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应分析
2018-11-29任亚娟
任亚娟
摘 要:近年来,我国结构性减税力度持续增强,在鼓励投资、扩大消费、稳定出口、促进就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文在梳理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分析了定西市结构性减税特点与效应,并就今后如何适当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优化税制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结构性减税 政策效应 路径选择
2014以来,甘肃省定西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为4.8万户纳税人减免各项税收21.62亿元,年均增长17.07%。其中:减免增值税8.94亿元,占减免税总额的41.35%;减免企业所得税7.36亿元,占减免税总额的34.04%,两项占总体优惠政策的75%以上。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改善民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区域发展和支持三农等领域。为减轻社会负担,对部分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停征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费效果十分明显。2017年非税收入较2014年下降4%,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降9.1%,同比下降11.68%。减税降费等政策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契合,降低了企业成本,增强了盈利能力,涵养和培育了新的税源,也使消费者获得了减税红利,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
一、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应
(一)降低了整体宏观税负
2017年定西市宏观税负为11.04%,较2014年下降0.21个百分点。其中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直接减税0.82亿元,抵扣增值税进项税3.29亿元,影响税负下降0.4个百分点。营改增纳税人综合税负为3.04%,较2014年下降0.51个百分点。四大行业税负全面下降,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负分别下降0.26、1.35、1.29、2.19个百分点。制造业税负为近年新低,生活服务业税负下降最大,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二)调整了税收收入结构
结构性减税实施以来,对税收收入结构起到了一定的调整作用。2017年,定西市间接税占税收收入总量较2014年下降6.93%,直接税上升6.2%。其中国内增值税、改增增值税(原营业税)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较2014年分别下降了6.4%、3.9%;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占比上升,分别增长了1.9个、3.3个和3.4个百分点。间接税占比下降而直接稅占比上升的税收结构变化趋势,符合我国税制结构的调整方向,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三)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2014年以来,定西市为10.6万户次小微企业减免税4.04亿元。特别是2017年,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力度进一步扩大,共减免税收1.44亿元,较2014年增加0.87亿元,增长1.54倍。四年间小规模纳税人累计享受减税2.99亿元,小微企业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了1.9个百分点。税费优惠政策的实施,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有利于引导创业创新,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四)扶持特色产业作用突出
定西是典型的农业区,在农产品自产自销环节国家鼓励优惠政策很多,而这部分自产自销产品的税收减免并没有统计在征管系统之内。以2017年为例:全市中药材、马铃薯、蔬菜分别实现总产值144亿元、163亿元和71亿元。若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减免税收约11.01亿元。这部分税收优惠对助力农业发展、扶持农民增收、加速农产品流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同样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五)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014年以来,定西市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5.09亿元,税负下降0.44%;抵扣增值税进项税129.28亿元,税负下降0.17%。为企业和个人累计减免车辆购置税1.19亿元,减免个人所得税0.06亿元。结构性减免税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二、三产业的融合。2017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止滑趋稳态势明显,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1%,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新增城镇就业2.8万人,输出劳动力63.8万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分别增长8%和10%,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二、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财力状况制约减税政策的有效落实
定西是个农业区,土地财政、非税收入等稳定性差,提升空间有限,财政收入主要靠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产生的投资扩张效应拉动。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财政收入持续下滑,而人员工资、精准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刚性支出增势不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结构性减税的规模和范围将受到一定限制。在地方政府减税和保收入的双重压力下,若出现以费凑税或征收“过头税”等现象,减税政策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二)税制结构性失衡问题抑制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定西市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在税收总收入结构中,间接税收占比呈现下降态势,但仍然超过60%。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绝对优势,使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效果更多地体现在了货物与劳务领域。一些传统企业仍处于去库存阶段,投资需求下降,无进项税额而未能享受到抵扣红利,减税愿望更加迫切。而间接税作为商品价格存在向社会转嫁的渠道,极有可能成为消费者负担的大众税,不利于结构性减税公平调节功能的发挥。
(三)政策传导不畅影响结构性减税降费的激励效应
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及统计局联合制发的小微企业确认标准相对笼统宽泛,而税务部门对小微企业的认定则相对狭义。在现实征管中,税务机关提供政策信息的途径和意愿与纳税人对政策的强烈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一定矛盾与差距,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认知程度低,存在操作失误、政策曲解等问题。部分小微企业会计账簿不健全,税务部门一般按固定比率核定征收,出现该享受未享受的情形,弱化了结构性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应。
三、提高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效果的路径选择
(一)加快财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间权财配置
一是加快政府间权责划分改革,调整并适度减少共享税税种,规范转移性支付,稳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二是重构地方税收体系。改革财产税体系,合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设立房地产税,逐步将其培育成地方主体税种;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地方税征收权和税率调整权,以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财政资金安排重点向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和扶贫、农业、教育、环保等方面倾斜。
(二)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设计
一是优化整合扩大内需、刺激消费、鼓励民间投资、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意愿。二是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降低认定标准,以产业性优惠为导向,以项目优惠为主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三是明确小微企业划型范围,简化、放宽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限制条件,制定更加简单明了、易于操作的界定标准。四是结构性减税还需多向民生和就业领域靠拢。
(三)發挥税收调控作用,推进经济结构转型
一是完善税制结构,减少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通过结构优化增强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利用减税政策支持,做大做强传统支柱性产业和现代特色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通讯业、交通运输业,提升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立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财政补贴和财政风险补偿基金,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培养经济增长新动力。
(四)畅通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的传导机制
针对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范围广、涉及纳税企业众多的实际情况,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应联合打造便捷、公开的网上服务平台,及时、集中公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市场信息,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减税政策相关环节,提高政策扶持的精准性。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纳税企业能够全面掌握减税政策内容,督促纳税人健全财务制度,引导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保证减税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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