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助力中国司法进步
2018-11-22
香港《南华早报》11月21日文章,原题: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一部分,人民陪审员制度如何帮助中国法院进一步开放西方媒体从不缺乏有关中国司法失当的新闻报道,但近期中国司法改革将有助于改变人们的固有观念。
中国法院现在关注的焦点是确保供词是犯罪嫌疑人自愿作出的。然而,排除非自愿证据只是确保审判公正的一方面。另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是扩大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的参与度。
今年4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这使公民能够与专业法官一起“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享有“平等的权利”。虽然人民陪审员不能就法律问题进行表决,但他们可以讨论相关涉案问题,并与法官就事实问题进行讨论。人民陪审员最初是在20世纪50年代引入中国的,引入人民陪审员是为了使公众能够在司法过程中获得更多便利。但新的法律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了一个具体的立法基础,让人民陪审员的角色价值得到进一步彰显——旨在促进司法民主。他们现在可以参与讨论重要案件,包括涉及死刑的案件。
人民评审员必须是年满28周岁的中国公民,至少受过高中教育。他们必须正直、守法,并致力于维护宪法。虽然人民评审员是随机挑选产生的,但有些人并没有资格担任人民陪审员,例如律师、公证员和仲裁员,以及那些品格不好的人。由于人民陪审员来自司法体制以外,他们很有希望提供一定程度的独立思考(这并不总是可能)。这将有助于防止出现不当施压以及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
从理论上讲,除非他们了解司法体系,否则人民评审员将缺乏深度,无法对案件审理做出贡献。然而,如果他们拥有法治理念,他们的存在将有助于确保审判结果公正。中国对人民陪审员合理引导与规范使用的实践表明:中国认识到,当刑事审判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中时,审判过程就会受益。正如亚洲其他国家认识到的那样,对一桩案件的不同看法无疑有助于案件审判者得到真相。例如,在日本和韩国,非专业性陪审员正在协助法官——尽管程度不同。普通公民参与案件审理还使司法体系在公众眼中具有更显著的合法性,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令其信服的来自于第三方的保证。
重要的是,人民陪审员要站出来。他们必须认识到,自己不是法庭上的“装饰品”,他们必须做好在必要时与法官进行辩论的准备。可以预见的是,人民陪审员将为促进中国司法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格伦维尔·克罗斯,胡建坤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