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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2018-12-05张天亮山东大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财会学习 2018年23期
关键词:计税营业税劳务

张天亮 山东大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近年来,我国税制改革不断深化。但是税制改革的深化对于施工企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即营改增使得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企业运营工作发生变更,为了解决前述变更,应当提出解决策略。

一、营改增的概述与实施进程

从对原有被纳入营业税缴纳范围的部分行业以及相应企业征收营业税,现变更为征收增值税,这就是营改增。该政策的实施起到降低企业纳税人税赋的作用,因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两者之间进行税收征收的计税原理不同,因此能够避免重复缴税、体现公平原则。其中营业税的性质是一种价内税,而增值税的性质则是一种价外税。营业税的营业额中通常情况下已经包含了纳税企业应当交纳的营业税。该税种的应纳税额=纳税企业营业额*应当适用的税率,因此其计算营业税的基础数据就是应纳税企业的全部营业收入,并不关注全部营业收入中是否含有已经计算过税款的材料收入和劳务收入等。而且营业税的征收体现在每一次的商品交易流通环节中,均要缴纳明显有重复征收。但增值税却不同,增值税的征收体现在多个环节中的新增价值,比如交易产品的生产加工、在市场上的交易流通、又或者提供了劳务服务等,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重复征收的问题。我国从二零一一年开始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经过逐步发展,于二零一三年在全国范围内的现代服务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开始推广营改增试点工作,在二零一四年时又将邮政服务、铁路运输行业纳入其中,并在二零一六年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前述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我国实体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营改增对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

(一)对施工企业材料费用及供应商选择的影响

当前,施工企业获取材料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甲供材料;一种是施工企业自己采购。在施工企业实施增值税后,其材料通过哪种方式取得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对施工企业的增值税负产生影响。材料的第一种取得方式是通过甲方供材。具体是指工程具体施工方不负责材料采购,而是由甲方采购,然后由施工方负责施工。甲方供材包含了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发包方供应,也就是说工程发包方自行负责材料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发票开具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而施工方仅是进行施工;其中另一种就是甲方对材料进行控制,甲方严格限定所使用材料的具体生产销售厂家、规格标准等等,由工程施工方具体负责材料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发票开具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第一种甲供材方式的进项税是由工程的发包方进行抵扣的,而第二种方式的进税项则是由工程的施工方进行抵扣的。营改增工作的全面推进,使得相关施工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成了11%,但是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约定甲供方式的,在税收的征收上规定可以通过简易征收程序,以3%征收率为标准计征增值税。

(二)对施工企业人工费用的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对人工费用以如下两种方式计征营业税:(1)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93号),在前述批复中明确规定对于施工企业在具体施工中获取的劳务收入,按照营业税“建筑业”税进行征收,其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2)如果施工企业有劳务派遣情形的,那么按照“服务业”税进行征收,其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前述费用应已扣减劳务工资、相关保险以及公积金款项。营改增后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可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人工费可以抵扣3%,而自有用工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人工费就无法抵扣,纯粹是按11%开给业主。如果选择劳务派遣用工,一旦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征税,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销售额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对企业税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影响

施工项目的分散性决定了无法配备完整的税务工作人员,否则会产生较大的人力成本,而且缺乏执行统一标准。鉴于前述原因施工企业应集中处理税务问题。且施工企业的集团公司应当采取如下方式,即与各项目公司、成员公司签订协议,通过协议在项目所在地完成增值税缴纳工作,集团公司不进行代扣代缴,以避免工作压力。正是如此,集团公司可参考具体情形,注销已成立的,在新设项目时以集团分公司的方式进行操作。除此之外,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增值税核算应在区别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是本地简易计税还是异地简易计税项目的情况下,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三、营改增对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影响的应对方法

(一)增强财务人员的营改增意识

营改增改革之后,财务上的会计科目发生了较大变化,如增加了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预交增值税、简易计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会计科目,这增大了会计核算的难度。故应对相关会计人员提供专项培训,以提升营改增后其工作适应度。施工企业可以参考进行营改增的试点城市,以及具体实行的行业,加强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升相关业务人员专业素养。以便于厘清营改增后的税负关系,对施工企业的增值税进行统筹管理,确保成本最小化。

(二)强化供应商管理,优化经营模式

在现有状况下各个施工承包商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如下五种情形,第一种方式是自管,第二是直管,第三是委管,第四是挂靠,第五是联合体施工。在前述方式中挂靠较为普遍,但不利于增值税的管理。施工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通过营改增加以改进,通过不断的筛选、评价、管理,在企业内部建立优质供应商、分包商名录,与此加强合作,避免选择成本,充分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三)增强劳务管理,运用机械化装备

在营改增具体实施时,企业人工成本无法进行抵扣,人工成本不断上涨。鉴于前述情况施工企业应通过如下方式予以改进:第一、强化劳务管理,通过充分的对比和评价,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工程质量能够得到保证的劳务队伍开展工作,降低重复劳动和人工成本;第二、引进高技术的机械设备,通过高技术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人员使用比例和人工成本,提升综合实力。

(四)运用信息化,做好合同管理

施工企业应充分融入互联网+,通过各种先进性技术、管理、软件硬件等,合理开展营改增。通过综合平台建立流程化体系,对施工项目的分包情况、项目分包商的具体信息、设备器械、施工材料、材料供货商的具体情况、材料的流动等全过程进行统一的监管、登记,全面掌握工程进展,同时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情况、开具信息等综合整理,提高项目的整体管控水平和监督情况。通过前述方式从各个流程环节严格把控风险,有效开展异地操控监管,强化增值税发票的管控工作。

四、结语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减少重复征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但是在营改增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各施工企业也都面临了很多的困难,各施工企业应当对营改增相关的政策进行全面的认识,以加强项目成本管控。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当就此提供指导性的方案,为企业加强管控提供方向和支持,促进施工企业的高效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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