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丂”、“昜”新解*
2018-12-02王帥
王 帥
(陝西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一
甲骨文“丂”字有下揭寫法:
“昜”字下部的偏旁究竟代表什麽?我們認爲其與“示”的形體演變關係密切。“示”在時代較早的組卜辭裏寫作(《合集》20951),最初應是名詞,表示祭祀之臺(一説神主),後來引申出很多相關詞,如“大示”、“小示”等。甲骨文“示”字衍生的形體不少,“主”就是從“示”分化而來,文獻記載的“示壬”、“示癸”也可作“主壬”、“主癸”。“昜”字可分析爲會意字,下邊的“丂”形與上邊的“日”會意,表示在祭壇觀察(或祭祀)太陽的升起。這個“丂”作爲動詞,實際是從名詞“示”字孳乳分化而來,即“提”的本字,“祁”聲(“祁”就是以“示”爲聲的),進一步引申出“興舉”、“興起”之意。“示”古音爲脂部神紐,“祁”脂部群紐,兩者叠韻。周祖謨先生早就指出从示之字韻書有歸入群母的現象,(15)周祖謨: 《審母古音考》、《禪母古音考》,《問學集》,北京: 中華書局1966年版,頁120—161。兩字上古聲韻可以相通。《史記·晋世家》:“餓人,示眯明也。”(16)司馬遷: 《史記·晋世家》卷三十九,北京: 中華書局1982年版,頁1674。《公羊傳》稱“祁彌明”(17)徐彦: 《春秋公羊傳注疏》,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五),北京: 中華書局2009年版,頁4950。,《左傳》作“提彌明”(18)孔穎達等: 《春秋左氏傳正義》,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四),頁4054。。可知“祁”从示聲,可讀爲“提”,兩字乃支脂通轉。(19)王輝: 《古文字通假字典》,北京: 中華書局2008年版,頁55—56。史牆盤銘“天子無害,祁上下”,“祁”寫作,徐中舒先生認爲“祁”讀如提,祁兩字同義連用,爲提拔之意。(20)徐中舒: 《西周牆盤銘文箋釋》,《考古學報》1978年第2期,頁139—148。“提”古漢語常作“舉”,《周禮·夏官·田僕》:“凡田,王提馬而走。”鄭玄注:“提,猶舉也。”(21)賈公彦: 《周禮注疏》,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二),頁1853。《史記·黥布列傳》:“大王提空名以鄉楚……”(22)司馬遷: 《史記·黥布列傳》卷九十一,頁2600。意即高舉向楚之名義。“昜”作爲會意字,其聲亦與“示”古音相近,兩字聲紐均爲舌面音,乃喻神旁紐關係。會意字往往也有音、意兼有的情况,例如“受”之“舟”旁、“攴”之“卜”旁,雖不能歸爲形聲字範疇,造字時所選擇的意符本身却也兼顧了一定的發音需要。
此外,甲骨文“乎”字常見下列寫法:
“乎”字下部偏旁與“昜”字下部偏旁寫法近似,許慎説“乎”字“象聲上越揚之形也”,説“昜”字表示動作的“飛揚”,似乎也表明他心目中兩者下部偏旁是有共通之處的。
有學者提出“昜”可以讀爲“丂(考)”,但這個問題還要具體分析。1976年陝西扶風縣法門鎮雲塘13號墓所出卣銘曰“作日辛尊彝”。“”是“往”的本字,其與“皇”陽匣雙聲叠韻。春秋晚期齊國的鮑子鼎銘有“其獲男子”,“男子”即“皇男子”,戰國早期的陳逆簋銘也有“陳純裔孫逆作爲大宗簋”,“”即“皇祖”。按金文通例,日名前可稱“皇考”,故“”之“”當讀“考”。(24)關於此字,吴鎮烽先生在《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中未讀作“皇考”,而隸定爲“皇昜”。這個例子似證明“昜”可通“丂(考)”,却在古音及書證方面多有費解。
二
“昜”在甲骨文中多作地名或人名,(30)姚孝遂主編: 《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北京: 中華書局1989年版,頁432。並不反映其本意。實際上,“昜”作“興起”之意,殷墟卜辭就有實例:
(《合集》8591)
(《合集》8592)
(《合集》8593)
饒宗頤先生將此句釋爲“鬼方禓”,認爲“禓”是《玉篇》“强鬼方,道上祭也”之義,(31)饒宗頤: 《殷代貞卜人物通考》,香港: 香港大學出版社1959年版,頁301—302。此解與句意多有勉强。于省吾先生正確指出“昜”應讀爲“揚”,却因“飛揚”、“颺舉”之義,認爲此句是形容鬼方撤離迅速,飛揚而去。(32)于省吾: 《甲骨文字釋林》“釋鬼方昜”,頁424—425。我們認爲此句之“昜”引申爲“興起”,可能更合乎辭意及文例。卜辭是説殷商時某個己酉日,在幾乎同一時間内,由三位武丁中後期最重要的貞人“賓”、“内”、“”連續正反對貞,卜問戰事是否有禍於商,可見鬼方侵擾已迫在眉睫、危如纍卵。類似文例也見於西周晚期多友鼎銘:“唯十月,用玁狁方興,廣伐京師,告追於王,命武公:‘遣乃元士,羞追於京師。’”玁狁的突然進犯也逼迫周王急命武公派多友率軍抵御,“興”與“昜”意思一樣。
金文中“昜”或以“昜”爲偏旁各字形體多釋作“揚”,大致有九類:
這九類字例中絶大多數(據我們統計有400餘例)都是中間有一點的圓形符號,僅有少數(據我們統計有10餘例)屬於特殊或草率的書寫形體寫成非圓形。對金文“揚”造字本意的説解,早期學者如阮元、吴式芬、劉心源、丁佛言、高田忠周、馬敘倫等,多認爲這個圓形符號應是玉璧之類,“揚”的本意是捧持玉璧祭祀。(45)周法高主編: 《金文詁林》,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75年版,頁6640—6654。這種説法仍不够準確。
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陽,周人祭日,以朝及闇。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以别幽明,以制上下。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以别内外,以端其位。日出於東,月生於西。陰陽長短,終始相巡,以致天下之和。(49)孔穎達等: 《禮記正義》,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三),頁3460。
《殷契粹編》一七有:“出入日,歲三牛。”郭沫若先生在《考釋》中談到:“殷人於日之出入均有祭……蓋朝夕禮拜之。”(50)郭沫若: 《殷契粹編》,北京: 科學出版社1965年版,頁354—355。宋鎮豪先生曾細緻研究了卜辭中共計12片21條殷商時期對太陽的祭禮活動,稱爲“出日”、“入日”,(51)宋鎮豪: 《甲骨文“出日”、“入日”考》,《出土文獻研究》第一輯,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祭日時間在殷曆二、三月之交。
中國境内隨處可見的史前時期考古材料也充分顯現了古人對太陽的崇拜。河南鄭州大河村出土的仰紹文化彩陶就有形象鮮明的太陽圖像(圖1),山東莒縣陵陽河大汶口文化陶尊符號更是反映了“日出”的形象(圖2)。馮時先生在《中國天文考古學》中指出:
……明確可識的日文圖像在漫長的史前時代始終就没有消失,從西部的仰紹文化到東方的大汶口文化,從各種精緻的陶玉器具到色彩斑斕的石刻岩畫,似乎都體現着人們對太陽所具有的一種巨大的超自然力量的膜拜,這種力量事實上最終以曆法的形式規範着人們的行動,成爲神與權力的最原始的結合。(52)馮時: 《中國天文考古學》,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頁148。
圖2 大口汶文化陶尊“日出”形象
《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53)孔穎達等: 《周易正義》,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一),頁24。古人對天體生生不息的運行特性有自己獨特的認識。早期先民對太陽奉若神明的崇拜使得他們很注意利用太陽運行的軌迹來確定時間與地點。湖南長沙子彈庫戰國楚帛書載:“帝夋乃爲日月之行。”(54)李零: 《長沙子彈庫戰國楚帛書研究》,北京: 中華書局1985年版,頁69。《尚書·洪範》云:“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55)孔穎達等: 《尚書正義》,阮元校刻: 《十三經注疏》(一),頁408。我們認爲,“昜”字所反映的内涵,應該不僅是古人對太陽每天按時升起的描述,也有觀時測影的實際目的。王暉先生指出,“晨”作爲商周時期的“日界”,就是指晨刻夙時東方露出的魚肚白,亦即《詩·齊風·雞鳴》“東方明矣,朝既昌矣”。(56)王暉: 《古文字與商周史新證》,北京: 中華書局2003年版,頁388。甲骨文“昜”與“旦”的造字本意應該是分指太陽的不同方面,前者强調高升及運行軌迹,後者與“昌”同源,更强調光明。“示”本來是祭祀之臺,“昜”下“丂”形所反映的也許正是一種另類的“示”之所在,如見於河南登封告城鎮的周代測影遺迹(圖3)。
圖3 河南登封告城鎮周代測影遺迹
總的看來,“昜”與“揚”兩字的古文字形體代表了不同的造字本義。“昜”最初只是表示太陽自己的升起及運行軌迹,與人的揚舉動作無關,其圓形符號就是太陽;而“揚”則比較複雜,既有以“昜”爲聲的通假或形聲,也有手持玉璧、玉琮等器祭天(日)的會意(從這個角度理解,圓形玉璧本身也是對太陽的模仿)。無論將圓形符號分析爲“太陽”還是“玉璧”,僅是對造字本義不同角度或不同層次的理解,太陽始終是“昜”所象徵的本體。
本文所引著録:
《合集》——郭沫若主編: 《甲骨文合集》,北京: 中華書局1979—1982年版。
《英藏》——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倫敦大學亞非學院: 《英國所藏甲骨集》,北京: 中華書局1985年版。
《周原》——曹瑋: 《周原甲骨文》,北京: 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2年版。
《懷特》——許進雄: 《懷特氏收藏甲骨文集》,加拿大: 多倫多安大略皇家博物館1979年影印版。
《商周》——吴鎮烽: 《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
《新收》——鍾柏生、陳昭容、黄銘崇、袁國華編: 《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臺北: 藝文印書館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