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现有税制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完善

2018-11-26肖琳

商情 2018年44期
关键词:主动性监管

肖琳

【摘要】目前我实行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在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困境之下,如何提高纳税人申报主动性与加强税务机关监管,从以下四个反面予以改进:第一,建立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制度;第二,设立税务机关内共享的纳税人个人税号以建立个人缴税账薄制度;第三,建立各个社会部门共享的个人诚信记录、诚信黑名单制度;第四,建立将在职缴纳税金数额与社会福利相挂钩的激励制度;第五,控制现金交易,鼓励非现金支付方式。

【关键词】自行纳税申报 主动性 监管

一、建立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制度

采用双向申报制度,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提供纳税人收入的人)分别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可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提供纳税人收入的人)双方分别获得纳税人收入、预缴税款等重要信息,以此对各类信息进行交叉比对与核查[1]。通过双向申报,解决征纳税人信息不对称问题,结合下述建议二中个人缴纳账簿制度,对于同一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共享的纳税账簿,税务机关可以全面掌握纳税人的收入情况,对于同一纳税人,通过双方纳税申报,互相补充,不论是从几处获得的收入,都体现在该账簿中,从而使税务机关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

二、设立税务机关内共享的纳税人个人税号以建立个人缴税账簿制度

借鉴美国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中的社会保障号的制度设计、香港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中税务机关建立的统一的个人档案号码的制度设计以及德国以每个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码设置的税号的制度设计,三者殊途同归。我国境内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亦应建立一个全国各个税务机关内部共享的个人档案税号制度,即每个自然人以其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独有的税号,将个人信息以及税收缴纳记录都登记在该账号内,其优势在于:第一,解决来源于不同两处以上工资、薪金的收入选择不同征税机关的管理争议。并且,通过记录查询,只要没有缴税记录,则任何一处的税务机关都可以行使行政权力,强制收税。当一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征税后,另一处机关不得对同一来源强制重复征税。第二,通过建立此个人缴税账簿,为以下建议中建立个人诚信记录提供依据,为将纳税人拉入诚信黑名单提供依据。第三,通过建立此个人缴税账簿,为以下建议三中将缴纳税金数额与社会福利相挂钩制度提供依据。

三、建立各个社会部门共享的个人诚信记录、诚信黑名单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目的在于保护纳税人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基础上,促进税收制度推进与完善的保障制度。该制度区别于建立各个部门及国内外信息共享制度,该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仅是将建议二中的个人缴纳账簿中记录的是否缴纳的结果显示在该个人诚信记录上,而非将个人的收入数额、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额体现在个人诚信记录上。因此,在各个社会部门共享的个人诚信记录中,仅仅是显示个人的是否缴纳应缴纳税额的结果。另外,为了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在个人诚信记录中,第一,可以设计百分制,根据个人未缴纳税款的严重程度打分;第二,可以根据分数设置档次,将个人缴纳税款的信誉程度分为几个档次,对每个档次的纳税人在其他社会部门规定不同的优惠政策或者监管政策,从而区别对待因缴纳税金情况不同而产生不同信誉程度的纳税人。第三,在个人诚信记录的基础上,对于诚信度评级高的纳税人,可以给予例如在出入境、购房与购车等重大事项交易、落户、申请退税、税收优惠等方面奖励。第四,对于诚信记录评级低的纳税人,可以在以上方面予以限制,甚至可以在日常生活方面,例如乘坐地铁、或者高速公路通行方面予以限制。

四、建立将在职缴纳税金数额与社会福利相挂钩的激励制度

通过美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激励制度的启发,我国的自行纳税申报制度设计中,亦可采取此种激励制度。目前,从实践现状分析,我国自然人纳税人在自行纳税申报方面积极度不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美国的激励政策起到示范效应。当然,这一制度的设立并不因为税制基础的不同而有所影响,因此我国混合制税制依旧可以采取此种激励制度。将纳税然在职期间所缴纳的税金数额与退休后的社会福利按比例联系起来,纳税然退休后根据自己在职期间纳税金额享受一定社会福利,以此激励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五、控制现金交易,鼓励非现金支付方式

正是由于大量的现金交易的存在,使得税收机关难以掌控纳税人的具体收入情况,为纳税人逃税漏税提供了方便。随着我国互联网交易方式的逐步推進,对于纳税人收入的取得,应严格限制现金交易,将收入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入纳税人账号,税务机关通过与银行系统合作从而发现纳税人的收入情况。随着近年来网上支付的飞速发展,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快捷支付方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现金支付方式,目前推进限制现金交易的收入取得方式具有实际可行性,能够为纳税人所接受。另外,为了加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收入的管理,也可以利用建议二中的个人缴税账簿制度,要求纳税人通过身份证号码建立的税号,向银行申领对应收入账号,将支付宝、微信等快捷支付方式不宜实现的大额收入通过特定银行账号转给纳税人,进而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该银行账户掌握纳税人的收入状况,以此作为税务稽查依据。

参考文献:

[1]崔军,朱晓璐.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计征方式下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J].税务研究,2014,(09).

[2]刘华,涂敏杰,鲁威.中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对比[J].涉外税务,2008,(06).

[3]陈丽.香港与内地个人所得税的比较[J].福建税务,2002,(04).

[4]赵丽竹.国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J].经济论坛,2011,(04).

[5]陈晓.我国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5.

猜你喜欢

主动性监管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浅论我国会计监管体制的创新
实施科学监管 增强治理效能
浅谈如何培养幼儿的交往能力
初中历史课堂教学初探
如何实现小学语文预学的实效性
监管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