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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中的首席:超越主客体的师生关系*

2018-12-01

江苏教育 2018年78期
关键词:威信客体权威

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包括双方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必要前提,也是实现师生和谐相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笔者通过揭示主体性师生关系的内涵,厘清“平等中的首席”相关概念,为教师“平等中的首席”角色的实现提供合理的路径。

一、主客体关系下的师生关系

哲学大辞典中将主体定义为活动的发出者、承担者和执行者,是相对于客体而存在的,主体总是事先假定了自我要达到的目的,并怀着这种目的将意识指向认识的对象,因此主体总是体现出自身相对于客体的优先性。师生关系中的主体性有教师为中心、学生为中心以及教师学生互为主客体三种形式,但无论哪种形式,都存在着一方对于另一方的优先性地位。

(一)教师为中心

传统的教育关系中,师生之间存在着一种尊卑关系,教师高高在上,学生是服从者。这种关系存在的合理性在于:首先,教师有着高贵的灵魂德性,有着对善恶真假的判断力,学生虽然有着一颗爱好和求知之心,但他的灵魂德性还未成为一种现实,对善恶真假尚缺乏判断力,所以他需要向教师学习。其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社会的代言人和引导者,是知识的传递者,而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是被塑造的社会人和被引导者,是知识的接受者。再者,“师道尊严”,传统的静态知识观下,教师被视为知识和真理的代表,对教师的尊重往往就象征着对知识和真理的尊重,只有对教师足够尊重,才能对教师所代表的真理和知识表现出足够的尊重。

传统的教师权威者形象在课堂教学中往往成了师生民主平等交流的绊脚石,助长学生成为教师的服从者、知识的被动接收者,进而造成学生极易成长为一种消极被动的人,甚至成长为一种有极强依赖性的人,成长为一种丧失了主体性的人。同时,教师的权威者形象极易促使学生与教师关系的不平等,进而阻碍学生与教师精神上的交流,心灵中的相遇。

(二)学生为中心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进步主义代表人物杜威提出“学生中心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是主体,教师只是学生学习知识活动中的“帮助者”。在这种师生关系中,教师处于学生学习的从属地位,教师的任务是在学生“做中学”中给予帮助,并努力创设一个尽可能好的学习情境。支持该关系的论断有以下三个:首先,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活动的中心,教师的作用在于引导学生的学习活动,而不应干预其学习;其次,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传授知识、进行道德的教化理应采用以学生最能接受的形式;第三,从教育的目的而言,教育主要是为了让学生学习、发展,因此教师的一切活动应当围绕学生展开。

“以学生中心”的师生观,一方面片面夸大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自我意识,否定学生的受动性,是一种主观唯意志论;另一方面,这种师生关系下,教师被视作学生获取知识、达到学习目的的手段,成了时有时无的帮助者,因而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关系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是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被削弱,尊师重教的风气弱化。

(三)教师学生互为主客体

针对“教师中心”和“学生中心”各执一偏的极端化倾向,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我国教育理论界有学者提出了“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理论,主张教师作为社会的代表和知识的“先知者”,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而学生作为拥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是其自身学习活动的主体,二者不可偏废。也有学者从动态角度来看待师生关系,认为“师生互为主客体”,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既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又是学生认识的客体;学生既是教师改造的客体,同时又是自身学习活动的主体,师生双方都是主客体的统一。这两种学说都力图在“教师中心”与“学生中心”之间寻找一种恰当的平衡,体现出在师生关系上追求平衡的价值取向。然而双主体论不仅不能解决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的困境,反而使教师和学生都把对方当作认识的对象而形成一种对立的状态,它不仅不能克服教师的自我中心和学生的依附地位,反而会把学生培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占有性主体,导致学生的自我中心化倾向以及教学过程中的形而上学思维。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教师为中心还是学生为中心,都是一种主体与客体间的对立关系,都存在着一方以自我为中心,主体相对于客体的优先性和主体对于客体的权力特征。这种建立在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的基础上的师生关系,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征服、占有和改造,并在对客体的征服、占有和改造中凸显个体的意志,张扬个体的力量。师生关系不应建立在这种征服与占有的意志之中,而应当是平等与和谐的。

二、“平等中的首席”的解读

“平等中的首席”最初是多尔(W.E.Doll)在《后现代课程论》中提出的,他认为作为平等中的首席,教师的作用没有被抛弃,而是得以重新构建,教师的作用从外在于学生情境转化为与这一情境共存,其权威也转入情境之中。有学者认为“平等中的首席”这句话本身具有歧义,或者说,这个隐喻只是他诗意的畅想而缺乏严谨的论证,而且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造成翻译的困难以及错误的解读也是可能的。笔者认为,对于平等中的首席应当从“平等”和“首席”两个层面分开解读:

(一)“首席”应当是权威上的首席

教师作为这个群体中的领导,拥有一定的权威。根据权威的来源,我们可将权威分为三类:其一,由世袭而来的权威,这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权威模式,从古至今,教师在师生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权威,就是世袭的权威;其二,是法定的权威,如我国的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了教师的权威地位;其三,属于个人魅力型的权威,即一个人以其特有的能力或者魅力将大家号召起来,在以他为核心的组织中拥有很高的权威地位。

教师理想的权威地位应当是第三种权威——个人魅力型的权威,而就现状而言,教师更多地扮演着前两种权威,他们依靠社会风气以及法理规定形成教师权威,在师生相处中采取强制性的措施,维护教师权威者的形象。新课改所倡导的师生关系应当是教师通过自己的言行在学生中树立起威信,让学生从心底里尊敬、服从老师,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拥有“首席”地位的教师也应当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平等”应当是地位的平等

新课改所倡导的是一种平等的师生关系,但这种师生关系并不是没有界限的,而一些刚从高校毕业的年轻教师在新课改理念的熏陶下,喜欢和学生打成一片,忽视了师生间的界限。事实上,这种没有界限的师生相处方式不仅不是理想的师生关系,反而会形成学生不服管教的现象。

新课改理念下的师生关系不是要求教师和学生要绝对的平等,实际上教师和学生客观的绝对平等是永远不存在的。学生和教师由于在知识、年龄以及心理成熟度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而在平时的相处过程中根本无法处于绝对的平等地位,学生也倾向依赖教师,因而这里的“平等”一方面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相对于以往教师那种“高高在上”“居高临下”的师生关系而言,“平等”所要求的是教师放低姿态,在与学生的交流中更多流露的是一种和蔼与亲和力。另一方面,“平等”是精神地位的等高与相互尊重。在师生关系方面,我们自古以来倡导的是学生对教师的尊重,《论语》中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记》中提出的“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等等都强调了尊师,而实际上,新型的师生关系应当是师生互相尊重的。教师不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也要在日常交流中尊重学生不同意见的表达,尊重他们对知识的追求;更应该尊重他们的出生与背景,不以贫富与成绩优劣来评判一个学生的好差。

(三)做“平等中的首席”的基本条件

“平等中的首席”并不是对教师权威的否定,就像多尔所说的,这种权威是“内在于学生情境的”。作为教师要做到这种“首席”必须先明白,你要成为学生哪些方面的首席,即教师的角色定位。笔者认为,“平等中的首席”应当具备以下三种基本条件:

首先,教师应该成为学生知识经验的首席。理想的课堂是以理服人、以志激人、以情动人的,是师生互相求知探索的知识殿堂,这里的“理”就是知识、学问。通常而言,如果一名教师具有深厚的文化知识底蕴,专业知识过硬而且经验丰富,那么你很容易取得学生在知识方面的首席职位的认可。在静态的知识观下,通常认为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拥有一桶水;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的日新月异,教师要想成为真正的首席,就需要拥有一方“知识的泉眼”,需要自身不断地学习,给自己“充电”,保持知识的新鲜和实用。

其次,教师应该成为课堂组织的首席。当然,作为理想首席者,在平等且又富有创造性和活力的课堂中,仅仅有丰富的知识经验是不够的。通常一堂课中,必须有教师、学生、教材这三要素。如果把整个课堂比作一艘在知识的大海中前行的船只,那么教师就是整艘船的掌舵者,在创造出民主、平等、和谐、友爱、团结的学习氛围时,还要善于发挥自己的组织才能、示范和激励作用,全方位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内在潜能,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主动参与到相应的学习活动中来,让学生在教师引导下采用独立思考或者是相互讨论的方式,生成新的知识理论。在教师的组织下,课堂气氛应当呈现出活跃而又远非放任自由的井然有序之态。

再者,教师要成为学生言行品德的首席,为人师表是最基本的要求。优秀的教师除了要教给学生丰富的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做人,做优秀的人。对于学生而言,他们总是在成长,在学习,他们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和可塑性。尤其现在的学生,他们所面对的快速发展的社会存在不少的危机,如家庭情感危机、升学就业危机、诚信待人危机,等等,很容易受到各种负面影响,尤其需要教师身体力行、润物无声又引导有力的教导。教师在课堂中把握好几个原则,民主教学原则、激励型原则、注重个性因人施教原则以及慢下结论原则,对学生良好道德素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三、如何成为“平等中的首席”

在现实生活中,做到“平等中的首席”是较困难的,如果把握不好则会产生教师放得开而收不拢的局面,抑或是师生平等强调得过多,首席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平等中的首席”要求教师成为与学生处于平等关系中的“内在于情境的领导者,而不是外在的专制者”。笔者认为“内在于情境的领导者”,就是要融入学生的世界中,做魅力型领导者,这就要求教师成为“孩子王”。一个称职的孩子王应当是具备以下几点能力的:

(一)掌握足够的教育心理学知识

真正做到孩子心目中的孩子王,必须能够童心犹在、想孩子所想、知孩子所知。基于这个事实,教师一方面要具备扎实的心理学功底,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了如指掌,精深掌握少儿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普通心理学是非常必要的;要想了解青少年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真正了解每一个学生,知道每一个学生的脾性爱好、弱点长处,还需要对心理学中有关性格问题、气质问题、意志问题等有独到的研究。另一方面,教师还必须保持一颗童心。所谓童心,实际上就是向善向美求真的心。一些老教育家之所以能成为教育家,就是因为他们永保一颗乐观开朗,求美尚真的心。

(二)能在学生中树立威信

教师的威信是指教师具有使学生感到信服的精神感召力量,可以理解为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威望和信誉。“威信”与“威严”不同,威信使人亲而近之,威严使人敬而远之。

现代课程是开放的、灵活的、师生互动且教学内容活动化的过程,稍微组织不全则容易导致课堂秩序失控,作为首席的教师必须树立自己的威信。笔者认为,教师的威信建立在对学生尊重的基础之上,是一种人格的魅力,良好威信的建立可以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威信是在日常工作中日积月累、尽职尽责逐步建立起来的,它不是自封的,也不是靠上级授予的。教师要树立自身的威信要做到:首先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其次要多谋善断,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有决策力;再者必须具有首席者的气魄,作风民主公平且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此外,不同班级情况不同,学生情况亦不尽相同,学生对老师的要求和期望也各不相同,所以对教师在心目中有威信的形象也会不一样,这需要教师灵活处理。

(三)正确处理师生间矛盾的能力

师生交往过程中,矛盾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矛盾冲突处理得好能够成为师生关系进一步发展的推手,但处理不得当则会成为双方今后学习生活中的障碍。笔者认为,教师首先应有应付矛盾的心理准备,以免矛盾出现的时候,束手无策,大发雷霆;其次还应掌握足够的方法来处理各类矛盾,矛盾种类及其产生的原因通常是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再者要结合具体的情境、具体的对象灵活处理。

主客体的师生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师生关系,“平等中的首席”所倡导的是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作为师生交往中的主导者,教师在新型师生关系中扮演着核心的角色,要想达成“平等中的首席”这一理想的状态,教师必须加强自身的素质,提高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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