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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纤检: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探路者

2018-12-05倪玉婷刘莉

中国纤检 2018年4期
关键词:纤检局纤维制品床上用品

文/本刊记者 倪玉婷 刘莉

“当前我们工作的主要方向是:纤维质量监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和纤维及制品的执法打假。”江苏省纤检局副局长徐鸿燕指出了近年来的工作重点,“由于江苏省高等院校数量多,以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为代表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一直是我们常抓不懈的工作。”

江苏省地处长江三角洲,气候温暖湿润,历史上就是我国著名的棉花、蚕茧等纺织原料产区。这里不仅是美丽富庶的江南水乡,也是我国纺织制造业的繁荣昌盛之地;历史上这里有为宫廷供应丝织品的“江宁织造”,也有“日出万绸,衣被天下”的绸都盛泽;这里有传统丝织品的鼎盛之作——“南京云锦”,也有近代畅销欧洲市场的“南京紫花布”……

树理念:“暴露问题更能推动质量监管”

“当前我们工作的主要方向是:纤维质量监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和纤维及制品的执法打假。”江苏省纤检局副局长徐鸿燕指出了近年来的工作重点,“由于江苏省高等院校数量多,以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为代表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一直是我们常抓不懈的工作。”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江苏省在全国纤检系统率先开展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工作。 “当时由于没有相关产品标准,缺乏有效的监管,企业供应给学校的床上用品,质量问题突出。”徐鸿燕回忆道。1997年和1998年江苏省纤检局连续两年对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棉胎质量低劣,掺杂使假现象较为普遍,床单、被套等产品外观尺寸、缩水率等指标严重超标,而且多数生产企业是无标生产。

1999年,江苏省纤检局制定《江苏省公寓化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管理规定》,规定出台后,省内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2002—2005年是学生公寓化床上用品质量的平稳时期,江苏纤检局也已经基本摸索出了一个有效的监督管理模式。

2005年5月,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大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不得统一配备之后,尤其近几年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与学生勤工俭学的普及,学生自主采购床上用品增多,而由于床上用品生产门槛较低,越来越多的小企业出现,市场上的床上用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从网上或者批发市场、游商手中购买的没有质量保证的床品越来越多,中标的正规企业送去学校的床上用品经常卖不出去。

“2017年,我们对省内正规企业生产的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监督抽查,棉胎合格率高达98%,床单(被套)合格率96.1%,而检查中发现批发市场和游商出售的床上用品标识和质量问题突出,但不在我们质监部门监管的范围。”徐鸿燕道出了公共领域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难处。

首先,围绕质量监督的工作职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对有证企业进行监管,对生产领域的违规查处,确保有证的企业产品质量。此外,在流通领域,做好质量风险监测,以质监局稽查处的名义去批发市场花钱买样暴露质量问题。这是近几年来,江苏省纤检局在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质量监管工作方面经验和基本思路。

“我们的理念是在部门协作推动不力的时候通过暴露问题来推动消费者提高质量意识,同时引起社会关注,推动有关部门共同加强监管。”徐鸿燕补充道。

除了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江苏省纤检局连续多年组织省内纤检机构开展学生服的监督抽查工作。2013年《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以后,在中纤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国纤检机构开展校服质量评估工作,而这项工作在江苏省已经做了很多年。

如图1所示,移动式直流应急装置的智能监控系统以PLC为核心,利用PLC的数字量和模拟量输入口接收传感器实时检测得到的蓄电池、整流模块开关状态等数字量和母线电压、蓄电池电压等模拟量,实时输出至触摸屏图形化显示;同时结合触摸屏设定的工况参数、系统运行历史数据,自适应判断系统运行状况,对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预报.

立制度:质量监管工作要有“章”可循

1997和1998年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中反映出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颇多质量问题,在江苏省纤检局的努力下,质量监督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于1999年起草了《江苏省公寓化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管理规定》,同时制定了《江苏省公寓化学生床上用品检验细则》,要求学生公寓化床品的生产企业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只有获得定点生产资格的单位方可生产,企业按照《细则》组织生产,学校按照《细则》组织验收,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进入校园。《细则》出台后,质量提升明显,棉胎合格率从1998年的44.5%提高到1999年的88.2%,2000年达到100%合格。

2003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原来的管理规定已经不适用,江苏省纤检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质量评价与注册等级管理办法》,由企业定点生产管理规定的强制性做法变为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资质评价服务的自愿性行为。当年在企业自愿申请下,为近100家生产企业办理了《资质注册证明》,并接受了其委托检验,从而使得学生床上用品的质量管理工作得以延续。

2010年,江苏省纤检局配合省质监局法规处首创起草了《江苏省纤维产品监督管理办法》,作为地方规章,要求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疗卫生机构等集团采购的单位使用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公共纤维制品,主体是工商、质监及其专业纤检机构,有了这个规章之后,纤检机构去学校、医院等流通领域执行监管床上用品质量就有了依据。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借鉴了一些江苏省对纤维制品监督的先进做法。

在校服的监管方面,江苏省纤检局成功借鉴了对公寓床上用品监管的经验。2005年,在省质监局的部署下,江苏省纤检局对江苏省中小学生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发现质量情况很不乐观:抽查的76个批次学生服合格率不足20%,其中有禁用偶氮染料、pH值、色牢度等内在安全质量指标项目不合格。江苏省纤检局及时将抽检结果向教育部门报送,并出台了关于学生服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参照公寓用品监管办法,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学生服质量管理规定》,通过对生产企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定学生服产品质量验收准则,对企业质量保证评价,建立质量诚信档案等一系列做法的实施,学生服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2012年随着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江苏纤检局针对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以及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和学生服质量持续稳定的情况,取消了对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和学生服质量评价与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提前顺应了国务院对行政管理体制“放管服”的有关要求。

强技术:标准为生产提供质量依据

2001年,刚刚稳定了两年的床上用品质量开始有反复,在抽查中发现有“黑心棉”,监督抽查合格率降至85.7%。拿到抽查结果,纤检局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了专题分析会,“我们分析研究认为,质量问题的反复是由于没有相关的产品标准,企业在组织生产的时候难免会有模糊不清。”于是,2002年徐鸿燕作为项目负责人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地方标准,这个地方标准在全国首创,标准出台后,全国很多纤检机构来江苏学习取经。

“床上用品加工工艺简单,主要就是绗缝,质量问题多发生在棉胎和面料质量上。”徐鸿燕认为,管住了棉胎和面料,学生床上用品质量就能有保障。作为主要起草人,徐鸿燕清楚地记得当时起草这个标准的初衷,“虽然床上用品当时有行业标准可以参照,但是我们充分考虑了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的特点,那就是使用有年限和场所的局限,因此产品应保证经济实用为主,在保证四五年的使用期限条件下,价格越低越好,这样才能获得家长和学校的认可。”

从这个出发点考虑,江苏省制定的地方标准比行业标准更加灵活细化,增加了可操作性,比如:床单的缩水率指标要求,分一等品和合格品,一等品相当于行业标准的合格品,而合格品不局限于考核缩后尺寸变化率,而是将缩后长度能够达到一定要求作为可选项,这样就解决了中小企业没有后整理工艺的困难,极大降低了后整理外加工成本,同时又满足了产品的使用要求。比如棉胎,标准鼓励企业用2级及以下,5级及以上原棉生产即可,徐鸿燕解释,有些企业拿1级的棉花做棉胎,成本增加势必导致价格提高,而且造成质量过剩,浪费资源,品质好的棉花应该首先保障纺织厂加工。

由于棉花标准修订,2012年江苏纤检局对棉胎地方标准进行修订。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一个现象,就是对生产企业,入厂前原料检验,出厂前产品检验,可以说对企业监管已经非常严格了,为什么还会有不合格的产品流入校园呢?“关键在学校的招投标环节。有些企业用一二级的棉胎来投标,中标以后却用四五级甚至更低级别的棉胎来交货。”

为了堵住这个漏洞,江苏省纤检局在修订棉胎标准时制定了棉花实物标准,增加了投标样品品级级差质量要求,就是规定投标样品与交货产品的品级差异不得超过半级,这样就有效解决了投标样品与批量交货的棉胎品质不一致的问题。

重服务:要监管更要扶持产业发展

走上领导岗位的徐鸿燕,先后分管稽查和监督,多年的监督工作经验使她认识到,作为质量监管部门一味地监督处罚不是目的,应该扶优罚劣,对一些规规矩矩生产的企业给予扶持,对一些投机取巧,扰乱市场秩序的失信企业淘汰掉。

2005年5月,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由学校集中采购变为学生自主购买,高校后勤部门不跟生产企业签订产品合同,取而代之的是代销合同,生产企业的销量没有保障,因此规范的生产企业叫苦不迭。同时,允许学生自带床上用品,学生购买的渠道多了,质量开始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

“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管,难点在于部门的协作,从我们自身的职能来说,对有证的生产企业的监管结果来看,产品质量的合格率还是挺高的,这些也是之前在我们的帮扶下逐步做强提升的,现在遇到新的市场问题,好质量的产品并不能到消费者手里,我们很痛心,而且对企业也不公平,所以我们现在非常想为这些企业做一些力所力及的工作。”主要做法是推动质量监督部门跟教育和工商联合,每年学生开学之前联合发文,联合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检查,对有证与无证经营产品开展质量比对分析,质量检查结果出来之后召开质量通报会,通过引起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以促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张伟,现任监督科科长,2008年到2017年一直任稽查科科长,负责纤维及制品执法工作。他回忆,10年间自己组织和协助全省纤检机构办的纤维制品方面的案子,已经记不起有多少起了。“执法是质量监督的手段,但处罚不是目的,我们在执法办案后都有回访,也会帮助企业纠正质量问题,为后续生产做指导。”张伟认为,通过执法帮扶企业正视质量问题,从此走上重视质量的道路,作为执法者和监督者来说是很有成就感的。

“2013年夏天,我们接到举报南通一个企业生产假的蚕丝被,便联合南通纤检所去企业做执法检查,在当地工商和公安部门的协助下,顺利完成了执法,查处了10万多货值的产品并进行处罚,查处的假冒蚕丝被填充物完全是化纤,外包装和标签上写的蚕丝。”现场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反复向企业老板讲解质量知识、标准知识等,对方也比较配合,自此以后注意到质量问题的重要性。当地纤检机构后续对该厂的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并提供技术服务,多年下来,这家企业一直在质量方面都做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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