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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培育社会体育组织的实践与反思
——以上海为例

2018-11-26孟欢欢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培育政府体育

孟欢欢,李 健,张 伟

(1.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4;2.上海体育学院 体育休闲与艺术学院,上海 200438;3.北京体育大学 竞技体育学院,北京 100084;4.山西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0)

社会体育组织发展存在“缺合法性、人才、经费、场馆、制度和政策”[1-2]等基础短板,使组织陷入“能力较弱、依赖性强,甚至非政府弱、自主性弱、行政化明显”[3]74等困境。“公共服务需求的渐增性、多样性、交叉性”[4]等对组织能力建设提出较高要求,组织能力提升快慢影响治理改革的进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因此,社会体育组织需要依法自治,并参与公共体育事务管理和公共体育服务提供,形塑组织的主体性地位,建构“社会组织与政府良性公共治理机制”[5]。面对社会体育组织依赖性强、能力不足、公共性弱等发展现实,需要加大政府培育力度。“政府培育是政府通过规划和采取措施,有组织、系统地对培育客体进行扶持和帮助的过程。”[3]82当前,政府培育组织面对的环境如何?培育状况如何?培育存在什么问题?该如何培育?这是创新社会体育治理,激发组织活力,需要思考并回答的问题。

1 政府培育社会体育组织的动因

培育是通过外部力量的主动介入促使组织发展壮大[6]24。社会体育组织的培育指通过政府力量的主动介入,促使组织发展壮大。当前,政府培育组织成长有协同力、内驱力和外推力。

1.1 协同力:全民健身事业的协同式治理

全民健身事业的协同治理,需要组织发挥谏言、服务、管理等功能。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上升为国家战略,不仅需要部门协同提供保障力的制度环境,同时需要政府行政权力隐退并发挥组织、市场和民众力量。不管是政策制定、设施场馆建设,还是体质监测、信息宣传、技术培训、赛事开展等,均需多主体民主协商、沟通合作,任何一方治理能力不足,将无法达成治理最大公约数。组织具有民众代言者、公共服务提供者、部分组织培育者等多重角色,其谏言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等影响着全民健身事业治理的效果。

1.2 内驱力:政府体育职能的渐进式转移

权威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中,政府公共体育职能需要逐步向社会和市场转移,需要组织具备承接服务的能力。在职能转移过程中,政府是规划者、提供者和监督者,组织是生产者,只有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协同配合,才能实现最高的服务绩效。如果组织缺乏服务能力和意识,或者组织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民众满意度低等,将影响政府职能转移速度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这需要政府完善培育举措,培养一批有服务力、公信力、影响力的品牌组织,发挥服务作用。

1.3 外推力:民众体育需求的爆发式增长

民众体育需求的爆发式增长,需要组织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服务作用、凝聚作用。民众体育需求内容呈个性化多样化趋势,除了“跑步、自行车、羽毛球、游泳、篮球等”[7]常规项目外,徒步登山、射箭、击剑、帆船、滑冰、铁人三项、瑜伽、排舞等时尚项目受到中青年喜欢,传统项目太极拳、抖空竹、滚灯、打莲湘等也有高参与率,参与人数也呈井喷式增长。以马拉松为例,“全国参加马拉松赛事人次由2011年40万次增加到2016年280万,赛事由2011年22场增加到了2016年328场次”[8]。民众需求内涵和外延的拓展与公共服务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等形成供需矛盾,这向社会体育组织能力提升提出了要求。

2 政府培育社会体育组织的状况

2.1 组织数量初具规模

组织数量初具规模,但在服务购买时依然存在竞争性不足的状况。截至2017年10月,上海市共登记体育组织1 095家,社团402家、基金会4家、民非690家;市级157家,其中社团92家、民非60家、基金会4家,1家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各区县938家,区县体育总会16家、社区体育俱乐部有164家、其他民非466家,292家其他区级社团;健身团队方面,“2016年社区健身团队34 767个,学生体育社团11 046个”[7]。但是,依然存在法人类组织数量较少而无法形成实质竞争格局状况。当前,法人类组织改革集中于存量而非增量改革,市、区级层面的单项协会、人群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多是各级体育部门的“独生子女”,参与服务购买时,由于数量较少无法达到竞争条件,多使用“单一来源购买”,竞争性不足。长期缺乏竞争的组织在资源获取方面无法摆脱依赖政府的格局,在法理上将造成组织和政府是相互独立、平等的主体,在运作中存在依附性。

2.2 组织网络初步形成

组织网络初步形成,但没有形成上下互动、左右均衡的生态链。组织在纵向架构层面初步形成了市级(枢纽组织、专业社团、俱乐部)—区级(枢纽组织、专业社团、俱乐部)—街道(社区俱乐部)—居委会(健身团队)纵向到底的结构,在横向组织结构层面形成覆盖不同人群(社区老人、学校学生、企业白领、机关干部等)、不同项目内容(常规项目、传统项目、时尚项目、创新项目等)结构,满足民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但在纵向架构层面,由于枢纽体育组织职能虚化、专业类体育组织发展缺乏规划等,使得枢纽组织、专业组织、自发性健身团队间没有形成层层关联、上下互动的生态链。在横向组织架构层面,场馆服务、体质监测服务和体育信息服务等多由政府部门完成,“各级枢纽型组织,以及场馆协会、单项协会、人群协会、体质监测协会和信息协会等”[9]发展不均衡,没有形成左右均衡、相互合作的生态链。

2.3 组织功能初具成效

组织在服务政府、社会和会员方面初具成效,但也呈现不平衡状态。成效表现在:(1)服务政府。如上海木兰拳协会承办2016年上海市民运动会木兰拳赛事,赛事共有66个赛区、13个项目、近十万人参与,较好地完成了赛事服务提供。(2)服务社会。如瑞金风筝队,开展锻炼、赛事和交流、考评、培训、公益、娱乐、慰问、捐款等活动,对睦邻建设发挥了基层作用。(3)服务会员。如楼宇体育促进会有208家企业会员,为会员提供赛事、活动、培训、讲座、课程体验、健身私教、体检和诊断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等专业化、精细化、数字化服务,会员还可利用健康积分兑换全家超市商品等。尽管组织功能发挥初具成效,但也呈现不均衡状态。“90%的体育组织不具有承接政府服务购买资格”[10],也不具有服务提供的能力,缺乏项目策划、专业服务提供、多样活动开展、多方资源整合等能力和意识;部分组织多满足政府或项目推广需求而忽视会员需求;部分组织停留于会员间的自娱自乐,缺乏与外界的交流互动;部分组织少有活动开展并呈现“僵尸型状态”。

3 政府培育社会体育组织存在的问题

“政府培育的关键性要素有培育主体、培育客体和培育行为,培育行为又包括了方式、内容和体制环境等因素。”[3]82-83因此,政府培育组织可以概括为培育主体、培育客体、培育介体和培育环体等要素。上海在改革创新中尝试探索了一些新做法并取得成效,但各级政府培育组织成长过程中,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3.1 培育主体的单一性

各级政府进行组织培育,主要以政府为单一主体进行培育,其他培育主体职能弱化。市、区、街道各级层面,由于各级政府与体育总会、社区体育俱乐部等呈现人员、机构、职能等同构状态,且枢纽组织体制转型不彻底,使其职能呈虚化状态,实质性的培育工作还是由政府完成。以X区体育总会为例,长期的政社不分使区体育总会职能虚化,日常工作开展主要是满足民政局年检考核的一些基本要求,为各类组织提供政策普及、业务咨询、能力培训、信息提供、资源协调等服务较少。在街道层面,社区自发性健身团队的培育理论上应由社区体育俱乐部完成,但实践中部分街道没有成立社区体育俱乐部,成立俱乐部的街道由于机构、人员、办公等与文体科同构,对团队培育的工作还是由文体科完成。

以政府为单一主体进行培育,组织能快速获得资源并发展壮大,但容易出现目标行政化、运作依赖性强、专业性不足、资源来源单一等问题,造成组织自治能力不足。一旦脱离政府,就呈现“僵尸状态”甚至消亡。政府和民众对组织服务能力的和服务质量要求的提升对社会体育组织管理、项目策划、活动开展等均提出了要求。但由于政府事务的多样性和服务能力有限性,仅靠政府单一主体对组织的各项能力进行培育和扶持,无法提供专业化培育服务,需要通过第三方进行培育服务提供。

3.2 培育客体的模糊性

3.2.1 行政化组织,自治能力欠缺 行政化组织由于长期依赖政府获得组织资源,自治动力不足。行政化组织成立目的是为了满足政府需要,因此它在“组织组建、决策机制、资源运作、人事关系、职能目标等方面与政府关系密切”[11],充当的是“政府职能部门、附属组织或延伸组织的角色”[12]。“上海市市级90多个项目协会中,60%由政府发起,51.4%由直属机构和项目运动管理中心进行管理”[13],当前只有15家完成了机构、职能、资产、人员和党建等的脱钩工作。成长过程中,走向政府主导下的“被授权、被嵌入、被孵化”[14]31-34等合作依赖发展道路,“自主性让位于依附性”[14]140,造成组织自主性不足、自我求生动力和能力不强。这类组织长期依赖于政府资源存活,脱离政府之后的组织内部治理和外部交流能力较弱。

3.2.2 娱乐化组织,扶持力度较弱 娱乐化组织即社区健身团队,由于政府扶持力度较弱,较少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这类组织“提供互益性服务,人群限于组织成员,活动内容单一、影响力有限”[5]107。娱乐化组织只针对内部成员开展锻炼、参赛、旅游、休闲、慰问等活动,发挥互益功能,没有发挥公共体育服务的功能。这类组织如果不转型发展,很难提高法人类组织数量,影响政府职能有效转移。如上海黄浦区瑞金风筝队成立十多年,培训、赛事等业务覆盖全区。但由于政府扶持力度不足,组织缺乏法律合法性和发展空间,只能开展互益活动和公益活动。

3.2.3 营利化组织,监管力度不足 部分组织法理上注册为社会组织,由于监管力度不足,出现异化行为。组织的非营利性、利润不可分配性、志愿性等特征,是其获得政治和社会合法性的重要因素,也使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等方面拥有优先机会,并在税收等方面有优惠条件。部分体育服务结构获得政府购买或委托项目后,把服务外包给公司运作,公司在民众最需要场地进行锻炼时(晚上19:00以后)进行市场化运作赚取利润等;有些组织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并以做假账的手段对利润进行分配等。对这类组织,政府应加强监管并实现组织自律。

3.3 培育介体的工具性

3.3.1 手段:以政府购买为主 培育手段,主要以自上而下的政府购买为主,缺乏自下而上的项目申请,无法满足不同阶段不同类别组织的发展需求。一方面,政府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政府购买方式进行扶持并撬动组织发展。特别是竞争性购买的方式,初创期组织由于获取资源能力有限、服务能力不足等,在竞争购买中很难获得机会,对于这类组织采用竞争性购买的方式达不到培育目的。另一方面,缺乏自下而上项目申请的制度支持,不利于调动组织积极性。政府需求和民众需求不能完全契合,社会体育组织在实践中能敏锐发现民众需求,如果仅以政府购买方式进行组织培育,组织提供服务多是满足政府需求而不是民众需求。

3.3.2 内容:以政府需求为导向 培育内容往往根据政府需求而定。一方面,政府倾向于“购买操作简单、政绩明显、责任小的项目”[15],主要是以赛事购买为主;另一方面,倾向于购买被政府收编组织的服务内容,有些项目比较小众化,但由于和政府建立紧密联系,就容易成为政府购买的内容。由于购买项目根据政府需求进行设计,不了解组织和民众诉求,因此在实施效果方面容易出现“内容空洞、参与度低,容易造假或者流于走过场”[16]等,结果会让政府、组织和民众等多主体均不满。X区体育局局长说,政府认为活动搞得轰轰烈烈,实践中民众对政府服务并不满意,原因在于提供的服务不是民众想要的服务,或者服务提供者的能力不足使产品和质量让民众不满意。

3.3.3 目标:以政府政绩为基准 由于政治锦标赛体制存在,政府培育目标以政绩为基准,一般是扶持能打造特色品牌并能为市、区、街道带来荣誉的组织,最终形成了政府培育“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一方面,在区级层面,能拿到经费补贴的组织是发展较成熟且能为区里带来荣誉的法人组织,其他组织较难获得补贴。如X区体育局扶持政策为,社区体育俱乐部(市级5万/年,国家级10万/年)、老年体育协会(10万/年)、指导员协会(5万/年)、楼宇体育促进会(5万/年)等。另一方面,在街道层面,同样首先扶持能为街道带来荣誉的团队。在上海浦东X街道,为了扶持海派秧歌队并打造特色品牌,街道为其聘请专业舞蹈老师、协调训练场地,安排训练时间、训练计划、需要参加的展示和赛事活动等;在浦东X街道,能拿到经费补贴的团队只有1/3,只有代表街道参加了比赛、展示、交流活动并取得成绩的团队才能获得1 000~5 000元不等的补贴。

3.4 培育环体的滞后性

3.4.1 政社不分,呈现行政化 政社不分、管办不分,组织发展的公共空间窄化,甚至为了生存呈现行政依附现象。长期权威主义的单中心治理模式下,政府作为全能型政府,往往采用命令和控制的方式以政府单一主体进行服务提供。即使政府扶持培育组织,也“仍然企图把它们纳入行政可以掌控的范围内,形成行政依附”[17]。大部分组织由于缺乏平台、渠道和机会,通过政府获得发展资源的方式存在局限性。部分组织为了推广该项目或维持生存发展等,甚至需要采用不可视行为和政府建立联系,组织无形中形成了对政府的依赖,最终造成组织发展活力不足。

3.4.2 条块分割,呈现碎片化 政治锦标赛体制使培育政策和制度碎片化。“条块、块块之间存在目标导向和利益角度不同、权责分工模糊、晋升体制和专业分工等问题,条块间很难融合。”[18]“不同部门和地区以自身为中心展开项目设计,整体性的公共空间被技术化的碎片化。”[19]碎片化的公共空间限制了组织数量扩大、能力提升。首先,在区级层面,每个区都培育辖区内组织,因此公共体育服务购买一般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服务购买,区级组织无法跨区承接其他区的服务项目。其次,在街道层面,每个街道都在培育辖区内唯一的一家社区体育俱乐部,俱乐部无法跨街道承接项目,只能承接所属街道的有限服务,甚至为了达到竞标条件出现陪标现象。这种技术化方式不利于组织规模扩大和能力提升,甚至造成“体制内化”。最后,从部门来说,体育、教育、文化、旅游等各部门均有自己的购买项目,购买服务信息呈现碎片化,组织由于缺乏信息获取能力以及项目策划能力,多参与体育部门的服务购买,不利于组织能力提升。

3.4.3 部门协同不足,呈现低效化 组织发展需要多部门协同治理,协同不足使运作低效化。决策往往根据部门利益制定,缺乏协同使政策碎片化。碎片化指“政府部门内部各业务间分割、一级政府各部门间分割以及各地方政府间分割的状况”[20]。组织发展需要体育、财政、民政、教育、卫生、文化、民政、审计、公安、绿化等各部门协同。由于利益牵绊,如体育和教育部门的场地协调、民政部门的组织登记和监管与财务部门的预算和报销,以及公安部门的安全管理协调、人保部门的人才政策等问题,无法达成有效协同,给组织带来很大困扰。场地成为阻碍组织发展的核心因素,如鉴泉社由于缺乏场地,原来坚持几十年的每月一次公园交流活动变成一年一次;财务审核严格,如健身团队外出比赛,需要派一名公务员刷卡,但公务员车费、餐费不报销使得公务员积极性不高,奖励或补贴参赛者50或100块还需要身份证和规定银行卡等造成民众怨言多;社会体育组织人才的职业发展缺乏政策支持,呈现招人才难、留人才难的状况。

4 政府培育社会体育组织的路径

4.1 发挥枢纽组织的平台作用,实施政社合作培育

政社合作培育模式,让政府职能归位并充分发挥枢纽组织积极性。政社合作培育是“在政府主导下,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合作,委托其作为操作者,运用专业方式对组织进行培育的方式”[6]124。政府通过定向委托或竞争购买等方式,把培育任务交给枢纽组织,枢纽组织负责具体培育,政府负责决策、监督和评估。

4.1.1 推进体育总会实体化,发挥平台作用 各级政府通过委托、购买、补贴等形式与市、区体育总会建立合作,总会进行平台建设并负责组织培育。总会进行四个平台建设,以利于组织培育。第一,能力提升平台。提供登记注册、政策法规信息、党组织建设等咨询;提供办公、信息、项目、培训、财务等帮扶;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补贴等;邀请专家为组织解读形势和政策,邀请学者为组织结构建设、资源整合、品牌塑造等解惑答疑,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吸纳经验等。第二,资源整合平台。发挥总会在区域内的资源集聚效应,整合政府、企业、街道、学校、基金会、其他组织资源,开展社企对接会、社会组织交流会等,为组织发展提供资源。第三,招投标平台。调研征集民众体育需求,归纳整理为公共服务项目;进行招投标,促使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提供;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提供项目实施要素保障。第四,信息共享平台。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组织管理、活动推广等资料保存提供服务;通过平台,对组织进行宣传推广,提高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4.1.2 推进社区体育俱乐部实体化,发挥服务作用 对于基层社区健身团队,主要依托社区体育俱乐部,对团队进行人、财、物、技术、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服务。第一,人才方面,俱乐部积极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使指导员在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第二,资金方面,俱乐部采用补贴、项目申请、等级评估等多种方式,为团队发展提供费用补贴。第三,场地方面,俱乐部通过整合资源,与辖区内学校、机关等达成合作协议,实现社会体育场地资源定时对外开放。第四,技术培训和赛事组织方面,市、区的单项协会、人群协会、社区体育协会以及街道等,进行技术配送和赛事组织。第五,制度建设方面,街道均通过备案要求、等级评估、项目申请、优秀团队评选等方式对团队进行激励,不仅能促进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团队也能获得资金补贴。

4.2 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实施分类精准培育

针对性制定扶持政策,为组织发展提供环境保障。当前,“把购买服务当成万用灵药,过滥运用会减弱工具有效性”[16]33。不能把“购买”当万能钥匙,应根据组织情况不同针对性制定培育政策。不同组织可使用“两种或三种以上的政策工具,相互关联、互补互促”[16]34。

4.2.1 分类别培育 针对不同类别组织制定培育政策。第一,行政化组织,要转体制、提能力、塑品牌,实现自治。首先,组织需实现职能、机构、人员和财务四分离,关键是寻找有能力的社会人担任法人和会长,实现人员的分离,如黄浦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会长由原来的区群体处处长换届调整为上海体育学院博士毕业的社会人;其次,体育总会为协会适当提供场地、人才(体育社工或大学生实习,培育使其能够成为未来的秘书长或会长)、项目等扶持,把组织“扶上马”;最后,体育总会对组织项目管理、策划和执行能力等进行培训,对组织优劣势进行分析等帮助其塑品牌,为组织“送一程”。枢纽组织帮助行政化组织逐步实现自治,最终和政府达成实质性合作共治。第二,娱乐化组织,强扶持并调动积极性。对于社区健身团队等的培育,社区体育俱乐部要实体化,发挥实质性的管理和服务作用;帮助有一定服务能力的团队,发展为法人类组织;在场地协调、技术配送、赛事组织、体质监测、经费补贴等方面进行扶持;利用等级评估和项目申请等方式,激励团队积极性。第三,营利性组织,要强监管并实现自律,增强公信力。政府要对组织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进行规范并提升组织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和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补贴、奖励、税收优惠等挂钩,以促进组织自律;鼓励同类组织成立联盟类组织,以组织间互律实现自律;职能部门要严格监管制度,对于以社会体育组织名义行企业之实的组织,采取退出机制。

4.2.2 分阶段培育 针对不同阶段组织需求制定培育政策。“根据组织生命周期理论,不同阶段组织需求不同”[21]。第一,初始阶段组织,重物质培育,以补贴和扶持为主,解决生存问题。通过场地协调、物质扶持、政策宣传、骨干培训等扶持,使其“活起来”。如南翔镇社区体育俱乐部也是寻找有能力的社会人担任俱乐部主任实现了政社分开,同时街道免费为俱乐部提供办公场地,为初期运作保底。第二,中期阶段组织,重能力培育,以扶持和部分购买为主,解决发展问题。通过枢纽组织平台,为组织与学校、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合作搭平台;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对组织进行规范建设、参与等级评估,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资格;政府可转移部分职能给组织,促组织“长得快”。如南翔街道先委托俱乐部运营百姓健身房、提供体质监测服务,随着俱乐部能力强大,俱乐部再承接赛事、培训等服务。第三,成熟阶段组织,重品牌培育,以购买和项目申请为主,解决名分问题。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加强组织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5A级组织;帮助组织“认识优劣势、发展机会、威胁因素,厘清组织使命、战略、价值观、行动准则”[22],打造组织品牌;通过购买和项目申请等和政府建立合作关系,使其“长得稳”。

4.2.3 分问题培育 针对组织问题制定政策。第一,人才问题。专业化人才是组织建设基础,是提高服务质量的载体。社会体育组织人才政策制定要参照其他社会组织或创业型组织人才政策。如针对社会组织优秀人才等,“上海嘉定区每人每年都有1~2万的经费补贴,对于聘用大学生的组织有办公场所的租房补贴,每年按房屋租赁合同价的30%给予补贴等[23]”等。同时,可采用政府购买方式购买“体育社工”岗位,社工进入组织工作,并逐渐形成体育社工人群职业发展的工资福利体系、培训管理体系、职业发展晋升体系等。第二,财政问题。明确财政补贴的具体实施要求,并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撬动作用。首先,组织补贴政策应有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范围、标准与实施办法。可参照创业型组织的政策补贴,为组织提供优惠。如浦东新区创业型组织补贴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房租补贴、开办手续费补贴、财政补贴、就业补贴、创业带头人奖励和转制补贴等”[24]。其次,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撬动作用。建立招投标平台,扩大公开招标数量、提高购买行为的竞争性,激发组织积极性;健全政府购买的评估体系,明确评估内容、方法、激励机制,将组织资源整合能力作为重要指标,以评估促建设;规范财政补贴政策,并对组织机构、人力、财务、业务和诚信建设等内部管理提出标准,以提高规范化管理能力。

4.3 发挥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实施服务保障培育

4.3.1 政社分开,进行服务型治理 进一步推进政社开分,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组织和民众的作用。“服务型政府”是把“服务作为社会治理价值体系核心和政府职能结构重心”[25]。政府“是服务而不是掌舵,重视人而不是生产率,重视公民而不是顾客”[26]。进行服务型治理,“政府需要有赋权的观念和技能,激活多元主体为共同目标分享资源,过程中强调磋商与谈判等”[27]。首先是政府观念再造,由管制向服务观念的转变,认识到体育行政部门不仅是权力更重要是服务的实施;其次是组织流程再造,明晰权力边界,要求政府进行权力下放和职能转移,为社会体育组织发展赋权并让渡空间;最后是服务流程再造,建立政府和组织间信息化沟通渠道和平台,组织有需求可以反映且反映有应答,并通过协商而不是强制方式解决问题。

4.3.2 条块整合,进行网格型治理 进行条块整合,统一信息平台,方便组织获得信息。网格化治理是“以信息化手段为基础,进行管理理念、组织结构、运作机制、服务流程、技术手段等创新”[28],“打破官僚制的条条、条块分割,通过网格管理单元设置将条块融合,实现条块联动、信息共享、流程再造与资源整合”[29]。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为例,可以在区级层面成立联动中心,用信息化手段把“条”上的体育、文化、教育、旅游、卫生、民政、老龄委、妇联、工会等部门公共体育购买信息,以及“块”上的各个街道的公共体育服务购买信息,统一整合到联动中心的统一平台上;打破区域限制、部门限制等,各类组织可以公平、公正、公开参与区、街道等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购买,不仅可以实现购买服务的竞争性,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形成组织发展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这样才能吸引有能力和才华的人创建组织并发展组织。

4.3.3 部门协同,进行整体型治理 健全国家与地方体育局、体育局与其他职能部门、体育局与企业和社会等的协同机制,为组织发展提供体制环境保障。整体治理,“强调公共管理与服务机构,为了完成共同目标而展开跨部门协作”[30]34。内容包含有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上下合作”和“水平合作”,同一政府部门之间的“左右合作”,政府与企业和社会间的“内外合作”等[30]34。对于市、区级政府层面的组织发展,需要文化、教育、卫生、民政、财务、人保等部门协同,设立组织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并构建分工合理、执行高效和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实现不同部门间的“左右合作”;同时需要国家体育总局、地方体育局等之间进行“上下合作”,对相关职能进行下放和权利分配,比如部分协会的项目技术等级证书、辅导员和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证书发放的授权等,明确国家、省市、区等不同层面部门的权力边界;同时,枢纽型组织要搭建信息化的互动平台,形成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供需信息整合平台,促成“内外合作”。

5 结语

政府培育社会体育组织是激发组织活力、提升组织能力、实现公共性生长并构建社会体育治理均衡结构的手段。当前,处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阶段,组织培育依然处于探索发展阶段,部分问题是体制遗留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得以解决;部分问题是创新发展中的新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检验、调试并形成新的模式。政府培育社会组织成长,还需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从宏观规范层面进行制度完善,从微观实操层面不断探索出新的发展模式,形塑社会体育组织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载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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