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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莫里森《家》中的空间政治和文化表征

2018-11-28张雅婷

文学教育 2018年26期
关键词:非裔弗兰克白人

张雅婷

美国杰出的小说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1931-)于2012年5月推出其第十部小说《家》(Home)。这部小说以诗体化的言辞、梦幻般的想象和超现实主义的笔触描写非裔美国男性弗兰克·莫尼不满家乡南方小镇的凝滞生活,应白人主流文化宣传参加朝鲜战争,战后解救妹妹茜并由北向南一同返乡的故事。归家的路途并不容易,但现实中遭遇的种族歧视和心灵伤痛在找到精神空间的归属感中得以化解。《家》中的兄妹俩移动轨迹虽不尽相同,但都经历了离乡和返乡的过程。弗兰克在儿时便经历举家迁徙,成年后应白人意识形态征召参加朝鲜战争,战后在北方的各个城市流浪,目睹并经历非裔人群在都市的生活;茜的移动轨迹虽然不比弗兰克的复杂,但她也经历了举家逃难,长大后从小镇奔向城市,从城市到郊区,最终在南方的老家找到了归属感。除此之外,书中涉及的其他人物自带的空间属性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考察《家》中对不同空间的书写,对于展现20世纪20至50年代期间黑人艰难的生存现状,揭示隐匿在空间话语中的种族矛盾、权力角逐和文化表征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种族生存空间的挤压

从历史和地理上看,美国是怀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跨入20世纪的:机器时代开始改变整个国家,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新产品的开发,成千上万的移民和农民涌入城市,渴望在工厂里找到工作。但对于弗兰克这样的南方非裔家庭来说,能摆脱3K党人①的迫害、有落脚处安稳生活已然很难实现。根据书中弗兰克对儿时的回忆,“二十年前,四岁的他有过一双鞋,其中一只的鞋底他每走一步都会扑扇一下”(7)②,弗兰克一家最初因为3K党被迫举家迁徙的时间大约在20世纪30年代,一家人被迫放弃了土地、庄稼和牲口,“猪还会有人喂吗?还是就任它们自生自灭了?棚屋后面那一小块地怎么办?万一下雨了得耕一次……”(37)他们走出德克萨斯的班德拉县时,母亲艾达正怀着孕,在贝利牧师的教堂地下室床垫上生下了伊茜德拉。弗兰克深深记得夏天从德克萨斯穿过州界来到路易斯安那的炎热和痛苦,那种热“想不出可以形容它的词”(39)。1903年,美国有将近900万非裔美国人,其中800万人居住在美国南方。而且,大约五分之四的南方黑人是农村人口。“欧洲、亚洲、南美洲,甚至非洲,都不是他们的家”(Jackson 398)。如果说南北战争之前,蓄奴制将黑人牢牢限制在南方,黑人被规训是因为种族主义社会中白人至上的行为准则,那么,20世纪初,在《解放黑人奴隶宣言》颁布近半个世纪后,“黑人在美国的活动空间依然非常狭窄,且到处受限,”也表现得更为复杂多变(Jackson 398)。

活动空间的狭隘同白人对黑人的暴力驱赶是分不开的。在南方,私刑是比较普遍的白人用来控制黑人的手段。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美国全国有1000多黑人被私刑处死。“1904年在佐治亚州的斯特兹巴罗地区有几个黑人被活活烧死,他们的社区也遭到恐怖袭击;1906年在亚特兰大又有几个黑人被杀害,他们的家园和店铺被抢劫、被烧毁”(Bell 77)。弗兰克在回忆中提到,幼时举家迁徙之际,有位老人因为拒绝离开家园而被钢管和枪托打死并挖去眼睛。弗兰克和茜曾亲眼目睹活埋黑人事件——“那只粉色脚底布满泥土的黑脚被他们敲进墓穴”,兄妹俩受到强烈的视觉冲击。除此之外,“它们像人一样站立着,”“扬起的蹄子互相冲撞和击打着对方,鬃毛掠过狂怒的白色眼珠向后飘去”。那些“像人一样站立”、“像狗一样撕咬着彼此”的正是被当成狗来斗的黑人(3)。作为一种展示性的惩罚方式,私刑通过“展示空间”而确立权力与律法的权威,“被处以私刑的身体为观众带来了视觉快感,展现了白人进行种族控制的技术”(Kilgore 62)。白人对黑人的排斥和迫害加剧了黑人的身份危机,并导致黑人在美国社会里陷入“双重意识”的窘境(Du Bois 1)。弗兰克最初无法和空虚压抑的洛特斯取得认同,也无法理解父母为何能够满足于在土地上日复一日的劳作,而应白人主流意识形态参战、证明自我的想法不仅无法为他赢得社会尊重,还使得弗兰克饱受战争创伤的折磨。

即便是在家庭内部,黑人也很难获得身心的平静与舒适。丽诺尔的第一任丈夫因加油站生意太好被人嫉妒而丧命,丽诺尔只好变卖房产从亚拉巴马州的哈茨维尔逃至洛特斯小镇,找到弗兰克的祖父塞勒姆为她修缮房屋并结婚同住。在这不久后,塞勒姆那群无家可归的亲戚也逃到这里投靠他们,房屋立刻拥挤起来,“连上室外厕所都要事先规划,这里全无隐私”(87)。在《文化地理学》中,迈克·克朗认为家是与个体生活关系最紧密的空间,也由于过于亲密常被忽略,但它恰是文化地理学研究社会空间人际和权力关系的起点。家不仅是地理景观和社会单元,家庭的日常运行模式也反映了其成员的价值观念(克朗 57)。丽诺尔无法忍受愈发拥挤的房屋,将恼火发泄在孩子身上,即便孩子们吃不到真正的食物,塞勒姆作为祖父也不会说一句话,“对于一个年老无业的男人来说,因为前夫过世获得五百块保险金的丽诺尔可是天降的好运,何况她还有辆福特车,连房子也属于她”(42)。丽诺尔视伊茜德拉为“阴沟里生的”,茜做什么都无法让继祖母满意。“茜和父母睡在地板上”,“弗兰克叔叔睡在拼起的两把椅子上”,“小弗兰克睡在后廊那架歪斜的木头秋千上,下雨天也是”(43)。丽诺尔拥挤的房子俨然成为南方小镇上黑人居住空间的隐喻——尽管黑人似乎获得了人身自由,但在白人的政治和经济高压下,生活在洛特斯这样的南方小镇无法保证每户黑人家庭都有能力和空间过上有尊严的生活。面对这样的生存境况,茜和弗兰克以各自的方式逃离了他们的家乡。

二.文化身份空间的角逐

《家》的故事起止时间约从20世纪20年代起到60年代朝鲜战争结束后,和非裔美国人的大迁移(The Great Migration)浪潮基本吻合③。然而,他们的到来不但没有受到白人的欢迎,反而激起白人对黑人的厌恶和仇恨——吃苦耐劳的黑人给普通白人带来了工作竞争和生存压力。于是,仇视非裔美国人的种族主义思想像瘟疫一样扩散。长期以来,空间一直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静止的,其实相反,空间是丰裕的、辩证的、富饶、充满生命活力的。都市空间是一个涵盖了性别、宗教信仰、社会正义、身份、权力等因素,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带有生产性,充满社会矛盾张力的场域(Foucault 24)。因此,考察《家》一书中北方城市的空间划分,体会非裔人群在北方城市的工作地点划分、住宅区分化和公共空间区隔等空间表征与身份、权力、种族、阶级等问题的联系对了解莫里森如何通过空间影射展现权力角逐有一定的意义。

在《家》中,莫里森借弗兰克之眼描绘了这样一群前往工作地点的工人,“七点半的时候,他上了一辆挤满了沉默的白班工人、管家、女佣和成年割草工的公共汽车。驶离城市中心的商业区后,他们一个接一个下了车,像不情愿的潜水员跳进诱人的蓝色海水,向深处被污染的地方潜去。他们会在那里搜寻残骸、垃圾、补充暗礁,躲避在花边水草间穿行的猎食者们。他们会打扫卫生,烹调,端茶递水,照顾孩子,洗衣服,除草和修剪草坪”(111)。书中虽然没有明确说明这些人的身份,但从他们的精神状态、工作地点和内容足以考量非裔人群在北方城市的生存状态。他们的工作时间从早上开始,乘坐挤满的公车到达工作地点——远离市中心商业区的富人居住区,在那里进行体力劳作。向弗兰克伸出友善之手的比利·沃森一家也是美国非裔,比利原本在钢铁厂工作,但现在在罢工,目前有什么零工就跟什么,处于工作、收入均不稳定状态,而妻子艾琳在金属厂上晚班,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间对于需要兼顾家庭的黑人女性来说虽然艰辛,但至少有了收入的来源。同样,弗兰克的黑人女友莉莉凭借母亲教给她的缝纫技术在天窗工作室谋得工作,从普通的清洁工做到裁缝,乃至做到服装助理,这似乎说明,黑人有望凭借自身的文化传承和习得来谋生,甚至实现某种程度的阶级跃升。工作室倒闭后,莉莉又去了王室天宫干洗店,薪水没有剧院多,也没有演员给小费,但比起在夜里往返于租来的小屋和剧院之间,在白天工作要好很多。除此之外,她凭借自己的缝纫技术接过诸如为新娘做头纱的特殊订单,变得小有名气,有成为服装设计师、自立门户的潜质。

然而,对于莉莉这样拥有一技之长、对美国中产阶级价值观的高度认可的黑人女性来说,拥有良好的工作只是人生奋斗目标的一部分,她节衣缩食、勤恳工作的另一重原因是对高级住宅区的渴望。事实上,居住空间在某种意义上成为身份的象征。居住空间的差异可以昭示社会的阶层差异,同一阶层的人们常常居住在类似(面积,结构,地点,所在社区)的空间中,而这种空间更强化了这些人同别的空间中人群的区别(陈爱敏 陈一雷 128)。莉莉渴望住进高级住宅区,将此看作获得身份认同、实现梦想的重要条件甚至是目标。然而,即便莉莉终于可以付得起一栋房子的首付,中介却告诉她是有限制的:“此处列举之房产不可由下列人等使用或占有:犹太人、黑人、马来人或亚洲人,私人帮佣除外”(73)。如此赤裸的种族主义在20世纪50年代依然横行——即便黑人凭借自身的努力取得看似和白人中产阶级匹配的收入与社会地位,在居住空间的选择上仍旧是被限制的。和莉莉的处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斯科特医生夫妇在亚特兰大郊区的住宅,那是一片“美丽而静谧的住宅区”,他们拥有“宽敞的两层小楼”,“楼下的草坪像教堂一样平整”,屋内的起居室“比电影院还华丽”,医生的妻子不需要工作,只需要在房子内管钱,屋内还雇有一位没有注明种族的女佣(56)。家庭住宅的形式及其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构成了独特的社会空间隐喻。身份的单位标记开始让位于社区居住空间的标记,空间在记载着等级。阶层区分导致了空间差异,反过来,空间差异巩固了这种阶层区分,进一步从场所的角度巩固了社会分化和对黑人的隐性规训。

三.精神空间的归属

弗兰克将妹妹茜从白人医生手中救回到久违的洛特斯小镇,此刻的茜身心均受到巨创——她所崇拜的医生居然拿她的身体做实验,将窥镜不断深入到她子宫内部,茜视为神圣的“优生学”竟建立在无数像她这样的黑人女孩实验体之上。在她奄奄一息之际,弗兰克将她送到了社区那群黑人妇女处。这群“喜欢说刻薄话的乡下女人”(125)对待疾病的方式就好像它是一种公然的冒犯,她们不会让同情浪费她们和病人的时间。从流血、感染到一步一步的疗伤,茜的遭遇迎来的不是抚慰式的同情,而是鼓励和斥责。等到茜逐渐好转,她们又改变策略,带来自己绣和钩的东西,让茜有机会耳濡目染她们的缝纫文化。“她们不理会那些更喜欢时髦而柔软的毯子的人,专心制作她们的母亲在那段被富人称作大萧条,却被她们视为生活的岁月里教会她们的东西”(127)。到了治疗的最后一步,茜需要张开双腿接受阳光的暴晒,因为“每个女人都认为拥抱阳光能帮助她摆脱子宫的一切后遗症”,在这段从抗拒到接受的时光里,埃塞尔·福德姆严厉的关爱给了她前所未有的抚慰和支持——“没有人能决定你是谁”,刻薄的祖母不行,拐走她的浪荡子不行,拿她做实验的白人医生也不行,甚至茜的哥哥也无法决定,“那个自由的人就在你内心某处。找到她,让她在这个世界上做点儿有意义的事”(130)。

如果说茜找到精神空间的归属离不开社区妇女的帮助,那么,弗兰克对归属感的寻获除了离不开他的漫长行程,同样也离不开茜。弗兰克和茜的童年回忆交织在一起,他们“像被遗忘的汉赛尔和格雷特尔,手拉着手在寂静中寻找方向,努力想象未来”(50)。在以前住过的老屋子里,弗兰克找到儿时玩的弹珠,还发现了茜的乳牙。“在我生命大部分时间里,她是一个影子,其存在标示着她——或者是我——的缺席。要是没有她,那个有着悲伤、期盼的眼睛的饥饿的孩子,我又是谁?”茜的记忆深处也活着一个不为人知的弗兰克——“一个强大、可靠的我,对马群和一个被埋葬的陌生人的记忆联系在一起”(105)。当他不依靠暴力、面容平静地从白人医生的家里带走茜,这份保护之心战胜了他内心那个支离破碎的黑白世界,给了他重新控制自我的力量,拯救妹妹参与了弗兰克的自我重建。此外,茜作为弱势个体,不断唤醒弗兰克对他亲手玷污并杀掉的那个朝鲜女孩的记忆。当茜告诉弗兰克她无法再怀孕,“就好像有个小女孩在这里,等待被生出来一样。她就在附近,在空气里,在房子里,她选择了我给他生命。可现在她得换个妈妈了”(136)。这番话击中了弗兰克的内心深处,如今的弗兰克终于愿意正视那个刺入他胸口的钩子,带着伤痛去做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事”(141)。

莫里森没有就此收笔:弗兰克向茜要她缝制的第一床百纳被去“解决某些困扰着他的事情”,茜不愿借给他,“这床被罩虽然做得粗糙,它毫无特色的图案和杂乱无章的色彩搭配却是她心中的宝贝”(150)。百纳被可以理解为一种美国非裔妇女创造性隐喻,具有阐释的多种可能性。它既象征着美国非裔妇女文化的碎片式的分离,又体现了通过缝制百纳被这一艺术手段而重新获得一种完整的意义(Showalter 148)。在《家》的结尾,弗兰克提出和茜带着她亲手做的第一床百纳被回归到记忆深处那个被草埋的陌生人处。弗兰克将散架的骨头尽力摆成它们还属于一具鲜活肉体时的模样,用那条“杂错着淡紫、绯红、明黄和藏青色的被罩”(150)将尸体重新收殓。这一次,茜没有畏缩在哥哥身后,她选择直视那曾经惨无人道的暴行。兄妹二人将这棺椁合葬在那棵“被从中间劈开,削去了树冠,却仍然活着,伸展双臂”的月桂树下,将木片牢牢固定在树干上,使上面的字得以昭示人前:“这里站着一个人”(152)。百纳被的缝制就像将记忆的碎片和遗骸变换成富有生命力的新造物,重新收殓遗骸就好比重拾黑人支离破碎的身份,融合非裔人群自带的不同的文化空间。兄妹二人还昔日被活埋者以人的尊严,在寻获文化身份的同时也重构了精神家园。

四.结语

莫里森是一位擅长在空间书写中以小见大的作家。关于她笔下的空间政治,与其说背后隐含着某些价值判断,不如说她将处在当时历史环境下的人们的价值判断通过空间划分和文化表征展现出来,蕴含其中的道德和情感的张力再现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黑人生存的真实处境,对“家”的执着追求也使得故事更显饱满丰富。小说结尾的细节设计显示出莫里森丰富“家”之意义的匠心:在用茜亲手缝制的百纳被收殓曾经被活埋的陌生人后,“也许是出于想象,”但弗兰克觉得那棵月桂树也对此欣然赞同——“在饱满的樱桃红的落日余晖下,它橄榄绿的叶子响成一片。”(154)此刻的诗情与弗兰克离开家乡,远赴朝鲜战场作战,熬过种种创伤,目睹黑人生存空间被排挤的惶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反衬着主流社会拜金主义和消费主义的苍白,也记载着黑人群体中那部分生生不息的力量。月桂树虽然“被从中间劈开”,却“生机勃勃”,“美丽而茁壮”(154)。茜轻轻地碰了碰哥哥的肩膀,“走吧,哥哥。我们回家”(155)。莫里森在《家》中揭示了隐匿在空间话语中的权力斗争,消解人们关于五十年代的幻觉,但同时也寄托着她对黑人社区的信心和共同家园的梦想,却也溢出了文本的空间,超越了地域的局限,承载着黑人文化的传承,融入了“黄金时代”美国多元文化的书写,在21世纪的当代,无疑参与了非裔美国黑人文化身份的塑造。

注 释

①“3K党”(Ku Klux Klan,缩写为KKK),是美国历史上和现在的一个奉行白人至上主义的民间组织,也是美国种族主义的代表性组织。3K党是美国最悠久、最庞大的恐怖主义组织。《家》中所说的“穿白床单的”指的就是3K党人,因为3K党成员每次公开露面时,总是头戴白色尖顶头罩、身穿白色长袍,以掩盖他们的真实身份。从19世纪到20世纪30年代,3K党的存在严重威胁着美国境内、特别是南部各州的黑人居民。21世纪初,3K党已成为极端种族主义者的代名词。

②[美]托妮·莫里森:《家》,刘昱含译,南海出版社2014年出版,第7页,以下只在文中注明页码,不再一一做注。

③非裔美国人的大迁移(The Great Migration)大约从1915年就开始,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得欧洲移民锐减,美国北方城市劳动力严重匮乏。1920年,数十万非裔美国人涌入纽约、芝加哥、底特律、费城、克利夫兰等大城市,这股移民潮持续高涨,直到1929年华尔街股票市场崩盘后,黑人移民才逐渐减少。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及以后的一个时期,黑人移民潮又重新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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