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声音商标案结案 终审判决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
2018-11-29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11期
10月25日消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经过了4年申请、2次驳回、2场诉讼后,腾讯QQ终于拿到了“嘀嘀嘀嘀嘀嘀”的声音商标。这也是我国商标法领域经司法判决的首例声音商标案件。二审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嘀嘀嘀嘀嘀嘀”声音通过在QQ上的长期持续使用,具备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并认同一审法院认定申请商标在与QQ相关的“信息传送、提供在线论坛、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数字文件传送、在线贺卡传送、电子邮件”服务上,具备了商标注册所需的显著特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商评委的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即商标评审委员应当重新作出復审决定,对QQ提示音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