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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转型研究

2018-11-30张楠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2期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转型

摘 要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传统以口供为中心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制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与问题。立足于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文章首先介绍了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侦查面临的主要问题,其次对域外信息主导侦查与借鉴的情况进行了阐述,并在最后讨论了有关信息主导职务犯罪侦察机制的构建策略和实施策略,希望可以有效提升侦查效率与精准度,确保满足反腐败工作的客观需求。

关键词 信息化时代 职务犯罪 侦查机制 转型

作者简介:张楠,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硕士,研究方向: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232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极大的丰富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提供了更为便捷的生活模式,转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职务犯罪的信息化发展也导致侦查工作的开展难度持续增加。检察机关长期受到口供为中心办案经验的影响,出现了信息化技术含量不高、无法满足信息化时代侦破职务犯罪需求的情况,严重阻碍了我国反腐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从事犯罪侦查工作的警察如果忽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恐怕难以与犯罪行为抗争。为了进一步介绍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侦查策略与落实途径,现就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的基本特征介绍如下。

一、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的特征

(一)隐蔽性更强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目前我国信息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趋势。随着上网主要功能电子产品的升级,当前QQ、微信以及微博等多种社交媒体、主流在线交互平台的用户数量持续增加,许多犯罪分子也通过电子化的技术手段,通过借助电子平台进行利益输送与权钱交易,其中大部分的经济活动都借助于电子平台来完成。特别是一些犯罪分子在贪污贿赂时都会通过一次性网络转账的方式进行,得逞后如果没有积极的侦查技术手段,往往难以觉察,无法实现精准刑侦。

(二)犯罪主体之间联系紧密

在发生职务犯罪时,犯罪行为的主体与犯罪行为之间往往具有一定的联系,但是由于权力配置上的问题,职务犯罪可能会涉及到多个主体职务,并不是一个主体职务行为就可以实现的。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目前办公室办公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各种数据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查找、审核,甚至可以在流程上进行篡改,这也导致犯罪主体与犯罪行为的关系变得更为紧密。除此之外,职务犯罪往往会涉及到上下级、关联岗位的联手作案,所以会形成一定的犯罪链条,所以说,信息时代的职务犯罪不再是个案,其经常会出现挖出一窝、带出一串的情况,直接捣毁一个领导班子的情况也并不少见。

(三)罪犯反侦查技术手段更优秀

在过去信息技术不发达的年代,许多职务犯罪分子会通过会计做假账的方式来逃脱账务的清查,或者一些犯罪分子会通过藏匿和毁灭证据的方式来销毁犯罪的证据。但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许多犯罪分子开始采用网络进行作案,这样不但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同时也不再受到犯罪时间、地点的限制与约束,在犯罪行为得逞后不需要对网络硬件进行损坏就可以销声匿迹,所以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效果。除此之外,一些犯罪分子还会借助于境外代理服务器来藏匿自己的身份,导致调查取证活动变得极其困难。

二、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侦查面临的问题

(一)依赖口供破案难度大

传统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往往都习惯于利用口供作为破案的突破口,所以如果犯罪分子未到案或者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可能会导致侦查工作陷入僵局当中。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要求,传唤、拘留犯罪分子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需要拘留逮捕的情况下也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还需要给与充分的休息,所以如果掌握信息不充分,往往无法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获取有用的信息,可能会需要借助于一些其他办法,比如说疲劳攻坚等技术手段,但是会引发合法性质疑。总的来说,传统依赖口供破案的方式面临极大的风险与问题。

(二)侦查信息化设备与队伍建设水平不足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设立了检查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但是其核心職能在于办公网络的维护以及司法鉴定等环节,与侦查技术相关的设备与技术建设水平仍然具有较大的空缺。除此之外,由于部分职能部门本身不是专门设立用来提供信息化服务的,队伍内部许多人员的信息化处理水平不高,所以导致对于信息时代的职务犯罪敏感性不强,影响了最终侦查效率。由此可见,装备技术水平不高、队伍人才短缺是适当侦查工作开展效率不高的重要阻碍因素。

(三)情报收集渠道不畅通

破案侦查往往需要根据犯罪线索进行逆向思维,通过收集情报还原真相才能够最终打破僵局。在这个过程中,情报的收集是最为核心、最为关键的环节。由于职务犯罪本身涉及众多行业,信息时代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所以案件侦办的难度很大。

三、 信息主导职务犯罪侦查机制构建策略

(一)建立隶属于职业侦查部门的情报信息队伍

情报信息与职业侦查工作开始不具有密切的关联性,但是其实质上却属于统一整体,所以情报信息队伍的建设水平也将直接影响案件的侦破率。为了尽可能发挥情报信息收集的价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支隶属于职侦部门的情报信息队伍,配备专人进行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工作。这样一来,首先可以确保信息的汇总、录入等环节一体化,确保侦查便利性;其次,根据情报信息的管理需求,做好重大紧急情报信息的分级共享,从而去除情报壁垒,实现信息情报内部的快速流通;最后,负责情报信息保密与查询工作,能够有效提升加密级别,更好的服务于侦查工作的同时可以防止泄露个人信息与商业秘密导致损失。

(二)不断提升信息主导职务犯罪的侦查技术水平

在信息时代,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顺利开展与否往往与侦查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与侦查经验具有密切的联系,其主要包括有收集信息、判断和运用电子数据获取新型证据的能力。一般来说,电子数据主要表现为手机短信、微信信息、互联网聊天记录以及域名文字、数字、图像等虚拟信息,同时还会涉及到类似手段比如电学、光学的传播储存手段等。由于这些信息区别于常规物证与书证,所以需要侦查人员熟悉并了解信息技术,能够确保职务犯罪侦查由原来的人海战术向着信息技术的转变,这也是实现现代化侦查工作向着以信息化为主导转型的必要条件。

(三)强化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标准

侦查装备的现代化建设同样是确保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侦查机制转型的基本条件之一。目前,侦查水平的高低不再局限于人员技术与素质,往往强调情报获取的信息与数量,在准确、高质量的信息帮助下才能够提升刑侦效率,否则一味强调谋略而忽视侦查装备的实际用途,必然会影响对于犯罪分子智商与犯罪性的判断,不利于顺利开展刑侦活动。职务犯罪侦查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犯罪特点与技术的结合,通过快速提取并快速恢复计算机内部不同类型资料,其次,通过快速提取和恢复手机内部的多种电子信息来获取第一手资料;最后,对于犯罪分子的手机进行跟踪监测,从而及时获取其通话、短信以及视频照片等信息,并对涉案银行账户进行多维度分析,快速识别可疑账户并锁定侦查目标。

(四)多渠道搭建情报信息网络

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是建立在信息网络上的犯罪,所以搭建多渠道情报信息网络对于提升侦查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建立多渠道信息收集系统,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建立基础情报信息查询系统。

通过与人大、政府以及下属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数据对接渠道来查询多种信息,常见的基础情报信息包括有政务公开信息、公共管理信息以及公民个人信息等多种类型。

其二,建立线索类情报信息管理系统。

线索类情报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管理对象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或者上级院提交、民众举报等多种来源获取的线索,将其全部录入到线索管理系统当中并根据举报人的职业、姓名以及犯罪人的犯罪性质等关键词对其进行分类,从而建立更为完善的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化手段规范录入,评估,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其三,建立案件类情报信息库。

案件类情报信息库的建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已经完成的案件信息库,另外一个则是行业信息资料库。在已办案件的信息资料库中,已经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信息包括有犯罪分子的情况、案情特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同时还包括跟踪反馈的一些内容;行业信息资料库方面则主要包括职务犯罪多发行业领域的监控工作,包括相关领域的制度、操作流程、发案环节等,通过信息交流与共享的方式来分析案发原因,发现职务犯罪的行业特性并提供丰富的原始资料,为顺利利用情报信息侦破犯罪案件创造条件。

四、信息主导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基本思路

(一)线索收集

线索的收集与排查是信息主导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应用过程中的基础与前提,其主要分析的目标包括有一段时间内类似犯罪行为的发展趋势与特点、同一举报人多次被举报情況;未被处理的行贿人信息,将个案串联起来获取新的有价值的线索。

(二)线索初查

初查部分的主要任务是收集调查对象的各种信息,包括履职信息、资产信息、行踪轨迹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需要排除掉其中一些虚假的举报,从而判定对象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在这个环节中,避免不当追诉和冤假错案是关键部分。

(三)实施抓捕

在确定犯罪分子的通讯信息与行踪的条件下,对其可能出现的位置进行判断,对于未被惊动的犯罪分子直接实施抓捕,对于已经潜逃或者藏匿的则需要利用公安系统的追逃平台来辅助抓捕,防止其出境。

(四)审讯突破

结合已经掌握的犯罪分子的社会关系、职业特征、工作流程以及经济状况,再结合行业的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串供、销毁证据以及赃物赃款转移等问题进行审讯,通过促使犯罪分子在利弊权衡的条件下交代案情事实,从而最大限度的挖掘出案件背后的内容,确保审讯效果。

(五)追赃挽损

通过调取犯罪分子的各种资产信息情报,对其进行查封与扣押并对赃款赃物进行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在判决后将赃款赃物依法返还后,其余部分上缴国库。

五、总结

综上所述,犯罪行为的嬗变往往与时代的发展进程具有密切的关系,只有刑事侦查方式上予以针锋相对才能够确保刑事侦查的有效性,这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主义建设胜利果实不被个人所侵吞的重要保障。结合目前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遇到的阻碍与困难,要想提升犯罪侦查水平,更好的满足信息化时代犯罪侦查的需求,需要建立更为专业的情报信息队伍,强化装备建设标准与人员技术能力,搭建多渠道情报信息网络,以此来确保信息主导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落实效果,为实现人权平衡、惩治腐败提供基础与条件。

参考文献:

[1]薛志杰.论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机制的完善.暨南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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