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的研究
2018-11-23周中良
周中良
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与网络信息技术的逐渐普及,人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很多的新型经济模式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被催生出来,而共享经济则正是其中之一,这种经济模式与传统的租赁经济模式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为此,本文对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的概念界定进行了简单介绍,并针对二者间的关系与发展现状展开了分析,同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较为可行的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未来发展策略。
关键词:租赁经济 共享经济 平台
引言
近几年来,共享经济模式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的关注,而关于共享经济模式与租赁经济模式间的讨论也变得越来越多,在这一背景下,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间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关系?二者在未来又该怎样发展?这些问题都开始引起了更多人的思考,而这也正是本文所需要明确的重点。
—、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的概念界定
租赁本身是一种从古代社会一直延续至今的常见经济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承租人付出一定的费来获取某种物品在固定时间段内的使用权,而出租人在将物品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后,仍保留着物品的所有权。因此如果从物品所有者的角度来看,租赁经济实际上可以看做是直接供给产品。并通过批量化生产、投入资源来获得租赁报酬的一种商品经济模式。传统租赁经济虽然由于“押金”、成本和企业主体经济能力的限制,无法无限规模的扩大再生产。因而未能得到广泛的发展。但这种商品经济模式却具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而相比之下,共享这一概念虽然同样十分明确,但共享经济却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而逐渐兴起的。如果从定义上来看,共享经济可以理解为一种整合线下闲置物品或资源。并将物品、资源的使用权暂时向陌生人转移的一种经济模式,但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共享行为。共享行为仅限于朋友之间,一般不会涉及报酬,而共享经济则并不存在范围上的限制。同时其主要目的则是获取报酬。
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将社會的闲置资源通过平台化、协同化的整合、复用与供需匹配,从而形成了的一种新的经济与社会价值。之所以说共享经济有着巨大的潜力。是因为它整合了整个社会的闲置资源,这个体量是难以估计的,并非某个寡头企业可以比较的。滴滴打车等拼车打车平台属于真正的共享经济,它们都是有效利用社会闲置资源达到即方便了使用者也使分享者获利这样双赢的经济效应。同时也实现了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简单的举一个共享玩具的例子。通常情况下孩子看到喜欢的玩具家长都会买下来,但是孩子玩不到一周可能就不想玩了,因此家里常常堆满了玩具。共享玩具平台收集这些线下成色较新功能完整的玩具,经过清理消毒重新包装后,租给有需要的家庭,或者作为一个玩具互换的平台为不同家庭提供玩具交换和育儿交流服务。这样就达到资源的再利用使其使用价值最大化。
二、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间的关系
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间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首先从用户的角度上来看,租赁经济能够帮助租用者以可接受的价格来获取其需求商品的使用权,使租用者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同时也体现了这种经济模式的价值所在,而共享经济虽然是针对双边用户,通过平台沟通的方式来满足商品所有者与使用者共同的需求,但实际上仍然属于商品使用权的转让,而租用者同样需要为获得商品使用权而支付费用。其目的也同样是获得报酬。且在这一经济模式下商品的所有权均未发生转变。由此可以看出,共享经济是以租赁经济为基础的,其包含了租赁经济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共享经济也可以看做是租赁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则这也是当下很多商品经营模式虽然有着共享经济的名号,但实质上仍属于租赁经济的原因之一。以更为公众所熟知的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汽车等为例,这些经营模式依靠企业自身资金和生产能力形成出租物体量有限,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共享的效果,但却并未能够实现对社会上闲置资源的有效整合,也无法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因而在本质上仍属于租赁经济而非共享经济。
然而需要明确的,共享经济虽然脱身于租赁经济,但与租赁经济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区别。从基本属性上来看,传统租赁经济模式具有着特定的受众,无论是租房、租车,其所面向的人群都具有着一定的范围。相比之下共享经济的使用人群显然更为广泛,受众可以是对商品具有需求的任何人。同时传统租赁经济具有明确的租赁契约作为约束,商品使用权的转移时间是十分固定的,且通常较长,而共享经济是以移动支付与物联网技术为依托。其经营模式具有着标准化的特点,并不会对商品使用时间做出过多的限制,即便是想要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商品使用权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以滴滴打车为例,很多用户打车路程只是几公里,其使用时间的记录就会显示仅为十几分钟。从物品使用的角度来看。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虽然都实现了物品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但在租赁经济模式下,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完全获得了对物品使用的控制权,出租人无法对承租人如何使用进行干涉:而在共享经济模式下,物品的所有权虽然与使用权暂时分离,但物品所有人多数情况下仍然能够对物品的使用进行控制。而从报酬的角度来看,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中物品所有者虽然都以获取经济回报为目的,但租赁经济模式意味着只要有承租人存在,物品所有者就能够获得稳定的报酬。而共享经济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物品所有者一种灵活的经济补充方式。
在近些年来,受人们价值观念转变与经济危机等因素的影响,租赁经济模式同样开始对移动支付与互联网技术进行了应用。传统租赁经济模式也开始向新型租赁经济模式转变,但新型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仍然在平台、资产、市场、业务等方面存在差异。例如在平台方面,共享经济的实现一般以第三方平台为基础。保证用户双方能够建立对接并完成交易,而平台则是以服务费、中介费以及流量带来的广告费作为主要的盈利方式,而无论是传统租赁经济还是当前的新型租赁经济,都是由单一商家作为服务平台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租赁业务,平台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通过出租物品的使用权来赚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就是其主要的盈利方式。而在业务模式方面。共享经济必须要符合共享精神。因而其业务流程是由用户面向用户的,平台只是撮合用户交易、帮助用户间进行沟通的渠道,也就是C2C模式,而租赁经济的业务模式则是以B2C模式为主。也就是作为商家的凭条直接面向用户。由于其属于公司主导的商业行为。因而并不具备共享精神。此外,在资产方面,在共享经济模式中平台并不具备并物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因而既不需要承担物品的后期维护、日常管理等费用,同时也无需承担物品风险,即便在市场竞争下现阶段同行业各平台会对用户进行一定的补贴,但其在本质上仍属于轻资产模式,成本极低但收入却很高。而租赁经济模式下平台作为物品或服务的所有者,因此无论是前期投入,还是中期运营与后期维护,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而其实际上是一种重资产模式。收入虽然同样很高。但投入也是非常高的。以摩拜单车为例,其年租金收入在36亿左右,但每年用于自行车投放、维修、更换等费用却高达30亿左右。
三、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的未来发展策略
(一)强化法律体系建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任何经济模式下的发展都必须要有相关法律体系作为支撑,以保证其市场竞争过程中的公平性,从而构建出良好的发展环境。但无论是共享经济还是新环境下的租赁经济,目前都只是物联网时代下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其发展时间较短,不仅尚未得到社会的完全认可,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大多处于缺失的状态下,这给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因此在未来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要对其经济模式的特征进行深入了解与研究,建立具有针对性的法律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对相应的监管机制、问责机制进行完善,从而保证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二)完善信用消费体系
传统租赁经济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并未得到推广,而在互联网时代下,新型租赁经济模式与共享经济模式在互联网自带免费属性的影响下均实现了共享产品的免押金,从而得到了更多人的接受与欢迎,这对于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发展非常有利的。但由于在物联网技术的支持下,两种经济模式的使用人群都非常广,平台规模也非常大,因而一旦采取免押金的形式。那么物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损坏或是其他违约行为都是很难管理的,而这也给两种经济模式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为此,政府部门与各平台必须要将对信用消费的管理重视起来,记录用户在使用物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的信用情况。并建立完善的信用系统与信用消费体系,对信用度较低的用户进行消费限制,从而使免押金的两种经济模式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对违约行为的有效约束,并为两种经济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引导传统产业发展消费经济研究
新型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虽然能够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其核心仍是物品或服务人员,要想让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实现长期可持續发展,还需要以此为基础对传统经济产业的发展进行引导与推进,实现传统企业与平台间的合作,从而形成新的产业生态。以新型租赁经济共享单车为例。共享单车的出现与推广使得自行车出行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主要出行方式,而平台对于自行车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使得国内的自行车市场迅速扩大而自行车生产企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如果能够顺应这一趋势组织共享单车平台与自行车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进行有效的市场管理,那么自行车这一传统产业就会得到很好的发展,并为共享单车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传统行业可以借鉴人与人之间的共享互助互利的经验来促进企业之间的互助共享来达到一种社会资源更大意义的合理优化配置。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间虽然联系十分密切,但其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近年来两种经济模式虽然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从长期的角度来看,未来仍需要在传统产业、信用消费等方面进行采取合适的发展策略。并在立法和制度上进行引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