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
2018-11-24高洪海
高洪海
摘要:外委施工在推动企业发展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外委施工单位在人员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足,时常导致人员伤亡和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外委施工 管理现状 安全管理
一、前言
外委施工是指委托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完成某项工程施工,有些企业本身不具备条件开展某项工程施工,所以需要外委给专业队伍来建设;也有些企业将部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检修、保运工作及零星工程,采取外委方式交付给一些外委施工单位承担,这样可节约本企业用工成本和运营成本。外委外协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也是发达国家常见的用工方式。我国外委用工模式发展迅速,在推动企业发展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方向。
二、安全管理现状
一般来说外委施工从事的是职业安全风险较高的活动,又由于外委施工单位对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不足、人员素质不齐,加上异地施工,各种安全工器具不足和赶工期抢进度等原因,时常导致外委施工单位人员伤亡和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安全管理方面,企业和外委施工单位均存在一些问题。
1.企业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以包代管。企业只注重对资料部分审查,而忽视对施工单位人员素质、技术力量、施工设备、技术方案等其他因素审查和管理。资质审查流于形式,导致一些小型承包单位采取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来招标,或有资质的单位中标后层层转包、分包的现象。
对外委施工管理主体责任不清晰。项目主管部门只管进度、不管安全,甚至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还有些部门出面“说情”或搬出领导来强调“进度”的重要性,给安全管理带来阻碍。
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企业管理部门存在人员配置不足、专业不对口、业务水平不高等现象,在安全技术管理方面存在力量不足,造成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
2.外委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大部分的外委单位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性,人员组成多为农民工,职工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不具备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的能力,施工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施工现场安全投入不足,一些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导致作业现场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用具扔继续使用,甚至使用不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技术人员流动频繁。外委单位由于其待遇不很优厚,社保、福利、培训等保障机制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不能形成技术人才的阶梯储备。
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资格和素质。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单位是普遍现象。部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当企业方提出整改要求时,有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站在施工单位角度百般狡辩。
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由于其工作的不稳定性,在制度形成和落实上存在漏洞。
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严重。有的单位通过工程招标后,将中标项目分解成若干子项目,然后分包给多家单位施工,或转包给其他无资质单位,转包、分包后就撒手不管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
如何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是企业目前急需解决的一项难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是外委施工单位的直接监督者,必须对所属区域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招投标安全监督管理。
企业进行项目招标时,应将投标方制定的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和关键岗位标准作业流程作为招投标的必要条件,未编制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和关键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的予以否决。
企业应严格对投标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资源保障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业绩进行审核。
2.加強外委施工单位入场安全监督管理。
企业必须与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应与项目合同同时谈判、同时报审、同时签订。没有相应安全生产协议的禁止签订项目合同。
企业应核查外委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核实后双方确认签字,存档备查。确需变更的,所变更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内人员的专业及职称一致,并经发包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
发包单位对外委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离开项目施工现场应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企业应对外委施工单位入场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场所危险危害因素告知等安全教育培训,经发包单位考核合格后颁发入现场许可证。
两个及以上外委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在施工开始前发包单位应当组织区域内外委施工单位互相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外委施工单位在入现场前应对参加项目的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并将培训和考试记录报送发包单位备案。
外委施工单位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经监理单位、发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验收后三方确认签字,存档备查。
3.加强作业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企业应将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信息、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检查、日常考核、评价等内容纳入本单位相关信息管理系统。
企业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企业应采用人员电子信息识别、现场抽查等手段对外委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未经许可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企业应对外委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岗位标准作业流程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外委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外委施工单位作业前,应根据施工(作业)任务,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根据施工(作业)危害程度,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外委施工单位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区域涉及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特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办理作业许可证。
外委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加强监督与检查。
企业应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并比照内部单位统一进行考核、奖惩。
企业应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绩效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外委施工单位选择阶段的安全能力评估、履约阶段的安全管理评估、项目结束后的安全绩效综合评估,并作为对外委施工单位招投标和安全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结束语
外委施工单位是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言是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之一。只要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工作的有效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是可以做好的。
(作者单位: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