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医结合视角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建构*
2018-11-26田小静李亚英
田小静,李亚英
(1.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部,北京 100083;2.河北科技大学体育工作部,河北 石家庄 050016)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这一重要论述,既明确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价值所在,又为开展全民健身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即通过建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提升人民健康水平。而要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就需要促进体育与医学的深度融合,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性、广泛性和持续性。基于健康促进视角,体育与医学相结合,是健康促进的必要而且有效路径,这已成为体育界与医学界的共识。如何着眼于体医结合,建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课题。
1 体医结合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关系
1.1 体医结合的界定
基于健康促进维度,学界之于体医结合的研究尚处于启蒙阶段,其概念还没形成统一的界定。有的研究者从学科视角界定其概念,认为体医结合是“体育科学和医学科学的交叉和融合”[1]。有的研究者从公共服务视角界定其概念,认为体医结合是具有全民性、普及性和公益性的“体育健身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的结合,是两个系统的组织协同与资源共享[2]。有的研究者则从实践视角界定其概念,认为体医结合是将社区体育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社区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技术及人员等优势来实现体育同医疗部门在体质监测、保健康复、运动健身等方面的补充和配合[3]。综合上述观点,我们可看出体医结合的基本内涵:不仅包括体育科学和医学科学两门学科思想、理论、技术、手段的结合,而且也包括体育与医疗两个系统的各类资源的整合与协同,其价值取向在于共同促进全民健康。
1.2 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内涵
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是“由满足全民健身需求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4],具体包括活动、组织、场地设施、信息、科学指导、资金、政策法规、监督反馈、绩效评价等多个子系统,具有全民性、服务性、公益性、多样性、民本性等特点。全民健身体系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包含了管理和服务两个基本功能,其价值目标在于让所有群众都能享受到个性化的健身需求,真正感受到体育健身服务带来的益处。从1995年开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到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颁布,全民健身事业实现了从体育系统部署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性跨越,并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3 体医结合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关系
体医结合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具有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体医结合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均是健康促进的必要而且有效的路径和手段。基于体育系统的工作部署,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体育科学;而基于国家战略和健康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理论基础不仅包括体育科学,而且也包括医学科学等其他学科,是这些学科在思想、理论、技术、手段等方面的结合与应用。而体医结合正是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实施健康促进的背景下,融入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作为一种服务模式,体医结合是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应有内容,即整合体育与医疗卫生两个系统的各种资源、运用跨学科的思维和方法,建构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作为一种服务理念,体医结合对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具有特殊要求,即“体育学科提供手段和方法,医学学科提供思路和路径,用医学的思维方法和知识体系将常见的体育运动方法进行归纳和总结,使之处方化”[5],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体医结合模式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问题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基本建设和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具体表现在:健身场地设施大幅增加;社会化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但无论从国民健康面临的风险因素增多、慢性病严重蔓延等挑战看,还是从体医结合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还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
2.1 组织管理体制亟待健全
全民健身组织管理体系是指由政府相关机构和组织利用协调、计划等手段,确保全民健身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全民健身计划能够在更大范围推广、普及和实施的组织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的牵头部门主要是体育部门,虽然该管理体系中强调各种机构和组织的参与,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由于行政体制问题,医疗、教育等相关部门很少参与其中。表现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体育与医疗卫生两个部门契合度不高。我国体育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在彼此是并行关系,两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独立。体育部门只关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医疗卫生部门只关心医疗和健康,彼此职能、权责互不交叉。近几年来提出的体医融合的理念使得体育和医疗卫生部门之间有了一些联系,但因为长时间的互设壁垒、扯皮推诿、政出多门,使得体育与医疗难以走向融合。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撤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其职责为: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6]。但如何促进体医结合、优化全民健身体系,还需国家体育总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协调和联系。另一方面,体育科学同医学科学之间的融合度不高。我国的体育教学长期以来以竞技项目为主,体育院校把全部精力放在竞技体育中的各个项目的技巧和练习程度上,对健身知识的教育不太关心,也不太关心体育学科的多元化和综合性[7]。实践课往往是重竞技轻健身,理论课更是缺乏医疗健康相关的内容。从医学教育看,6年制的医科院校较少设置体育教育课程,所培养的人才缺乏体育与健康教育,不了解身体活动与医学的关系。
2.2 基础设施较为薄弱
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全民健身事业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而政府投入的有限经费大部分用在了全民健身场地建设方面,而对于体医融合的特殊化的配套设施则缺乏资金投入。首先,硬件设施不完善。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健身设施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均存在较大差距,人均享有硬件设施占比较低。一些商业性健身设施以盈利为目的而非具有公益性,使得许多人因为收费偏高而望而却步。人们在运动之前需要对自身运动项目进行风险评估,例如心血管系统最大可以承受多大的负荷,肌肉及关节最多能够承受多大的力量等,这些身体指标的检测系统、信息服务系统以及建设各类服务平台等都是一笔不小的投资。其次,软件基础薄弱。软件方面的投入涵盖了服务模式、健康管理机制、健康监督机制、宣传机制等方面。比如,根据健身者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对应的运动处方和评估方案,用于宣传和普及健身知识,进行健康咨询和体质监测,以及对社会指导员及医务人员等进行运动处方和体质测定等技能的培训费用等。而由于缺乏政府投入,加之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导致相关基础设施缺失,使得体医结合难以融入全民健身体系。
2.3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体育健身的有效性是建立在科学性基础之上的。这就要求健身者具备一定的健身素养,了解科学健身理念和知识,掌握一定的健身科学方法。如果将全民健身体系比作是高楼,那么人们的健身素养就是这座高楼的地基。倘若一味强调健身能力而忽略了健身知识的学习和理解,盲目参与体育健身,不仅难取得理想效果,而且还可能会给人体健康带来伤害。这就需要相关人才对体育健身进行科学指导。截至2014年,全国共有147万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平均每千人仅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多为三级,整体素质不高;且地区分布较平均衡,其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东部地区是中部地区的4倍、西部地区的5倍[8]。从知识结构看,社会体育指导员更多的是只具备体育专业知识,而对医学知识掌握甚少,难以自主研发和使用运动处方。从2005年开始,经过教育部审批由体育院校和医学院校招收该复合型专业学生,开设运动康复专业的36所高校中每年招生的人数大都低于2000人[9],远远无法满足民众科学健身的需要。从医疗卫生系统看,医护人员由于缺乏体育运动知识,难以把“运动处方”纳入治疗手段,难以为患者开出运动处方。
2.4 政策法规体系亟待完善
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建构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但把体医结合这种模式融入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如现行《体育法》第11条规定,“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但在测试结果应用方面缺乏相关规定,在实践中体质测试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测试,存在着运动处方过于程式化、缺乏对测试者的个性化帮助和检验干预措施。《社会保险法》第28条规定,医保基金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范围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不支持社会保障卡用于体育健身消费;而《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则要求“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二者存在一定的矛盾。《“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但缺乏明确的路径和具体办法,在具体操作中还面临着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
3 体医结合视角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建构与完善
实践表明,实施健康促进,建设健康中国,实现全民健康,单纯地依靠体育系统或者卫生系统,都难以得取理想效果。必须树立“大健康”“大体育”“大卫生”理念,建构和完善立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和促进民众健康。
3.1 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管理体制
健全组织管理体制,是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的组织保证。首先,应推动和促进体育和卫生部门间的协同和创新。在此过程中,政府可在政策导向及协调规划方面给予支持。在顶层设计方面,体育系统可加强与卫生系统的联系,立足于体医结合,就建构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行研究、规划和合作;在实践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建立体医结合试点,推动两个系统的相关资源整合,探索和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两个系统联动发展;增进社区体育和医疗服务间的深度融合,比如在建设体育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邀请医疗组织参与其中,引导卫生服务部门建立并完善公民体质检测系统;在疾病治疗和康复治疗过程中引入运动手段,让体医结合的成果惠及更多民众。其次,促进体育科学与医学科学两门学科融合。一方面,应在体育、医科高等学校,建设和完善相关课程体系,如开设运动医学、运动康复学、运动营养学等专业课程;另一方面,应深化运动医学研究,建立和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持续提升全民健身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2 加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投入与建设,是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的物质基础。目前,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中,物质基础还较为薄弱,单从“体医结合”看,体质监测系统、科学研发、设备投入及医保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凭政府财政支持显然是不现实的。为此,政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可鼓励企业或个人以合资、联营、合作、特许经营等不同方式参与进来;或者通过服务外包来转移政府职能,让体育社会组织或者医学类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为民众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健身服务;或者借助社区医疗、社区体育以及健身俱乐部联营的方式为人们提供健身服务,使之场地、设备、技术得以整合,并产生更大的效益。在设施建设方面,可将省级体质监测中心和医院体检中心结合起来进行建设,使得建成的服务平台既涵盖了体制和疾病监测,又包含了治疗和康复引导的服务体系。应重点加强运动处方库建设。我国在研究运动处方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可以借鉴国外的优秀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根据各类人群、各类年龄段、各种慢性疾病及急性损伤等,来针对性地研究运动处方,建立和完善运动处方库。
3.3 培养造就大批复合型人才
我国现阶段的体育指导方面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职业化,每年培养出来的职业社会指导员人数非常有限,完全不能满足群众的体育需求。调查现有的社区体育指导员,发现兼职人员的人数占比高达85%[10]。这些指导员在健康教育、医疗保健知识、医务常识等方面都比较欠缺。为此,体育及医科高等学校可建立和促成体医结合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用对口的专业为社会储备更多的医体结合型复合人才。让体育人才懂得基本的医疗保健知识,能够针对健身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地引导;让医学人员能够开具运动处方,帮助病患借助运动的方式进行康复训练。政府和社区可以采用各种激励方式,为复合型人才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吸引他们走入基层社区,能够更有效地为群众体育做出贡献。引导和鼓励体育院校及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到社区去实习和工作,增加体育和医学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的同时,也使基层的复合型人才缺乏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除此之外,针对已有的社区医务人员,体育部门和学院可以根据其对体育健身知识的了解情况,针对性地开设短期培训班,帮助这些社区医务人员更快速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健身知识,最终提高他们的综合素养,为全民健身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3.4 完善全民健身政策法规体系
我国现行的相关全民健身的法律法规中有70多个,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尚需进一步细化[11],为体医结合理念、模式、方法等融入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供法律保障。目前,国内许多地方坚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突破现行一些法规的限制,就建构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进行大胆探索和尝试。比如苏州市实行的用个人医保卡中的余额办理健身卡,人们能够借助该卡在指定场所进行消费,这种模式降低了人们医疗开支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健身消费。但由于需要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体育部门、银行、社会保险部门等相关机构参与其中,协调和管理的过程比较繁杂,加之缺乏相关法律支持,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的模式还没有得到广泛普及。对此,国家应基于体医结合以及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优化,修订现有的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条款,为体医结合以及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优化提供法律保障;同时,通过税收或补贴等手段,对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行宏观调控。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经验可以借鉴,比如:德国保险法规定,参加体育锻炼能够得到更低的保费;英国鼓励更多的企业加入到捐赠体育器材和服装的行列中来,在法律范围内对这些企业减免税款,这些措施,对于推动群众体育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推动作用。这就启示我们,在完善全民健身政策法规体系的同时,应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引导体育、医疗卫生等系统的优势资源向全民健身运动延伸,努力建构立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为促进全民健身、实现全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4 结语
以体医结合的理念、思维和模式,建构和优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是我国体育与医疗系统共同面对的课题。基于体医结合视角,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还存在诸多薄弱和问题,表现在:全民健身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体育和卫生两个系统之间缺乏联系与互动,体育科学及医学科学两个学科之间缺乏渗透和融合;全民健身相关基础设施薄弱,体质监测系统与运动处方库建设较为滞后;全民健身复合型人才匮乏,体育学专业的人才缺乏医学知识,医学人才不会开具运动处方,制约着全民健身的科学性及有效性;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亟待完善,在具体操作中还面临着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为此,应树立“大健康”“大体育”“大卫生”理念,通过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培养造就复合型人才、完善全民健身政策法规体系等措施,建构和完善立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和促进全民健康。
参考文献:
[1] [5]廖远朋,王煜,胡毓诗,等.体医结合: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路径[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17,43(1):5-7
[2] 黄亚茹,梅涛,郭静.医体结合,强化运动促进健康的指导——基于对美国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服务平台的考察[J].中国体育科技,2015,51(6):3-9
[3] 赵仙丽,李之俊,吴志坤.构建城市社区“体医结合”体育公共服务的创新模式[J].体育科研,2011,32(4):58-63
[4] 汪波.李慧萌.论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慨念与结构[J].体育科学,2011,31(2):5-11
[6] 王勇.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8-03-14
[7] 李亮,黎东生,廖思兰.广东省“医体结合”健康服务模式构建初探[J].中国卫生资源,2012,15(1):45-47
[8] 李梅.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状况分析[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5,23(7):85-88
[9] 傅兰英,杨晓林,凌文杰.“医体结合”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可行性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34(1):96-99
[10] 卢秉旭.基于青少年“体医结合”的健康促进创新模式研究[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7,25(11):25-27
[11] 龙佳怀,刘玉.健康中国建设背景下全民科学健身的实然与应然[J].体育科学,2017,37 (6):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