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器”
2018-11-21陆春云
陆春云
社会组织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诉求。社会管理的核心就是要提升社会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但经过几年的实践,很多地方仍然是政府在管理社会,甚至是强化了政府对社会的管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核心点就是社会组织不健全、不发达,社会组织自我治理、自我管理的能力较差。所以创新社会管理,就必须培育好、发展好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框架的前提条件。著名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指出“管得最少的政府才是好政府”。言外之意是,政府只要做经济发展的“守夜人”,这也是“小政府、大社会”的历史渊源。我国的传统政治生态中,如何实现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过渡,关键需要各类社会组织真正发挥“润滑剂”“减压阀”的独特功能,协助政府实现对社会的良好治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建设“小政府、大社会”,但是,作为长期走政府主导型发展路径的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如果仅仅依靠自发、自愿的模式,其发展还是存在很多困难。所以就需要政府去引导、推动、培育,营造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宽松环境,让其在既定的轨道上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走进“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政府的框架。
社会组织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的现实基础。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官”与“民”、“富”与“穷”、“本地人”与“外地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阶层之间、人群之间形成了很多矛盾的对立。所以现在社会的“燃点”很低,一个小问题就有可能酿成一件大事故,发展成一起群体性事件。在社会转型期这种现象在所难免。正如《光荣与梦想》一书所述,美国在1932年至1972年40年的社会转型期间也是乱象丛生、矛盾叠加,但美国有逐步完善、健全、发达的社会组织,从而平稳度过了这个社会转型期。所以我们现在也需要社会组织这个“稳定器”来保障社会和谐、促进公平正义。如果我们老百姓中的绝大多数,都能受到各类社会组织的关怀,那么我们的社会就有了非常稳定的基础。
社会组织是满足多样需求、提供特定服务的衔接力量。我们谈社会管理,往往落脚点在“管理”,而社会管理的本质应该是服务,应该为各类人群提供优质的服务。人的需求是多样的,政府供给不可能包罗万象,我们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就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让其成为政府职能有效转移的衔接力量,为各类人群提供特定的、特需的、个性化的服务。
社会组织是逐步建立公民社会、法治社会的逻辑起点。公民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以社会组织为核心载体的社会。我们现在的社会还不能称之为公民社会。我们现在搞社会管理创新,本质目的就是要加强社会建设,而社会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建立公民社会。有学者认为我国的公民社会在内容上至少包括三大体系,第一个体系就是公民结社的体系,公民可以建立各种各样自由互助的组织,能够自由地形成丰富、多样、自律和功能健全的社会组织生态系统。所以社会组织建设也是为公民社会的建立创造条件,是建立公民社會的起点。同样,西方法治社会实践告诉我们,多元社会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分割、制衡是法治得以生成、运行和发展的深层社会基础。社会组织作为介于政府、市场之间的第三种力量,其对政府权力的社会分解,使得专权难以立足,“统揽”无以实施,由此,民主参与、自由自主和理性自律的法治秩序才能真正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