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与开发
2018-11-29覃思
覃 思
(广西大学 林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1 引言
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除岩画本身以外,还包含着画作所依附的山体、周边的环境、河流、台地、植被和当地的人文资源等,是人文因素和自然因素的综合体,所以其保护与开发是一个统筹多方的过程,也是一个将复杂要素进行梳理和规划的过程,既要重点抓住内因,还应该兼顾外因,使外因与内因同时起作用,达到优势共赢[1]。
2 区位与基址
申遗成功的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从地理层面上指广西崇左市龙州县至扶绥县的左江及其支流明江流域两岸的岩画景观,从上游的宁明县珠山岩画开始,截至下游的江州区万人洞山岩画,途径宁明、龙州、江州、扶绥三县一区,共包含38个岩画点,109处岩画,全长约100多km。岩画主要绘制在江边临水、人迹难至的悬崖峭壁上,画面距离江面一般为30~60 m,最高处达120 m,肉眼难以看到[2]。其中宁明县花山岩画为整个保护区中岩画保存最好、单体最大、图案最壮观也最集中的路段,是为重点保护区域;从空间层面上包含了岩画本体、周边的山体、台地、河流、植被及村庄农田等大环境;从遗产资源层面上,除了岩画遗产,还囊括旧石器时代至汉代考古遗存48处,出土了大量的石器、骨器、陶器、青铜器等,以及流域内珍贵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3 保护与开发现状
国家和各级政府在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的保护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在岩画本体保护上,现状重点保护开发区域为宁明县城中镇耀达村明江西岸,自2009~2015年,广西文保部门联合崇左市政府对宁明花山岩画本体进行保护修复,这是左江流域花山岩画本体修复的最科学也最早案例。在立法层面上,为了加强对岩画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保护,上至国家,下到遗产所在各区县,都制定了相关的保护法规,2007年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制了《花山岩画文物保护规划》,2012年广西政府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左江岩画保护办法》,两年后崇左市在其基础上修订了《崇左市左江岩画保护管理办法》,与此同时,下辖各县也起草了保护村规和民约;在宣传教育上,广西民族博物馆于2016年策划和举办了“百里岩画骆越神工——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陈列”主题展览,利用遗址还原手段、图片影像资料和文物展出给人们带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历史盛宴”[3]。2015年广西成立花山岩画研究中心,2017年5月召开《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推进会等,这些举措都体现了对岩画保护的决心,以及在保护工作上所做的探索,为遗产的长久留存下了大功夫[4]。
4 保护策略
4.1 保护困境
左江流域岩画景观带存在着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岩画本体及周围环境的破坏现象,这是岩画文化景观保护首要解决的问题。岩画本体存在2000多年以来,承受着自然界的风雨侵袭、河水侵蚀、生物因素等的腐蚀,很多地方已经难以辨别本来面貌;但更严重的是人为的破坏,由于生活生产需求,当地居民上山乱砍伐树木以及开辟道路致使山上植被减少,增加了自然因素对岩画的侵蚀;甚至由于保护意识的匮乏,某些地方出现对岩画乱涂乱画和利器刻画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宝贵遗产的原真性遭到毁灭性破坏;随着经济的发展,左江流域盛行挖河沙用于工业建造,大体量的挖沙船于江上作业,排出的废气对岩画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并且河沙的减少导致江水的浑浊以及水位的下降,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包含左江及其支流流域内38个岩画点,分布于崇左市各个县域内,除宁明县岩画归自治区文保部门和崇左市政府管辖之外,其余岩画点由县级政府和文保部门管理,但由于管理单位不统一,保护标准不一致,以至于针对岩画保护的法规政策和管理不能及时有效地实施落实,产生明显的管理差异化。有些县域的岩画点还未纳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遗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自然缺乏重视和科学性,导致岩画景观整体性保护欠缺平衡[5]。且保护区内资源情况复杂多样,立法方面主要针对物质文化的保护与人们行为约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关注较少,极易导致厚此薄彼,使遗产资源缺乏灵魂。
4.2 保护主要内容
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是区域化的总称,其囊括的内容丰富,保护内容也涉及方方面面。主要保护主体有对岩画本体、遗产区内与岩画相互关系的植被、河流、台地、农田、山体等环境的保护、对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对少数民族地区风俗传统、建筑文化的保护等。
4.3 保护原则
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既是衡量遗产价值的标尺,也是保护遗产所需依据的关键[4]。真实性原则强调的是实事求是地对遗产资源进行保护,保证其原真性。在岩画遗产的保护规划和实施上必须尊重岩画本体,在修复和管理上不改变其内容和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不得虚假改造和宣传。岩画文化景观是一个整体,是多种因素的有机组合才构成这神奇壮丽的景观,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在实施保护的过程中,必须具备整体意识,包括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从全局的角度去考量和设计,确保遗产景观的完整性。
遗产资源的保护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也是一个巨大投入的过程,单靠单薄的财政收入进行填补是行不通的,必须要找到一种良性循环的方式,使保护区自身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进而“反哺”保护区。在保证保护区社会效益的同时,可以科学合理地进行旅游开发和产业调整,挖掘当地文化内涵,实现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双赢,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促进发展的可持续性。
4.4 具体措施
通过学校、文保部门、社会团体及大众媒体等机构,向大众进行普适教育,特别是对保护区域内的群众,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渗透,提升其保护意识和保护自觉性。进而扩大到对外地游客和旅游活动参与者的宣传教育,达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目的。
严格维护《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由广西政府牵头,联合崇左市政府和各县级政府,根据保护区实际情况完善保护法规和约定,成立自治区级岩画保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保护区内各项保护和开发事宜,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条例,让保护区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可在重点区域如宁明县花山岩画附近建立民族博物馆,展出岩画资源的研究成果和珍贵文物,重现骆越人生活场景等。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要求人们必须实行区域联动,将保护区看成一个整体,对左江流域岩画保护点进行统筹规划,并对具体区域制定相应保护方案,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和遗产开发区等,科学保护合理规划。由于各重点岩画遗产分布距离较远,可实行当地政府责任制,这样既能够确保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合理调配,又能保证突发问题的及时解决。
5 结论
尊重保护区内遗产资源,岩画本体技术性修复势在必行,且通过对村民行为的约束保证周边山体植被和河流水体的自然生长循环,必要时运用人工手段进行生态修复。此外,还有少数民族特色民居、祠堂等实体建筑的修缮,对地区特色民俗文化、服饰饮食、手工艺、宗教信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归档整理,实现遗产资源有据可依、有源可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