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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费丢失带来的困扰

2018-11-26邬宗炯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8年11期
关键词:小文当事人案例

案例:

小文是班级“财务总管”,平时办事很让人放心。前段时间,小文负责收取每人269元的医保费。我因事请假一周,等回来问及此事时,小文告诉我出了状况:同学们陆续交完了钱,但她清点时发现少了255元。

小文是个细心的女孩,怎么会短款呢?我让她先想想哪里出了问题,眼看要上课了,我说:“先把钱交给我,少的钱我想办法。”小文说:“少的钱由我来赔,是我出了差错。”我笑着说:“这怎么行!你是为班级服务,怎么能让你来承担损失?赶紧上课去。”

国庆节期间,她给我微信转账255元,留言说:“老师,这个钱还是我付吧!毕竟是我弄丢的,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我也记住这个教训了。谢谢老师的信任!”我没接收。第二天她又一次给我转账,我还是没接收。过了两天,小文妈妈在微信上对我说:“老师,谢谢您给小文一个锻炼的机会,她挺乐意为同学们服务的。这次收医保费缺了钱,让她吸取教训,用自己的零花钱补齐,您就收下吧,这样她以后做事会谨慎些。”我还是没答应。自己打算垫付,但也有些矛盾:前不久别的班一名同学收取其他费用时弄丢了387元,班主任垫付了丢失的费用,后来又接连出现两个同学收的资料费丢失了,金额高达1000多元,弄得班主任左右为难。我并不是用恶意来揣测学生,但为了求得自己心安而垫付这笔钱,真的是好办法吗?

思前想后,我觉得如果由我、小文、班级各承担一部分责任,应该比我个人垫付或小文自己赔付要合理很多。

于是我叫来班委,开诚布公地说了医保费丢失的事。我说小文要自己赔付这笔钱,班委立刻否决这个方案:小文已经很辛苦了,怎么能让小文承担损失呢?我说:“那就让我来垫付吧!”他们也说不行。我说:“那怎么办呢?”班长说:“老师,要不我们全班平摊这笔钱吧,每个人不到5块钱。”我说:“不行。以后再有类似事件,难不成还让大家平摊?”班长想了想说:“老师,要不你和小文承担一部分,然后班级再承担一部分?”

我在心里为班长点赞,说:“这个解决方案不错。谁来跟同学们说这个情况呢?”班长说由他去说,还很体谅地说我和小文都是直接当事人,不方便跟同学们说明。

我找小文说这个解决方案时,她如释重负。事后我将这一方案告知小文妈妈,她也表示非常赞同。至此,这件困擾我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

交流:

廖学强(广东东莞):本案例值得借鉴:以人为本、合情合理,明确责任、有理有据。如果让小文全部承担损失会打击班干部的积极性,家长不理解还会引发家校矛盾;如果让全体同学承担,部分学生会有怨言,对班干部不信任;如果只是班主任承担,学生会不会越来越不愿意承担责任?老师在处理这次丢钱事件中明确了三方的责任,小文是直接经手人,老师是指导者,而班里的事人人有责,所以由三方承担赔偿,有理有据有人情味地处理了这件事,让各方都比较满意。

郭守全(青海西宁):案例中的小文是负责班级财务工作的,应当对其进行培训:如何做财务登记、管理与交接,如何识别假钞,如何按序号标记学生所交现金,收取的钱物如何处理和保管等。更重要的是,让小文知道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难度,包括丢失财物的风险及相应的责任与赔偿条例。小文对财务工作认识得越清楚,以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就会越少。

邬宗炯(河南济源):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说,案例中的老师既敢于承担责任,也不一味地照顾学生的感受,而是从教育的角度出发,在兼顾所有人的感受的同时,也让小文、班委甚至全班同学受到了一次教育。魏书生老师的班级管理要求是“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时时有事做,事事有时做”,所以班级管理中的每一个职位,都要明确要求做什么、怎么做。老师要对每个职位进行岗前培训,必要时要交叉管理,相互监督。如果这件事有人监督的话,出错的可能性会小一些。

温生玺(青海西宁):案例中每个人都围绕着事件本身,似乎息事宁人才是最终目的。小文妈妈想到了孩子的人品,老师想到了小文的辛苦,都缺乏更深层的引领。其实案例中还应该有更多的人被牵扯进来,但处理事情时却忽略了某些人和问题:忽略了“拿走钱”的人,忽略了心怀疑问的同学,忽略了同学之间的互相猜疑等。这些比丢钱和赔钱本身更重要,对全班同学、班级团结和凝聚力更有影响。

别必强(湖北当阳):就事论事,案例解决方案很好,但我总觉得留有遗憾:错误资源利用不够。班主任赔偿,是因为有管理之责,为什么不借机教育学生要有担当精神?为什么不借机教育学生要勇于承认错误呢?小文赔偿,是因为经手失误,为什么不借机启发小文怎样做更好的管理呢?同学们共同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如果乘机引导同学们围绕“为什么要赔?今后怎样避免赔”开展大讨论,充分利用错误资源帮助学生成长,这样多好。

徐静(广东深圳):让老师去找拿钱的人,确实很难。可以针对这个问题上一堂班会课,让大家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怎么做可以规避这样的差错,老师再表达自己对大家的期许等。让学生在错误中成长,也让老师从问题中寻求更好的教育方法。

江燕玲(云南昆明):为什么不能把丢钱的事情尽可能查清楚呢?在处理丢失财物的事件时,要在做到保护好学生的自尊和隐私的前提下,尽量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不能因为我们的善意而助长了有不良行为的同学的侥幸心理,即使是误会,也可以在调查的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教育。处理问题的过程既是教育犯错误学生的过程,也是培养同学们正确价值观的契机。所以,我主张对丢钱事件进行调查,即使查不清楚,我们也需要一个调查的过程来完成教育的使命。

赵慧苹(广东佛山):对于这类事情的处理,更应该注重后续的教育和反思。首先,宽慰小文,一起分析原因,引导其正确对待。让她明确自己的失误和责任,从而在以后的工作中吃一堑长一智,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其次,召开班会,商议此事。对全班学生进行积极引导,让学生谈谈对丢钱这件事的看法。再次,组织学生讨论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最后,商讨办法。如何避免这类事情再次发生?引导学生讨论班级自主管理的策略和办法,如制订或完善班级财务制度、监督办法、班级安全措施等。

总结:

班级中丢失财物,是班级管理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案例中的小文是因为集体收费丢失了钱,围绕如何赔偿问题,老师充分考虑了每个角色的实际情况,最终各方都比较满意。

很多老师遇到过在教室、寝室等集体场所丢失钱物的问题。李镇西老师也处理过班级丢失钱物的问题,他采用了为丢失钱物的同学捐款的方式,使同学们都反思成长,尤其是一时糊涂拿了钱的同学,更是在这个过程中深受教育。

未成年人在集体生活中偷拿财物,不宜像警察抓小偷一样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但作为教育者,也不能放任不管。在处理类似事件的时候,应该把教育放在首位,在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自尊和隐私的前提下,从关心学生成长的角度出发,尽可能让相关人员承担责任,让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受到启迪,促进学生健全人格和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班级偶然丢失财物的处理一般应遵循这样的流程:查、抚、育、善、思。

查,即调查。一般调查不适宜有确定的怀疑对象而展开,应该是在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自尊和隐私的条件下,适当调查,找到证据,能让当事人“自首”最好。查不一定要水落石出,查的过程本身就是对班级同学尤其是当事人的一种教育,能促进当事人的自我反思。

抚,即安抚。安抚受害者及当事人。集体中的绝大多数同学都是事件的受害者。要做好安抚工作,避免因为大家是受害者而互相猜忌,破坏班级氛围及良好的同学关系。对当事人要安抚,也要保护。

育,即教育。事件的处理,还要回到教育的功能上来。关注事件相关者在案例处理过程中的成长,围绕学生成长和事件本身,开展适当的班会及讨论活动,促进学生反思、完善班级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善,即善后。围绕本次事件,给出对所有人影响最小的赔付方案,如果有明确的责任人,采用较隐蔽的赔付方式为宜。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要及时,对于舆论的压力要控制,对于班级共同存在的心理教育及法治教育的缺失等要跟进,对学生价值观的形成要关注。

思,即反思。反思案例处理中存在的不足,反思班级管理中的不足和班级集体教育的缺失,设计教育主题和预案并逐步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责 编 晓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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