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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德州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2018-11-26吴洁

新西部下半月 2018年8期
关键词:德州市完善对策婴幼儿

吴洁

【摘 要】 本文阐述了构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德州市構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完善德州市托育服务体系的对策及建议。要强调公益属性,加强顶层设计;吸收与创新并重,完善托育服务标准;培养与培训并行,丰富托育服务的人才队伍;政府与社会协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托育服务体系。

【关键词】 婴幼儿;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完善对策;德州市

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德州市托育服务存在巨大缺口,托育服务体系的建立迫在眉睫。

一、构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1、顺应国际社会托育服务发展的新趋势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儿童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列入《达喀尔行动纲领》,将其作为实现全民教育的第一项目标加以规范。联合国认为,从出生到小学期间的托育、教育在人生后续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发达国家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已有百余年历史,很多国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共服务。

2、满足德州市民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

德州市托育服务短缺严重。0-3岁婴幼儿入托率不足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30%,多数家庭婴幼儿的看护由祖辈代劳。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92.3%的家长表示有必要发展托育服务,88.2%的家庭需要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

3、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0-3岁婴幼儿的入托率与女性的就业率成正相关。[1]调查问卷显示,57%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是带娃的主力,产假结束后如果没有老人补位或者家政人员介入,就只能被迫退出劳动力市场。健全的托育服务有利于提升二孩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德州市构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德州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市场发展不完善,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1、顶层设计和社会共识仍然缺乏

顶层设计制约着托育服务市场的发展。一是托育服务的属性不清。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应该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还是通过市场提供商业服务,目前没有统一的共识。政府部门缺少必要的经费保障,而一些商业团体为了获取利益提供的是高价服务,使得一般家庭难以承受巨额的托育费用。二是运行体制机制缺乏。[2]托育服务所涉及的准入、评估、监管等相关制度不明晰。由于缺乏准入制度,一些托育机构无证经营,没进行工商登记就办起了托儿所,还有一些托育机构虽进行过注册登记但是资质薄弱,无力有效经营。由于缺少过程的监管,民办亲子园在经营中难免出现不规范行为。

2、服务的技术标准体系尚不明晰

缺乏托育的统一教材,版本多样化,鲜有体现“托”和“育”一体的教科书。

服务内容尚不明确,早教中心以“教”为主,而托儿所以“育”为主,0-3岁婴幼儿的“托”和“育”应形成保健、营养和心理健康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局面。服务操作无标准,老师全凭经验行事,而严格的标准和细致的规定是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的有效手段,比如从室内到室外需要带哪些物品、清点几次人数、安排几个老师。场地建设无标准,生活区、活动区、室内、户外、干湿区没有严格区分。

3、人才培养和储备相对薄弱

0-3岁托育师资主要有育婴师、早教教师和幼儿园老师,就托育而言这三类师资各有弊端,无法满足托育服务的需求。育婴师培养不规范,准入标准低,其申报的学历门槛为初中以上,且培训时间短、流程简单,总体质量无法保证。早教教师重“教”轻“托”,指导家长和孩子的亲子互动,缺少保育知识技能。幼儿园教师0-3岁托育技能与经验相对匮乏。我国目前对幼儿园教师的培养是针对3-6岁幼儿的教育,0-3岁和3-6岁幼儿心理、生理的较大差距,对师资的要求也不同,这就造成了幼儿不同年龄段之间师资的断裂。

4、现有办学主体延展性不足

0-3岁托育服务的办学主体主要有早教中心、托儿所和开设了托班的幼儿园,这些办学主体难以有效承接托育服务。早教机构拓展托育能力不足,以研发亲子课程和为家长提供育儿指导服务为主,按小时收费,不兼有日托。现有幼儿园难以向托育延伸,入园难导致部分幼儿园停止了托育服务,0-3岁幼儿需要老师投入更多的精力照料,提高了幼儿园的运行成本。民办机构缺乏承办托育资质和能力,进入市场的承办人缺乏教育经验,为了压缩成本雇佣的老师也缺乏相关的知识技能。[3]

三、完善德州市托育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德州市应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福祉的迫切问题。

1、强调公益属性,加强顶层设计

德州市应将托育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强调政府责任和公益属性。顺应托育服务的趋势,发展“儿童早期教育、潜能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教养一体化”新模式,改变以看护照料为主、教育为辅的传统模式。

加强顶层设计,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协调各方优势,有效推进德州市托育服务市场的建设。一是明确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市场的规划、建设、评估的主管部门,同时发挥好其他部门的协助作用。二是建立法律规章,使得托育服务市场的建立、运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淘汰管理不善的托儿所,及时消除隐患。

2、吸收与创新并重,完善托育服务标准

完善的标准体系是保障托育机构有序健康运行的关键。根据市情制定适合本市的托育服务标准。根据不同年龄的教养重点,编制统一的0-3岁婴幼儿教养指导方案。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务和操作规范,明确托管服务细节和具体事项操作流程,比如安全保障流程、服务时间等。设立一套建设标准,对硬件配置、场地面积、师资条件进行详细说明。

3、培养与培训并行,丰富托育服务的人才队伍

专业托育人才是保障托育服务质量的关键。一是在德州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设置托育专业,增设专业课程,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托育人员。二是通过社会培训增加专业人才数量。整合现有的育婴师、保育员、早教教师队伍,建立统一的认证标准体系,经过规范的培训持证上岗,第一年为临时证,通过实践和继续培训转为正式证书。持有证书的托育师可服务于早教机构、托育机构和儿童社会福利机构。[4]

4、政府与社会协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托育服务体系

托育服务市场应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企业为补充的多层次办学体系。一是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其主办一批服务机构,新建托儿所或者在幼儿园内设立托管点,起到托底的作用。政府也可以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向社会购买托育服务。二是发挥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有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兴办以服务职工为目的的托育机构,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鼓励经济开发区为园区内职工开办托育服务点。三是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企业资本。培育、带领一批优秀的社会组织参与到托育服务中,部分企业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到托育机构的建设中,也可引入国内外高端托育品牌,满足高层次需求。

【参考文献】

[1] 刘鸿雁.0-3岁儿童托育服务与全面两孩政策专题论坛[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7(11).

[2] 王晖.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亟需重视[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6(11).

[3] 彭薇.“二孩时代”的压力不能都交给家庭[N]. 解放日报,2017-1-18.

[4] 靳永爱,宋健,陈卫.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中国城市女性的生育偏好与生育计划[J].人口研究,2016(6).

【作者简介】

吴 洁(1989—)女,就职于中共德州市委党校,研究方向:人口与环境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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