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活动后,不妨做好这几件事
2018-12-01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少先队副总辅导员王晓冬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少先队副总辅导员 王晓冬
3月是充满希望的时节,也是学校少先队工作比较忙碌的时候。3月有许多需要少先队辅导员关注的节日和纪念日,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就是其中之一。3月很快就会过去,少先队教育活动却不能停止。为此,建立长期志愿实践项目、树立身边“最美少年”榜样,创立“向上向善”的团队组织等,都成了增强少先队教育活动长效性的保障。
我认为,“学雷锋”活动后,学校少先队不妨做好以下几件事:
第一件事:拓展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指出:“在学校、社区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加强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是少先队顺应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少先队工作务实创新的重要内容,更是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具体举措。
在“学雷锋”活动中,街道、乡镇、社区等工作人员都会参与其中,学校少先队应抓住契机主动对接,整合人员、阵地等优势资源,探索建立、发展好社区少先队组织。
在拓展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时,可打破学校界限,组织辖区内所有少先队员成立社区少先队大队、片区中队、楼道小队,并推选出大队委、中队委、小队委,形成完善的少先队组织机构。同时,可尝试设立双辅导员,聘请党、团、队负责人或社区“五老”作为社区专职、志愿辅导员,具体负责少先队活动的指导工作。社区驻地学校的大队辅导员可担任兼职辅导员,以便于学校少先队工作向社区延伸及双方协调配合。
第二件事:长期广泛开展少先队“手拉手”活动
“手拉手”互助活动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起,是引导少年儿童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一项有意义的教育实践活动。
随着时代的发展,“手拉手”活动的方式与内涵在不断延展:和农村少年儿童手拉手、和贫困地区少年儿童手拉手、和残疾少年儿童手拉手、各民族少年儿童手拉手……“手拉手”活动在各地少年儿童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
在不少学校的少先队“学雷锋”活动中,都有队员向贫困的“手拉手”小伙伴进行捐助、关爱残疾儿童等内容。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应以此为生长点,帮助队员们结交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不同生活状况的“手拉手”小伙伴,开展互通交友信、互为对方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共同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等少先队活动,让“手拉手”互帮互助在队员们心中扎根,渗透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第三件事:创新“小小志愿者”活动
2016年12月,全国少工委发起了开展“小小志愿者”活动试点工作,目的是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培养志愿服务意识,提高实践能力,学会帮助他人、奉献社会,更好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很多学校都将“学雷锋”活动与志愿者行动结合了起来,一些学校还有创新举措。比如,在校内设立志愿服务岗,组织社区志愿活动、亲子志愿服务等。这些举措让少先队员感受到了做“小小志愿者”的快乐,也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少年儿童的成长大事。
第四件事:打造学校的少先队实践活动品牌
近年来,在“学雷锋”活动中,“雷锋侠”“锋蜜”“追锋少年”等学校少先队自创的时尚名词不断涌现。辅导员们需要认真考虑如何更好地结合学校实际,围绕教育主题,打造独特的少先队活动品牌。事实上,少先队活动品牌的打造不需要年年“换马甲”,标新立异,而需要从活动项目的名称含义、内容体系、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多层思考和实践,还可在特色激励评价、系列化模块化活动构建方面多动脑筋。
第五件事:推动开展社会化活动阵地与机构联动的教育活动
学校少先队可利用建立社区少先队的机会,对辖区内的社会化阵地与机构进行全面梳理,并使之成为学校少先队开展活动的依托,以实现少先队教育的经常性、社会化。比如,把“红领巾之家”设在社区服务中心;在博物馆、图书馆开设“红领巾书吧”;将“红领巾科技园”建立在植物园、新农业基地;还可把社区健身广场变为“红领巾健身娱乐基地”等。通过搭建服务少年儿童的新平台和少先队校外工作的新阵地,增强少先队的影响力,逐步形成服务少年儿童成长的强大合力。
总之,学校少先队不仅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还要推动学校“学雷锋”活动的常态化,把“学雷锋”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少先队组织机构与制度,统筹安排,进而提升少先队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