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经验
2018-12-04
我们党从建立以来就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尽管在探索的过程中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认知也一度出现了偏差和失误,但是总的来看,建国以来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意识形态建设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系统地总结和梳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经验,对新时代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物质基础
如何客观认知和正确定位意识形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功能作用,如何正确处理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同作为现实存在的经济基础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我们党一直不懈探索的重要问题。而对这一问题的科学回答就成为我国现实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经验。意识形态作为建立在特定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上层建筑,它的存在与发展必须依赖于特定的物质基础,必须为特定经济基础的巩固服务。因此,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不能仅仅从意识形态本身来认识和解决,必须从维护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角度(即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来认识和解决。长期以来,由于社会主义国家长期处于“冷战对峙”“两制对立”的现实环境下,加上社会主义国家在理论建设上的僵化和滞后等原因,使得社会主义国家在意识形态的功能定位及其建设等方面出现偏差甚至挫折,这方面的教训要加以总结。
就我国而言,三大改造完成之后,尽管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现实国情下,集中精力为发展生产力服务已经成为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任务。但是在实践中却没能把这一正确思想坚持到底,片面突出了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过分夸大了意识形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反作用,忽视了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维护和服务功能。试图通过强化意识形态建设本身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最终导致了意识形态建设同经济基础发展的脱节,客观上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而“文化大革命”提出的“政治挂帅”“阶级斗争为纲”,大批“唯生产力论”就是把这一错误推向极端的表现。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科学定位了意识形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冲破了传统意识形态的种种禁锢,确定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服务于生产力发展这一根本任务及其实施路径,从而实现了意识形态同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开辟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其后,我们党的历届领导集体始终立足这一科学定位,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兴国之要,不断创新丰富发展理念和内涵。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再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的形成,从而实现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攻坚期,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的新境遇,面对普通民众逐渐把自身利益的实现程度作为评判政府绩效的重要标准等新变化,我们进一步科学定位、协调处理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建设这一极端重要的工作的辩证关系。既通过继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解决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夯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物质基础,又要始终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积极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和作用。实践证明,过分强调物质基础,否认和忽视意识形态作用的“唯生产力论”,必然会削弱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作用。同样,片面强调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的“唯意识形态论”,缺少物质基础的意识形态建设必然不能长久。只有正确处理、动态把握经济建设同意识形态建设的辩证关系,才能真正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不断实现理论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只有始终同具体实践相结合才能体现,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实现自身理论的发展、完善和创新才能坚持。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就已经认识到,摆脱列强的剥削和压迫,实现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必须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而不能照抄照搬马列主义本本,照抄照搬苏联经验。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命题,解决和回答了一系列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和中国特色社会道路开拓的新篇章。其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历史征程的接续发展中,我们党继续拓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视域、新认知,并在这些不断发展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成功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实践、现实国情的新特点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催生和推动着理论创新的步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建立更加成熟和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重要历史使命。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怎样完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什么是更加成熟和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怎样建设更加成熟和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提出并形成了“中国梦”“发展新理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布局、新时代、新矛盾、新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大国外交、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网络强国战略等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从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拓展,开辟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
从马克思主义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接续理论创新,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产生新的理论,使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理论始终保持着科学性和真理性,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正确方向的指引和科学理论的指导。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三、坚守思想阵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在任何国家、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只能是一元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同时,在现实的国家存在中,任何国家的意识形态又不是绝对单一的纯而又纯的。一元主导、多元并存是常态。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多元化意识形态的谱系中,我们既要允许多元化意识形态的存在,又要牢牢巩固和捍卫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决不允许其它任何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肆意泛滥和滋长,消解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强化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前提下,协调弘扬主旋律与坚持多样性的辩证统一,用主导引领规范多样,用多样推动维护主导。
强化领导意识,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以及党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做好新的历史条件下意识形态建设,必须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这既是我们意识形态建设的宝贵经验,也是我们意识形态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正如党的文献中所指出的:“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和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始终牢牢坚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主导和管理意识形态是历史形成的,这既是作为执政党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原则和基本经验。因此,无论国内外形势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无论是现实社会还是网络社会,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必须始终坚持,不能有丝毫动摇。强化党的领导,一方面,始终重视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推动和强化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运用指导中国的实践,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社会主义发展始终沿着的正确方向,从而实现政治领导;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深入人心,获得广泛认同,从而实现思想领导;通过当地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从而实现组织领导。另一方面,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着手。要使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多元意识形态的较量、竞争中胜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关键在于我们所倡导和坚持的意识形态能否获得群众的自觉认同。而这种认同不是靠外在的、硬性的强制力而是靠内在的、软性的吸引力、感召力、亲和力来实现的。一定程度上,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可以间接地等同于对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认可,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能否深入人心关键在于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能否充分发挥作为意识形态积极践行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始终注重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发挥其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积极践行者、宣传者和捍卫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建设主体作用,使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里。
强化层次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方式方法,多样化的教育内容,满足多样化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意识形态需求。意识形态教育和宣传不能一刀切,在意识形态内容和形式上,实行分层次的宣传,坚持党内党外相区别、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相区别、党员和群众相区别等等。始终高度重视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教育。针对不同时期党员干部在理论、思想、作风等方面集中表现出的某些问题和倾向,通过整党、整风和专题教育的方法对其进行学习和教育。从延安整风开始,到建国初期的整风整党,再到十二大、十三大期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十五大以后在全国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党性教育,以学习“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等。以及专门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把干部培训教育制度化。这些都是我们党加强党员干部群体意识形态教育的重要方式和重要经验。此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共产主义道德等为主要内容,以公民道德建设、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为载体,开展对不同群体的意识形态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认同。
强化媒介意识,充分发挥大众媒介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传播媒介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中的作用,始终把报纸、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定位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网的原则,坚持舆论宣传的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原则,坚持正面引导原则等等。从而使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国家的手中,使主流媒介始终成为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窗口和平台,成为批判错误思潮和舆论,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和整合功能的重要途径。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传播媒介的不断更新换代。互联网、新媒体的广泛应用,网络社会的呈现,“人人都是麦克风”的自媒体,使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不同程度地出现“两个舆论场”。面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新境遇,“资本为王”“资本媒体”“商业媒体”的新情况,网络社会的新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党管媒体的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党管媒体的原则,不仅适用于党和政府主办的重点新闻媒体,而且也适用于其他媒体。这就包括诸如微博、微信、互联网直播平台等各类网络媒介和网络媒体。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我们党在实践中形成的一条重要意识形态建设经验。无论信息技术如何发展,大众媒介如何更新,党管媒体党管宣传的原则不能变。
强化底线意识,开展必要的意识形态斗争。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以后,毛泽东同志从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国情出发,系统阐述了其关于意识形态斗争的理论。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仍然存在着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因此,还存在思想斗争的问题,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解决。而解决“思想斗争同其他的斗争不同,它不能采取粗暴的强制方法,只能用细致的讲理的方法”“只有采取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正是在这一科学思想的指导下,面对建国后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巩固了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改革开放以来,针对国内出现的一些否定和歪曲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和现象,我们坚决开展了反对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一系列斗争,并及时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依据。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新发展,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意识形态渗透的力度加大,渗透进攻的手段也更趋隐蔽、多样。我们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坚持“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仍然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的科学判断,提出“在集中精力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全党同志一刻都不能放松政治这根弦”。进一步明确和坚持意识形态领域的底线意识、阵地意识、政治意识、政权意识,旗帜鲜明地对各种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挑衅和攻击予以坚决的抵制和彻底的批判。同时要求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识形态工作者不仅要确保自己的言行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而且在涉及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等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勇于站在风口浪尖,旗帜鲜明地开展斗争,牢牢掌控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各级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仅要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所出现的意识形态问题第一时间表明立场,还要公开支持和保护在意识形态问题上勇于坚持原则,勇于同错误意识形态思潮做斗争的同志。有矛盾就必然有斗争,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客观规律。在意识形态领域,要通过斗争拨开思想迷雾、通过斗争弘扬主流价值,通过斗争凝聚社会共识,通过斗争汇聚中国力量。
四、重视资源整合:不断优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平台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意识形态建设的优良传统和真正优势。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在意识形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用“灵魂”“生命线”“中心环节”“政治优势”等来定位思想政治工作在党的各项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在1927年毛泽东亲自制定的《古田会议决议》等重要文件中,就明确规定了军队中的政治制度和思想政治建设问题。正是由于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才使我们的革命军队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始终保持高昂的革命斗志,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思想政治工作立足于经济建设,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新的历史阶段,针对深刻变化了的社会存在,我们党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和方法的与时俱进,强调“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宣传思想工作,以改革的精神来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强调宣传思想工作要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等等。正是在这些思想的指导下,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了其价值指引、利益协调、凝聚人心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现代化事业的新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是改革开放后我们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着力点和主要路径。改革开放起步后,邓小平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出发,立足于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新时期推进意识形态建设的着力点。一方面,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定位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邓小平反复强调,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既要有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也要有高度发达的精神文明。如果仅仅把社会主义理解为物质财富的积累,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的发展必然会走上邪路。并且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关系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如果没有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道德、理想,社会风气坏了,“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各个发展过程中,都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针对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对更趋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愈加凸显。对此,习近平强调,“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并且针对新的实践,进一步提出要“以辩证的、全面的和平衡的观念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此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还要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形式,积极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建设的具体工作中,融入到日常现实生活的具体实践中,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滋润滋养,用党风政风社风家风建设来塑造培育,才能真正赋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生命力,才能有效推动意识形态的巩固与发展,才能“为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依托和载体。意识形态同文化有着紧密的联系,一定的意识形态必须借助文化为载体表现,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一定的文化又必定反映特定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文化的中心内容。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详细论述了文化与政治、经济的关系,提出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等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网络化的发展,不同国家民族的思想文化交流日趋频繁,意识形态所竭力宣扬和维护的思想、主张等越来越渗透到文化载体中。再加之,西方国家积极利用其自身的经济技术优势强力推行“文化帝国主义”政策。文化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逐渐取代传统政治方式而成为意识形态渗透和斗争的主要方式。文化建设也越来越成为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为适应这一新的发展趋势,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时代命题,继而把“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作为党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以后,胡锦涛按照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执政党的角度,将“建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明确规定为党的五种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提出了文化强国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做出新部署的同时,又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新命题,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知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党的十九大进一步阐明了“文化自信”的地位、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具体路径。文化自信、价值观自信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其功能作用极为重要。“文化兴国家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实践的理论继承与创新,不仅为新时期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而且明确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新方向。
坚定文化自信,强化理论武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