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合作培育“正效”人才
——基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税收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效果的调研分析
2018-12-05王政,邓晶
王 政,邓 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 510420)
一、研究背景
校政合作,是指学校和政府机关合作共同育人,培育“正效“人才。即高等院校利用高校教学资源,根据政府机关的人才需求,按照双方商定的特定的人才培养计划要求,采用传统课堂授课和学生不定期的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环节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培养具有可持续的核心创新能力、较强实践能力,并能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校政合作模式已经深入到高校的许多专业,这种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了解政府机构提供了合适的机会和平台。因此,加强与政府机关合作建设实习基地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案例——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税收学专业达成的校政合作为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以下简称“广外”)是位于珠三角地区的一所具有国际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华南地区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外语、外经贸、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为珠三角洲地区的现代服务产业提供智力支持和培养所需人才,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广外与企业开始合作建设实习基地比较早,数量也相应较多;与政府机关的合作比较晚,实习基地建设的数量也相对较少。就税收学专业而言,目前已建立了包括广州市国税局、开发区地税局、花都区地税局在内的校政合作实习基地。
2014年,广外与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签订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同年,广外与广州市国税局签订了双方合作育人框架协议,两家国地税机关正式成为广外税收专业的教学实践基地。2015年4月与花都区地方税务局合作举办2015年“税花杯”税收宣传微电影大赛,并从入围队伍中选拔了部分学生参与花都地税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暑假实习,到目前为止已经成功地举办了三届比赛。2016年和2017年7—8月,广外组织税收专业学生为主参与广州市国税局“蓝色梦想”助力“营改增”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仅扩大了税收政策影响力,也拉近了高校与政府机构间的关系,并且由此促进高等学校教学实践,达到政校合作“双赢”的目的。
三、广外校政合作取得的成效
就目前广外与税务局的校政合作取得的效果有:
1.改善了学校的教学资源,促进正效人才的培养。在实践教学出现之前,学校为学生提供的都是传统教学方法,教师单方面地进行税务理论或实践知识的传输,但终究是“纸上谈兵”。在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后,学生能深入到实习基地接触到实习基地的教学资源,比如税收学专业学生可以通过实习了解到税收征收的执行程序是如何进行的,也能区分不同税种的税收政策具体在实践中如何落实。这样不仅优化了学校的办学资源,实现了教学资源的多样化拓展,还让学生将教师传授的理论或实践知识运用于实践工作中,从而更加有效地消化学到的知识,大大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以及创新能力,进而提高其综合能力,使得学生成为“正效”人才。
2.增加学生参加实习的机会,为以后就业方向的选择起到了借鉴作用。对于税收专业的学生来说,除了在校期间自己寻找实习机会,几乎就得靠学校适当地提供实习机会以让其获得实践锻炼。而实践教学基地无疑为学生提供了可贵的实习机会,使得学生在学习理论之后获得应用知识的机会。比如让学生在实习中,融入真实的工作环境,熟悉岗位内容,适应工作人际关系,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危机事件,提前缓冲了就业时的工作适应阶段,在一定时间内为学生提供了思考、规划自己职业生涯的机会和平台。而且在实习过程中,学生还能对公务员队伍的工作内容有所了解,比如感知岗位的基本工作范围、工作流程和职业发展前景,形成学生“理论学习—实践感知—促进自我理论学习”的新的学习方式,促成正确的职业定位和长远的职业规划,避免盲目就业。
3.政府机构与学校实现资源共享,使得教师的教学更“与时俱进”。从校政合作的协议内容来看,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能够为双方实现资源共享提供途径。比如,税务局不定期邀请税务专业教师为其进行专业培训,不仅使税务机构人员更加广泛深入了解掌握税收征管前沿理论,提高理论指导税收征管实践水平,还能够加强税务机构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若能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就能相应地提高实际业务能力,反向又可以为高校教师提供更为丰富和实用的实践经验分享。而且,税务局也能为教师的教学提供较为前沿的实践信息、行业政策信息等,这些均能合理运用于教师的教学中,不至于让学生固守书本中的旧政策、“旧知识”,而是让教学“与时俱进”,让学生“与时俱进”。
四、广外校政合作存在的不足
1.实践教学基地数量有限,致使部分学生没能得到实践的机会。目前,广外已为税收专业学生建立了包括广州市国税局、花都区地税局、广交会等多个校外实习基地,虽然已经初步实现了校政合作,实践基地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考虑到实习基地的数量、规模、接受学生数量不多等因素,每年税收专业只有部分学生能够真正到税务机关实习,而另外一部分学生无法到税务机关实习,这样就并非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实践教学的益处。究其根源,可能是广外缺乏成熟的实践教学理念,对实践教学和基地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足,开发的政府机构数量不足或者相应岗位需求人数过少;或者是广外投入足够多的资源开发政府机构作为实践基地,但是部分政府机构尚未深刻理解实践教学基地对本机构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对校政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资源共享等问题不甚关心。这最终都可能导致实践基地满足不了专业学生的实习需求,就更谈不上培养正效人才了。
2.实践内容扁平化,无助于正效人才的培养。据了解,当前广外学生到税务机关的实习实践绝大部分还是停留在基础性的工作和经验积累,还普遍处在样板化的教育模式,缺少特色,比如长期从事资料整理、复印打印资料等基础工作;对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包括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新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养还是比较少。可能是由于实习生相较于正式员工,在政府机构的工作时间更短,如果安排应用型强的工作给实习生会花费较大时间和人工成本;也有可能是学校现有的课程设置与政府机构的需要有部分的脱节,学生的实际操作和管理能力差,实践教学基地单位不敢也不愿意安排学生在高技术应用型岗位进行实习教学活动,而将实习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这样最终可能损害学生的利益,也可能违背校政合作培养正效人才的初衷。
五、加强校政合作的建议
1.加强政府机构的在校宣传,真正达到双赢的效果。在广外校政协议中有规定,校方可以根据教学实践的需要,要求税务机关的人员到校进行税务实践知识或其他知识的讲解,然而在学校的讲座或者课程体系中却很少看到税务机关进行的知识宣传。建议增加税务机关在校的讲座次数,最好可以将讲座融入进课程中,比如税务的部分课程邀请税务机关的人员来讲解,为学生进行实践知识的“预”传输,使得学生对税务机关的工作内容或者税务机关的实践作用有初步认知。这样在去税务机关实践之前,学生自己有选择判断的基础,不至于盲目地选择是否去实习。这样的“预”传输将有助于学生更加丰富地了解到实践基地,为其理论知识的学习带来实践作用,有助于巩固双赢的基础。
2.增加实践教学基地的数量,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机会。鉴于实践教学基地数量有限,部分学生可能无法得到实习机会,学校需要重视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问题,不仅要维护目前与广外达成合作协议的政府机构的协议,还可以考虑开发多一些的政府机构作为广外的合作伙伴。具体而言,广外要积极贯彻“产学研结合”思想,增加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人力、物力的投入,主动与政府沟通交流,让政府机构了解到税收专业学生的优势、特点,让其深刻理解实践教学基地对本机构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倘若实践基地的建设能让学生对政府机构有初步了解,可能会吸引更多的学生毕业后报考该政府机构,为该机构带来更多的人才储备。当然,除了增加实践教学基地的数量,还可以通过与政府机构协商实习岗位数量达到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得到实习机会的目的。
3.丰富实践内容,培养真正的正效人才。联想到校政合作的初衷,即培养正效人才,就不得不丰富实践内容,只有让学生多了解税务局的具体工作内容并让其真正地操作,才能让其在实践教学环节真正的学有所思,让其将实践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起来。为此,建议增加实习生从事岗位的多样性和延长学生实践的时间,比如在每个学年固定一定时间安排学生实习实践,每个学年的实践内容不能重复,从基础工作到关键环节、职业定位、就业环境,都能有所涉及,而且要把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要求结合起来,比如税收专业的学生在税务稽查岗位或者检查岗位实习,这样校政合作才最有可能培养出正效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