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长汀生态治理的经验
2018-12-05
改革开放40年,长汀县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治理水土流失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实现了从荒山到绿洲到生态家园的转变,成为我国生态治理的样本县之一。
一、长汀生态治理的历程
改革开放以前,长汀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域之一。改革开放后,福建积极开展长汀生态治理工作。1983年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项南考察长汀,写下《水土保持三字经》。同年,福建省把长汀列为治理水土流失的试点。
1998年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习近平到长汀调研,他给长汀水土流失治理题词“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1]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期间,曾五次到长汀调研,并作出很多重要批示。
2000年,习近平在《长汀县百万亩水土流失治理报告》批示:“搞好水土保持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项南同志在福建工作时,就十分重视抓长汀县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我们应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同意将长汀县百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2000年2月,长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被列入福建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每年扶持1000万元资金。[3]
2001年,习近平对长汀水土保持工作又作出批示:再干8年,解决长汀水土流失问题。并指出:水土保持是生态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地方要重点治理,以点带面。长汀水土流失治理要锲而不舍地抓下去,认真总结经验,对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2000年至2008年,长汀水土治理开始第一个八年“攻坚”。当地政府通过封山育林、改良植被、补贴烧煤、发展绿色产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生态移民外迁等手段,进行了长达数年的治理行动。为减轻水源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承载压力,长汀数万人告别荒山,迁至由政府统筹修建的社区和村落,拥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到2009年,长汀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7万亩。2010年,福建省作出再干8年决定,并提出“水土不治、山河不绿,决不收兵”。
2011-2012年,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2次作出重要批示:“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上,进则全胜,不进则退,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总结长汀经验,推进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由此,长汀成为治理水土流失的样板县,“长汀经验”成为中国推动生态文明的号角。
二、长汀生态治理的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各部委和省市的大力支持下,长汀县先后享受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参照享受西部地区政策、西南五省开发政策、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国家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数十项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争取到国家各部委补助资金13.48亿元,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项目113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取得较大的成效。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9.8%,森林蓄水积量为1557万立方米,湿地面积达3499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84%。共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3条,全县18个乡镇中,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5个、省级生态乡镇17个,全县290个行政村中,省级生态村63个、市级生态村195个。先后获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县”等国家省级荣誉20多项,列入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等十多个国家级试点。2017年又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创新实践基地。
2.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突出。长汀把植树造林、发展林业作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县建设的基础工作、主体内容和首要任务加以推进,采取改燃节柴、发放燃料补贴等惠民政策,实行封、管、造并举,乔、灌、草相结合的措施恢复森林植被、恢复林分,水土流失治理取得重大进展,走出了一条具有长汀特色的水土保持及林业生态建设之路。近五年,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97万亩,植树造林27.21万亩。据2015年底遥感调查,水土流失面积从2011年底的47.69万亩下降到2015年39.6万亩。全县水土流失率降低到8.52%,低于全省8.87%的平均水平,在全省11个水土流失治理一、二类县中最低。
3.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一是夯实产业发展平台,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升格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被列为福建省重点抓的20个产业基地(集群)之一,晋江(长汀)工业园被列为福建省第一批“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二是通过一系列重、特大项目的实施,助力长汀县纺织服装、稀土精深加工、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绿色转型。三是持续推进汀江生态经济走廊建设,打造六个主体功能区,做好生态农业、生态林业、 生态种养、生态旅游等生态发展文章,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双赢。2011年以来,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230个,总投资41.4亿元,目前完成投资32.6亿元。
4.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深入。改革开放以来,长汀县大力推进水、大气、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出台了《长汀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汀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长汀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和《长汀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在工业污染源治理、农业面源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湖泊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在全省率先推行小水电站退出机制,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项目,促进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5.生态环境目标全面落实。长汀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部门签订了《长汀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对党政领导责任书完成情况实行年度考核,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经县委、县政府考核,各乡镇、部门均全面落实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完成绿色发展指标、环境质量指标、生态保护指标、环境监管指标、体制机制创新指标、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指标规定的内容。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管辖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则的要求。
6.农民收入大幅提高。河田、策武、濯田、涂坊、南山、新桥、三洲等7个水土流失重点乡镇2016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1655元、13196元、12145元、11027元、11784元、12496元、12016元,基本达到或超过全县平均水平(12766元)[4]。
7.生态价值的体制机制迈出新步伐。制订《中共长汀县委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若干保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对水土流失重点片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等10多个配套性政策性文件,从决策机制、产业发展、生态党建、督查问责等十个方面对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制度规定,统一县域综合性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出台进一步强化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职责。同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生态建设指标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发挥生态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树立“绿色政绩观”。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福建省3个试点县之一),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资金省级整合,县级统筹,不断完善生态保护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申报开展闽江流域国家山水林田湖试点工作。全力做好跨省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促进跨省流域补偿机制的建立。
三、长汀生态治理的经验
1.党政主导,真抓实干。实行党政一把手工程,健全县处级领导和县级部门挂钩水土保持的责任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机制创新,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若干保障机制的意见》,建立生态红线的管控机制,加强生态功能有效保护,创新生态司法“三三”机制。强化生态考核,坚持生态经济、党政先行和逐步建设生态产业链的理念,创建生态党建新模式,探索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由弱约束变成硬杠杆,增强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责任。
2.群众主体,让利驱动。广泛发动群众,采取以奖带补等措施,鼓励群众积极承包治理,群众成为治理水土流失的主人翁和生力军。出台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有效投资的九条措施,支持激励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涌现出一大批水土流失治理的草根英雄。实行生态补偿,创新生态工业园管理机制,实行生态林、畜牧业奖励办法,同时鼓励三年流转开发经营,既治理了水土又提高了群众的经济收入。
3.社会参与,持续发力。开展科研协作,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和应用推广水土流失治理的新模式、新技术,制定水土治理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出台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实施方案等政策,共吸引十余家企业1.5亿元,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如厦门(塑纺)公司种植银杏300多亩、厦门中盛粮油建成全国油茶科技示范基地、中石油帮助长汀建设万亩生态示范林。军民携手共建方面,与东部战区后勤部队、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加强协作,驻闽部队共组织1.09万官兵赴长汀开展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完成植树造林和施肥3万亩。
4.多策并举,综合防治。一是治山与治水相结合,坚持“反弹琵琶”的理念,变生态系统逆向业态为顺向业态。严格落实和整治开展汀江—韩江宽水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建立跨区域流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同时实施小水电站退出试点,万里生态水系连通等,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的目标。二是治理和保护相结合。持续推进废旧矿山治理和山沟地整治,颁布封山育林命令,严格“十个禁止”的措施,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把引进关,坚决拒绝和淘汰污染企业,2012年以来,拒绝了7家污染企业落户。狠抓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2013年以来累计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2311家,削减生猪60万头。三是统筹推进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统筹推进汀江流域森林湿地生态保护系统,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一个、国家级水产种子资源保护区五处、国家湿地公园一个。开展“六进六美”乡村环境专项整治,推动农村改水、改电、改村、改庄,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乡镇污水收集处理。
5.以人为本,绿色共赢。发展苯酐经济,探索苯酐治理区改崖为坡新模式,建立生态经济型苯酐治理示范点,引导群众在苯酐台面上种植杨梅和油茶等经济作物,累计治理苯酐417座,产生经济效益近百万元,达到了生态、经济双赢的目的。发展生态产业,近五年共建成设施农业2200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27家、家庭农场1232家、林下基地经营面积达160万亩,参与农林户数达1.21万户。[5]发展生态旅游,打造汀江源头龙门风景区、汀江湿地生态画廊、水土保持科教园、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景区,形成了别具特色的生态旅游观光线路。
6.持之以恒,永续发展。出台加快生态家园建设、林业生态强县实施意见,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县、国家级生态县、“十三五”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各套方案,其中《长汀生态文明示范县文明建设规划》成为十八大以后首个由国家环保部认证的生态建设规划。完善生态体系,坚持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做好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种养、生态旅游等文章的同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保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水土流失治理与经济发展并重、与强林惠农并举、与民生改善并行,提出并组织实施汀江生态经济走廊建设规划,打造六大功能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