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通文明点亮社会文明
2018-11-28邹伟
改革图治,四十不惑。站在历史与未来交汇的节点,一个时代命题必须作答——该用怎样的社会文明匹配我们的新时代?毫无疑问,在更高起点上构建更高水平的交通文明,理应成为筑基之举。
审视不平凡的来路,我国的交通文明已经站在崭新的发展方位——我们建立起日益系统、成熟的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几经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配套的实施条例、细则等,将道路交通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我们营造出遵纪守法、文明礼让渐成风尚的交通环境:“喝酒不开车”已成人们心中的高压线,不走应急车道成为广泛的自觉,礼让斑马线在各地落地开花。我们更看到了深植人心、不断生长的文明种子:过路口的老人向停下的车辆脱帽致谢,6岁的孩子“教育”违章的父亲“爸爸该罚”……
道路是文明之镜。相较于物质生活的充裕,举手投足间的细节,更能体现当今社会的文明程度。快速增长的车流、越来越完备的道路基础设施,折射出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轨迹;路面上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陋习和乱象,一些重大交通事故令人痛惜的诱因,则映照出交通文明的前进步伐还需要快些、再快些。
交通文明当以法治为柱石。任何一种文明的成长,都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醉驾入刑即是一个范例,从一开始“路上可能不查”的侥幸,到“后果很严重”的敬畏,再到“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负责”的自觉,一个法条引发的是从外在行为到思想深处的改变,带动的是社会广泛共识的凝聚。如果视野再广一些,飞机、高铁上烟瘾再大的烟民也能坚持到站,竞技场上水平再高的运动员也能服从裁判,背后无不是以“零容忍”的制度刚性,树立起明晰稳定的行为预期。广义的法治就是规则之治,需要一以贯之的严格执行,既确保违反规则者付出应有代价是极大概率事件,也确保遵守规则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当前,对超速、超载、闯信号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亮剑”力度正在加大;接下来,不妨从治理并线“加塞儿”、开“霸王车”等行为入手持续攻坚,进一步彰显法治之力。
交通文明当以道德为滋养。其中的关键就是强化公民个体的公德和公心,从“各私其私”走向“我为人人”。道路交通是面向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公共空间,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蝴蝶效应”,谁都不可能置身事外。自己在这个路口的违章肇事,忍受拥堵的或许就是在下个路口的朋友、亲人。道路交通也是道德与法律交融的地带,谁先走一步、谁起来让座、谁为生命开路……诸如此类,可能不一定适用于法律,但一定可以诉诸于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在厉行法治的基础上,尤其需要加强道德教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们在被一个个“最美司机”“最美行人”打动心灵的同时,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在柔性引导、潜移默化中涵养公共意识,让交通文明之风吹进更多社会角落。
交通文明当以人民为沃土。当前,无论是舆论对高铁、公交“霸座”的普遍谴责,还是网友对交警规范执法的集体点赞,都体现出人民群众对交通文明环境的强烈期盼和全民交通文明意识的显著提升。交通文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由人民共享,广大人民群众是厚植交通文明无比丰沃的土壤,也是浇灌交通文明之花无处不在的甘霖。我们要顺应人民对包括交通文明在内的美好生活向往,激发出蕴藏在人民之中的源源动力和活力,将路上、车上、心上每时每刻都在涌出的无数文明细流,汇聚成交通文明的汪洋大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在我们循着现代化之路前行的过程中,必须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同步实现精神文明的现代化。正如同汽车社会被视为现代社会的显著标志,交通文明也必将成为社会文明的最亮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