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新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基于8家合作社的多案例分析
2018-12-05郑阳阳罗建利
郑阳阳,罗建利
(1.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2.温州大学商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1 研究背景
2018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走过了11年历程,在这11年中,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数量由少到多,规模由小到大。具体来说,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合作社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2007年底全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大约有2.6万家,截至2017年11月,依法登记的合作社高达199.9万家,约为2007年底的76.8倍,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全国农户的46.8%,平均每个村庄有3家合作社(农业部最新统计)。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济主体之一,其在增加农民收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1-4]。然而,总体上看,我国合作社普遍面临经营规模小、经营实力弱和承担风险能力差等一系列问题[5]。在新时代下,如何提高合作社的发展能力,实现合作社更好、更快、更健康的发展,对于农民的增收、乡村的振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何实现合作社更好的发展?现有研究从不同方面进行了讨论,从合作社治理视角,探讨如何从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配置、外部投资者进入和监管、股权与社会资本等方面来改善合作社治理结构,提升合作社发展能力[6-8]。从政府视角,探讨政府如何通过法律的引领、财政的扶持来规范、引导和推动合作社发展[9-10]。从国际经验借鉴视角,探讨如何通过借鉴国外合作社,如美国新一代合作社、丹麦、西班牙等国家的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来提升合作社的综合实力[11],等等。在国家科技兴农战略的指导下,有学者从技术创新视角来探讨合作社如何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自身发展能力[12-13]。倪细云[14]测度了合作社创新能力,结果表明,合作社整体创新能力不强。罗建利等[15]基于35个科技型合作社案例,进一步探讨了合作社的技术获取模式及其影响因素。
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之一,其创新能力的提升关系农业整体创新能力,而且,合作社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溢出效应[16]。然而,合作社作为一种共营企业,自其成立之初就面临“先天性不足”:扎根于农村,远离城市科技中心;成员主要由当地农民组成;资金少、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等等。因此,合作社的内部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创新能力都比较薄弱。由于大规模、颠覆性的创新需要大量的资本、技术和人才,风险比较大,这在某种层面上说明合作社不太可能进行大规模、颠覆性的创新[17]。
产生于互联网背景下的微创新作为一个新的概念,近年来逐渐被其它行业所认识和接受。从苹果公司的iPhone、360免费杀毒软件到小米手机、水井坊的产品包装,等等,这些企业的成功处处体现着“微创新”的身影。目前关于微创新的研究主要探讨企业微创新的特征和行为,如赵付春[18]认为企业微创新具有渐进式、开放式、草根性和辅助性四个特征。刘静[19]以三家酒店为例,运用扎根理论方法,构建了酒店实施微创新战略的DID理论模型,即从市场微创新、产品微创新、资源配置微创新三个层面协同作用于微创新战略。国外学者Andrea基于新知识的涌现和市场的进化构建了一个问题驱动的微创新系统。Saariluoma等[20]具体分析了大学和企业合作微创新的过程,等等。微创新是“针对用户微小需求、需求微小变化”的创新,被认为是最合适中小企业的创新模式[21-22]。具体来说,对于资金、技术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要进行历史性、革命性的创新并不现实。而微创新通常投入不大,开发时间短,但却有望让中小企业获得某产品的“定价权”,真正奠定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可以说,微创新与规模较小的经济实体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微创新进入门槛低、风险较小的特征正契合了合作社未来创新发展的方向。然而,目前关于微创新的研究都是关于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而关于合作社的微创新研究处于理论的空白。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运用规范的多案例研究方法,以调研的8家合作社为研究对象。首先,从微创新视角分析合作社的发展,运用类型学分析方法,根据合作社微创新的具体实践,把合作社实施微创新具体分为四种类型。其次,分析合作社微创新实施的影响因素。然后,基于“三重底线理论”分析合作社微创新的绩效。最后,构建合作社微创新的机理图,并针对合作社微创新现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2 研究设计
多案例研究是探索问题原因、问题出现的理想研究方法[23],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讨合作社微创新的实施、影响因素及其绩效。目前关于此领域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变量范畴、测量量表和理论假设。因此,本研究与多案例研究方法的优势有着良好的契合度。同时,多案例研究能够运用复制逻辑,即通过逐项复制或差别复制来验证或反驳理论假设,相比单案例研究来说,这一过程通常可以产生更稳健、更一般的理论[24]。因此,本文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
2.1 案例选择
本研究的分析单位是合作社,接受Glaser和Strauss[25]的建议,运用理论抽样原则来选择决定样本数目,即根据研究现象所蕴含的特征、面向与歧义性达到“理论性饱和”为止。样本选取标准如下:①合作社发展比较规范(所选合作社都属于当地县级或市级示范合作社);②合作社实施微创新;③合作社发展规模和程度具有差异性;④合作社数据的可得。最终,本研究选取江苏、浙江和江西的8家合作社作为样本,如表1所示。为了保护合作社隐私,同时方便下面的分析,笔者以合作社前两个字的大写字母代表合作社。
表1 案例合作社基本信息
2.2 数据搜集
本研究的数据搜集遵循Miles和Huberman[26]所描述的三角测量法,即从多方面获取合作社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一手数据和二手数据。
一手数据搜集主要以半结构化访谈和实地观察的方式收集。具体来说,接受Piekkari等[27]的建议,访谈人员的选取要具有不同的层级和广泛的代表性,访谈对象除了合作社理事长,还有至少3名合作社社员以及尽可能多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对每个合作社的观察和访谈由4位课题组成员共同进行,具体资料收集途径包括实地访谈、电话采访、现场参观。同时,在资料整理和分析过程中,针对有疑问的地方,再通过E-mail或电话进行回访。二手资料收集包括在报纸和杂志上发表的与合作社相关的文章,网络和媒体报道以及直接从合作社获取的材料,如合作社内部刊物、年度报告、技术资料等。整个调研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3年3月—2014年5月,第二阶段为2015年12月—2016年9月。在数据收集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对样本合作社资料进行反复审查,以确保所有案例分析具有一致的结构和质量。
2.3 数据分析
课题组成员4人分成两组,分别对案例资料进行编码分析,针对模糊和不一致的地方,两组成员相互讨论,理清相关研究构念,直至达成一致共识。同时,本研究采用Nvivo10.0软件,对获取的访谈笔记、录音、文本等数据进行快速整理和分类。具体分析步骤如下:
第一,在没有任何先验假设的前提下,从合作社的整体层面,结合合作社的语境,归纳和剖析合作社的微创新共性与差异,分析合作社微创新的内涵。第二,针对8家合作社案例,通过对每个合作社案例的分析,形成每个合作社的理论构念和关系,即合作社的微创新维度、影响因素和微创新绩效,然后,构建不同构念之间的相关关系,并初步构建每个合作社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三,我们进行跨案例分析,寻找相似的构念和主题。通过对每个案例的分析和比较,找出不同合作社之间的异同点,运用类型学方法(Typology)和复制逻辑(逐项复制或差别复制)归纳和整理不同构念,并用图和表的形式表示其相关关系。通过理论、数据和文献之间不断的迭代过程,进一步精炼我们的研究结果并和现存的理论进行比较,以阐明我们的贡献。
为了使研究结论更具真实性和有效性,本研究通过多元证据来源、模式匹配、复制逻辑、采用案例研究草案和建立案例研究数据库等手段来保证Yin[24]提出的四个检验标准,即建构效度、内在效度、外在效度和信度。
3 结果分析
3.1 合作社微创新的实施
根据调研的8家合作社微创新的具体实践,运用类型学分析方法(对于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微创新进行分析),把合作社的微创新实施分为四类:产品微创新、技术微创新、营销微创新和制度微创新,如表2所示。
表2 8家合作社实施微创新的具体实践
从产品微创新来看,DX、QH、XX和HY四家合作社对产品进行了细节上的变动和创新,其创新成本很低,但是,需要具有创新的思维和能力。从技术微创新来看,8家合作社中只有NR合作社没有进行技术微创新,主要是NR合作社前期的茶叶技术都是从浙江农科院引进,或者聘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合作社负责种植和加工。其他合作社为了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技术微创新。例如,DX合作社理事长通过把硼酸和磷酸兑上蜂蜜变成“硼蜜钾”,使合作社的苹果产量高、质量好;JH合作社为了提高鸡蛋的质量,用黄粉虫喂鸡,一个“昆虫鸡蛋”竟卖到2元。HD合作社为了解决杨梅采摘困难的问题,发现矮化树体不仅可以更方便采摘,也不会影响产量。雌雄鹌鹑难分辨的问题一直困扰着HY合作社,因此,发明了“纯系初生鹑肛检分雌雄技术”。从营销微创新来看,JH、QH、XX和NR进行了营销微创新,主要模式是建立直销店、农产品到户配送和基地直销的模式。其中,NR合作社的营销模式更值得借鉴,NR理事长在合作社旁边建立一个能仁书院和能仁客栈,吸引文人墨客过来写生,每年暑假也会吸引周边中小学生来此参观学习,同时,每年3—4月份茶叶成熟时,会邀请媒体进行参观、报道,扩大“能仁牌”茶叶的影响力。对于制度微创新,DX、JH、XX和HY从日常生产和管理方面进行了制度微创新,这些微创新保障了合作社的日常生产和管理,最终保障了产品质量,提高了社员生产的积极性。
从表2可以看出,调研的8家合作社都实施了技术微创新,这说明合作社比较重视技术微创新,主要原因是本次调研的都是科技实力比较强的合作社,绝大部分合作社都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许多合作社的理事长都很重视技术的微创新,如XY和XX合作社理事长都是高级农艺师,本身具有很高的葡萄栽培技术。产品微创新、营销微创新和制度微创新的合作社数量相差不大,都为4家。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合作社都很重视产品和营销微创新,特别是营销微创新,如QH合作社理事长所说,“销售排在第一位,没有销售,任何都是空谈”,但是,营销方式也仅限于目前的几种,如农贸市场、微信和互联网销售、农超对接等。从访谈中也发现,大多数合作社不重视制度,即便是合作社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多数合作社都没有认真执行,主要原因是产品和销售微创新与合作社的利用具有直接的利益相关性,而制度微创新无法为合作社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只是起保障作用。
进一步来看,8个典型合作社案例中,没有一个合作社只参与一个维度的微创新,许多合作社都在积极进行微创新,为自己的合作社长远发展做打算。例如,DX合作社准备通过自筹资金和上级扶持,来建设一座储量400吨的恒温库,未来还要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同时,只有XX合作社参与了4个维度的微创新,主要是由于XX合作社理事长1986年开始种植葡萄,2001年成立了联宇葡萄研究所,而且在中国农业函授大学、江南大学学习过市场营销,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和远见卓识。大多数合作社都是进行2~3个维度的微创新,如QH、HD。
3.2 合作社微创新的影响因素
(1)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理事长作为当地的“农村精英”,一般都是当地的生产大户,具有微创新的能力和动力。与以往自上而下的精英创新不同,合作社理事长来自农村,受教育程度有限,但是,在农业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乐于学习新技术、新理念。因此,合作社微创新一般都是由合作社理事长主导的扎根于农村的微创新。从调研的8家合作社来看,微创新都是由合作社的理事长发起,他们具有一定的技术或管理能力,如HD理事长在合作社推广“树体矮化技术”,与专家共同研发农药等。HY理事长发明“鹌鹑防病丹”,NR社长在创立合作社之前是当地的村主任,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和远见,DX理事长2012年被青岛市科协特聘为“科普专家”,并成为“专家服务团成员”。正如XX理事长所说,“合作社做得好不好,不在于社员而在于领导,领导要成为有知识、有能力、强有力的核心成员。”
(2)合作社社员。合作社社员作为微创新的采纳主体,其偏好和能力直接影响合作社微创新。从调研的8家合作社来看,合作社社员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即合作社核心社员和普通社员,其微创新行为也存在异质性。核心社员由于种地规模较大、出资较多,更有动力参与合作社微创新,如HD合作社,在树体矮化技术、配制农药等微创新过程中都是合作社理事长与6个核心社员共同完成的。普通社员在社员数量上占绝对优势,但他们偏好于风险小、投资少的技术,很多情况下不关心合作社的微创新,而且对稍微具有风险的微创新具有排斥心理。与企业的自下而上的草根创新相比,由于普通社员都是当地农民,而合作社又缺乏创新的氛围和激励制度,因此,普通社员缺乏微创新的能力和动力。从而,不同于周鸿祎关于企业“让位于生产或服务一线的员工成为创新的源泉”的微创新草根性思想[18]。在调研中也发现,8家合作社普遍面临人才短缺问题,从事农业的都是50岁左右的人,其文化素质和观念也限制了合作社微创新。如XX合作社社长所说,“现在会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偏大,年轻人不干,去工厂上班,而现在都是40~50岁的人干农业,这限制了新技术的使用……好多社员观念跟不上,不愿意改变现有生产方式”。因此,合作社核心社员有利于微创新,而普通社员则阻碍了微创新。
(3)公共部门。合作社自身实力较弱,其微创新也越来越多地寻求和整合外部的优势资源,谋求自身更好的发展。调研的8家合作社在微创新过程中都获得政府的扶持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相互合作。如XX合作社“宇选一号选育研究”被列为重点农业科技项目,在新品种技术的开发上获得政府10万元经费,而且与省农科院、浙江农林大学研究所联合攻关“宇选系列”。HY与南京农业大学联合开发鹌鹑加工新技术,等等。从调研案例中发现,合作社都是从公共部门获取创新资源,特别是政府。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连续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各级政府也出台各种优惠措施扶持合作社;另一方面,合作社资金少、规模小、技术力量薄弱,会积极寻求政府或高校、科研机构的帮助。合作社微创新的开放性不同于赵付春所定义的企业微创新开放性,企业微创新开放性过分强调企业与用户的互动,甚至是用户直接参与产品微创新,而合作社微创新开放性强调与公共部门尤其是政府的互动,与用户的互动关注较少。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政府在合作社创新方面的课题较少,面临“僧多肉少”的局面,而且,有合作社理事长对于申请政府相关技术项目的流程不清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微创新。
(4)合作社现实困境。合作社微创新一般都是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契机,寻求问题的突破。从调研的8家合作社来看,其微创新都是为解决现实性的问题而提出。如NR合作社理事长所说“有的说他家(茶叶)好、有的说他家茶叶好,二次分红不一样的话,会产生矛盾,二次返利执行不下去。所以,现在是合作社把土地流转过来,然后再分给社员种,农户主要是固定工资+土地入股的收入,这样别人没法挖社员的墙角(社员种的茶叶卖给别人)。”NR合作社通过制度微创新很好地解决了问题。HY合作社理事长起初因为不能及时分出鹌鹑公母,养了几年并没赚多少钱,经过无数次试验,通过对不同羽毛颜色的鹌鹑进行杂交,终于培育出了从颜色上就能分辨出公母的鹌鹑。QH合作社为了解决市场上假冒合作社品牌的行为,在青蟹背壳刻上防伪商标,等等。这些微创新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合作社的现实困境,为合作社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不同于企业微创新,合作社微创新是遇到现实危机进行微创新,而企业则多是为了不可预测的危机而进行微创新。一方面是所处行业不同,互联网背景下,IT、传统制造业等更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冲击,必须保持一定的危机感,而农业影响相对较小;另一方面,企业拥有更多微创新的人力资本,而合作社人力资本则相对匮乏。
3.3 合作社微创新实施的绩效
综合上述分析,本文借鉴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最早提出的“三重底线理论”,从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方面来分析合作社微创新实施的绩效。微创新实施的经济绩效是指合作社实施微创新所带来的经济收入,主要衡量指标有合作社销售收入、农户收入和产品价格。微创新实施的社会绩效是指合作社实施微创新给社会其他人所带来的效益,主要衡量指标为增加社员和非社员的收入、带动社会就业和满足消费者需求。微创新实施的生态绩效是指合作社实施微创新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主要衡量指标有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具体来说,本文从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方面评价合作社的产品微创新、技术微创新、营销微创新和制度微创新,见表3。
表3 合作社实施微创新的绩效
注:对上述表格中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指标汇总,请1 名教授、2 名博士生进行综合绩效评估,采用了“高、中高、中、中低、低”五档分类法,并遵循“分别打分—比较差异—协商统一”的步骤确定最终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合作社微创新对经济绩效影响最大,通过微创新可以提高产品价格、扩宽产品销售渠道、激励合作社社员等。同时,合作社的技术微创新能够带来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的绩效,综合绩效最高,特别是经济绩效尤为明显。合作社的制度微创新总体绩效最低,只对合作社经济效益起间接作用。营销微创新能够产生较高的经济和一定的社会效益,尤其是经济效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调研的大部分合作社都很重视营销微创新。产品微创新的经济绩效也较为明显,但是,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不显著,因此,总体绩效一般。值得一提的是,合作社在四个方面的微创新都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从微创新总体绩效来看,技术微创新的经济绩效最高,而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都属于微创新过程的溢出效应。可以看出,目前阶段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最看重的还是经济效益。通过上述对合作社微创新实践、影响因素和绩效的分析,微创新的实施对绩效的影响如表4所示。
表4 合作社微创新实施对绩效的影响
3.4 合作社微创新实施的机理
微创新作为一个新的创新理念,近几年得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高度关注。与企业相比,合作社存在“先天性缺陷”。因此,对于合作社这样特殊的经济组织,很少能够进行突破性、颠覆性的创新,而创新成本低和风险较小的微创新正好契合合作社未来创新发展的方向。与企业相比,合作社参与微创新具有自身特殊性,即在合作社微创新过程中,合作社理事长的企业家精神发挥了巨大作用,而政府的支持力度相对较弱,很少像企业一样有政府主导型的创新活动。因此,许多创新都是靠合作社理事长和核心社员的经验技术来推动,主要原因是目前政府尚未认识到创新对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性,而且,合作社主要由当地农民组成,缺乏科技创新人才。基于上述分析和合作社微创新的实践,本文构建合作社微创新实施的内在机理,如图1所示。
图1 合作社微创新实施的机理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借鉴创新理论、企业微创新理论,根据合作社微创新实践,从四个维度具体分析了合作社微创新的实施、影响因素及其绩效,并分析合作社微创新实施机理。合作社的微创新实施主要包括产品微创新、技术微创新、营销微创新和制度微创新,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社员、公共部门和合作社现实困境。而对于不同的微创新维度,微创新的绩效也有区别,技术微创新绩效最高,营销微创新次之,产品微创新第三,制度微创新绩效较低。具体来说,合作社的技术微创新能够带来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的绩效,总体绩效最高,特别是经济绩效尤为明显。营销微创新能够产生较高的经济和一定的社会效益,产品微创新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制度微创新总体绩效最低,只对合作社经济效益起间接作用。
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培育合作社微创新能力。在调研的8家合作社中,大部分都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为合作社的微创新提供了必要的技术和关键设备,然而,目前的产学研合作多限于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在合作社的人才培养、构建产学研联盟等实质性的技术合作较少。8家合作社普遍面临人才断层的局面,合作社社员的年龄普遍偏大,在“互联网+”背景下,有知识的年轻人更容易产生微创新。
(2)构建基于社员和消费者的微创新体制。目前合作社的微创新多是以合作社理事长的意志为主导、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契机来实现,很少去倾听消费者的声音,在与消费者的互动中进行微创新。未来合作社要善于倾听社员和消费者的需求,在互动中进行微创新。
(3)建立合作社微创新的保障机制。首先,政府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合作社微创新进行制度保障,对于实力较弱的合作社,出台鼓励合作社微创新的政策法规有利于合作社实现质的飞跃,可以通过政策或科技规划引导合作社启动微创新行动计划。其次,构建科技保险制度,对于实力较弱的合作社,技术微创新存在一定的风险,政府可以引导合作社参与科技保险,降低合作社技术微创新的风险。最后,为合作社微创新提供必要的公共平台,建立合作社微创新服务中心,为合作社微创新提供免费服务咨询,同时,支持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合作社开展广泛合作,降低微创新的风险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