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收获什么
2018-11-30贺雪峰
贺雪峰
宅基地在维持社会稳定和降低社会风险上发挥巨大作用,改革不能总是想着让农民的土地变现。
2018年1月15日,有官员对媒体表示,国家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这番讲话在社会上引发巨大反响,各种“重磅”、“头条”迅速霸占媒体版面,各种解读层出不穷。实际上,此次讲话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会进一步将中国土地制度复杂化,也可能因此引发更多的社会误会,以及造成更多地方土地实践的乱象。
对于农村宅基地,社会上包括政策界长期以来的一个误解是,认为宅基地包含了巨大财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释放财富。另一方面,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到农民大规模失去宅基地的严重后果,中央反复强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底线。既要坚持农民不失去宅基地的底线,又要放活宅基地市场交易,于是就提出了所谓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说法。
国土资源部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目的是为了盘活农村闲置住房,以此让城乡有更好的互动。现在不只是要盘活农村闲置的住房,而且要盘活农民的宅基地,即允许农民将宅基地租赁出去——所谓放活宅基地使用權——允许城市资本在农民宅基地上搞建设,这样一来,农户宅基地上的所谓“资格权”实际上被掏空了。下一步,还会有人继续讨论使用权的物权性质和对下乡资本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保护问题。这样一来,农民的“资格权”很快成为名义上的,农村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将丧失,宅基地“三权分置”就为城市资本下乡占地打开了通道,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结果很可能是让农民失去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保障,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除了进一步将土地制度搞得复杂以及增大农民失地的风险以外,收益却不多。宅基地在维持社会稳定和降低社会风险上发挥巨大作用,改革不能总是想着让农民的土地变现。
当前的土地制度安排中,2008年出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已经表现出诸多负面影响。表面上看,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来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从而在建设用地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提高了建设用地的效率。又因为城市建设用地具有远高于农村建设用地的价值,因此认为增减挂钩政策可以产生出巨额土地财富。
然而,当前土地制度复杂的地方在于,土地具有不可移动性,媒体、学界、政策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都误以为增减挂钩可以产生出巨额土地财富,而不是仅仅转移了财富,所以地方政府就试图通过增减挂钩政策来让农民获得土地财产性收益,结果却发现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无缘无故的财富,地方政府通过增减挂钩来进行的土地制度改革,反而表现出了许多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