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成立
2018-12-05
8月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提出:“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根据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有关安排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调整为国家科技领导小组。”
此次成立的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任组长、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科技部部长王志刚等14人。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的成立,对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998年6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其任务为: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和教育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科技和教育重要任务及项目;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及部门与地方之间涉及科技或教育的重大事项。
而此次将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调整为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后,主要有三项重要职责:一是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二是讨论、审议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三是协调国务院各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地方之间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项。
对比之下可以发现,新成立的小组更聚焦于科技事业的发展。这是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进一步落实,体现了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提升创新能力的决心,是聚焦争创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在更高起点上优化顶层设计、推进自主创新的重要举措。
国家对于科技事业的重视,从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的强大阵容上也可见一斑。与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相比,此次成立的国家科技小组有了明显的扩容。以2008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为比较对象,当时小组的组成人员包括国家发改委主任、教育部部长、科技部部长、工信部部长、财政部部长、农业部部长、中科院院长、工程院院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协常务副主席,成员共计11人。
而国家科技领导领导小组中,既有科技、教育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也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一把手”,还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军地科研部门负责人。
有专家指出,成立国家科技领导小组,有助于更好地运用系统思维,聚焦国家需求,统筹整合力量,发挥国内市场优势,强化规划引领;有助于加速形成更有针对性的科技创新系统布局,系统安排科技创新平台;有助于大力强化科技创新体系能力,加快构筑支撑高端引领的先发优势,以期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的地方尽早取得突破。
欲致其高,必丰其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科技创新历史性跨越,离不开体制机制的支撑和保障。高擎改革这个“点火器”,就要坚决扫除阻碍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体制障碍,加快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打通科技成果向市场转移转化的通道,优化科技政策供给,完善科技评价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把人才创新创造的活力充分激发出来,使科技创新的源泉和活力竞相迸发、充分涌流。
目前,我国的科技事业已不仅局限于自身的发展,而是有了清晰、宏大的规划。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的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就将承担起将这些重大举措落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