验交流也使得不同院校之间联系增加、关系融洽,为各高校科协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条件;针对多学科跨高校搭建了跨校综合的学术平台,办事效率提升明显,促进各高校科协的快速健康发展。研究会这种模式操作简单,使高校科协联盟的工作得到快速推进,因此很适用于联盟的初创期。但是由于研究会的职能较少,各高校科协的力量分散,在开展活动多样性和承接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方面做的不是很成功,对于联盟的长远发展有一定的弊端。

4.2 陕西省高等院校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简称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

(1)生命周期阶段。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成立于2014年。陕西省各高校科协自愿成立,由西安电子科大校长担任会长,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群团组织。从成员数量上来说,该联合会团体会员有24所高校,实现“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全覆盖,理工科大学科协全部成为联合会固定成员,且成员还在稳定的增多;从联盟职能上来说,该联合会是各高校科协与省科协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省科协进行高校科协管理的主要渠道和开展工作的助手;从合作活动上来说,联合会目前已经开展的工作包括高校人才托举计划、科学讲坛、院士专家市县行活动、高校科技工作者创业大赛等,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从机制建设方面来说,联合会的决策与执行、激励与约束机制等都相对健全;联合会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一定的挑战。从这五个维度来说,该联合会属于高校科协联盟的成长期。

(2)组织结构。陕西省高校科协联盟中各高校独立平等,由于它的筹备、组建、管理工作及活动开展都是省科协在主导,各高校科协以团体会员方式加入,因此组织结构定性为中介结构。在这种结构下,由于省科协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很容易得到各高校科协的认可与支持,这对于联合会工作的开展以及提升科技人员和社会的认可度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促进了联合会的快速成长,从而为联合会创造出更大的发展空间,很好地完成了联合使命。可见这种结构对于联合会的成长期是有很大优势的。但是中介结构的弊端是联合会的各项日常工作的推进过于依赖省科协的支持,且各高校之间联系相对较弱,并不适合联盟成熟期的发展。

(3)组织形态。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采取联合会的组织形态。联合会能够有效发挥联盟的协同作用和聚拢能力,加深各高校科协之间的合作,将科技工作者聚集在一起,使联合会能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有具体抓手,利于内部成员的激励,开展工作方向明确,有重点。目前联合会各项工作的推动主要采取的是省科协经费支持、联合会策划,并通过立项的方式对各项工作加以引导和推动。这种形式对于各项工作的尽快开展有着积极意义,是高校科协联盟成长期最有效的一种组织形态。但是,联合会的战略性相对较差,没有设置必要的专门委员会,如青年委员会、科普委员会、决策咨询委员会等,当联盟发展到成熟期后有待改变。

4.3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简称江苏省高校科协)

(1)生命周期阶段。江苏省高校科协的前身是成立于1995年的江苏省高等院校科学技术协会工作研究会,于2001年正式更名为江苏省高校科协,是全国第一个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省级高校科协。它与省级学会不同,是行政联盟。目前共有会员单位90个,其中有65所学校已成立高校科协,包括985高校、211高校在内的34所本科院校。它的职能很多,不仅有联盟的职能,还与高校科协的职能有一定的交叉。它开展的工作较多,在学术交流方面和科普活动方面有很大的成效,如邀请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等来做学术报告,组织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学术交流等。而且江苏省高校科协的机制建设是相对完备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一定的挑战。结合这五个维度来说,它属于高校科协联盟发展的成长期。

(2)组织结构。江苏省高校科协挂靠在东南大学,各高校科协作为团体会员自愿加入,没有科协的高校也能加入其中,是经江苏省民政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群团组织。虽然各成员地位是平等的,但是从它们发挥的作用及对联盟的贡献等方面来说,联盟成员是具有层次性的,符合联邦结构的典型特征。部分成员有主要的核心能力并且合作关系紧密,形成核心层团簇,如东南大学科协、南京大学科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协等;另外一些成员能力相对较弱,围绕在核心层周围,配合核心层开展工作,属于外围层。这种结构是在高校科协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自我管理、对于共同参与科协组织的管理和建设有积极意义,对于联盟的成长是有很大优势的,但也存在着部分高校科协工作受校领导支持情况影响的现象,而且与省科协的联系较弱,在指导工作与经费支持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因此,如果与省科协取得较强联系,将联邦结构与中介结构相结合,将更有利于联盟的成长。

(3)组织形态。江苏省高校科协以区域高校科协的形式实现各高校科协之间的联合协作,它形成了科协体系一个新的层级,相当于在省科协与高校科协之间的一级科协组织,具有明显的靠近组织刚性的特征。它不仅组织各高校科协共同开展活动,促进高校间工作交流,增强校际间的合作,而且囊括所有高校科协的具体工作,即高校科协的八项工作都需要通过这个组织来具体开展。对于各个成员单位的把控操纵能力强,联盟拥有绝对的领导地位,有利于保证组织活动的有序进行,降低协调成本和内部冲突成本,有利于成员形成明确的预期,保证科协的各项工作得到最低限度的开展与活动,易于宏观方向的把握。但是它过多的干预成员单位的活动,对创新活动的开展产生消极的作用,导致联盟成员内部积极性下降,工作创新性不足。总的来说,虽然江苏省高校科协的工作开展卓有成效,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但是由于这种形式组织刚性很强,使得科协系统的管理结构更为高耸,所以地域高校科协这种形态并不是联盟成长期的最佳形式。

5 结论

高校科协联盟致力于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通过实现各高校科协间的合作服务于高校科协自身和社会科技经济发展,各高校科协积极组建并加入高校科协联盟具有战略性意义。我国的高校科协联盟的组建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根据对国内部分省份高校科协联盟的调研结论和理论研究,高校科协联盟的组织模式可以基于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依据明确的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在联盟发展的初创期一般采用星型或中介结构,通过研究会的模式进行联盟的组建工作,在成长期宜采用中介+联邦结构,通过联合会的模式实现联盟的快速发展,在成熟期采用联邦结构,通过纯粹的战略联盟模式来完成复杂的多项任务,实现高校科协联盟的战略式发展。最后,通过对湖北省高校科协工作研究会、陕西省高校科协联合会与江苏省高校科协的组织结构与组织形态进行案例分析,指出在各模式下的发展状态,以期为其它地区成立高校科协联盟组建模式选择提供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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