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情况的思考
2018-11-20张安娜
张安娜
怀远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人文景观众多,为淮河文化、夏禹文化和楚文化重要发源地之一。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曲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这些不可复制的宝贵文化资源是怀远文明史的重要实物见证。如何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强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成果显著。
1、项目保护成效显著。目前,全县共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18个乡镇,公布普查保护名录275项,其中,国家级保护名录 1项(花鼓灯),省级3项,分别是涂山禹王庙会、大禹的传说和端公腔,市级9项,分别是怀远民间故事、扎彩龙、花鼓灯道具制作工艺,石良道膏药、生炸圆子、怀远酒俗文化、龙亢三月三庙会、包集庙会和六州。
2、传承人制度初步建立。全县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名(原3名国家级传承人均已去世)。省级7人,市级17人,县级128人。日常发放传承人保护经费,制作、发放传承人标牌,签订传承保护协议,传承人保护机制初步形成。
3、传习活动异彩纷呈。为保护、传承好这些活态的珍贵文化遗产,县文化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每年坚持以节庆日、文化遗产日等为契机,先后组织了花鼓灯艺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百姓书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等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精品展示等形式,增强全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同时,邀请民间老艺人举办非遗保护专场演出,集中展示全县民间艺术精华,让更多的市民和学生深入地了解我县悠久的历史文化,近距离地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4、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和民俗博物馆。从2014年开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厅建成并免费对社会开放。共展出近年来征集到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66项,展出实物近150余件,如“扎彩龙”、“盘扣”、“草编子”等,并配以图文并茂的板块,展示项目的历史渊源、传承区域、表现形态、传承谱系以及目前的保护现状。同时,展厅还不定期举办琴书、大鼓、端公腔等非遗项目展示活动,让市民和游客直观感受到原生态的独特魅力。此外,县文化部门还指导乡镇因地制宜举办各类民俗展示如万福的民俗博物馆,展出大车、梨子、织布机、石磨等农业生产、生活用具300多种1000余件,还原了万福镇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生活习俗和重大历史事件,为人们了解和认知万福人文历史提供了实物依据。这些展馆已成为我县重要的文化景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正在不断的扩大。
5、打造“国”字号文化品牌。花鼓灯艺术是我县“国”字号文化品牌,自2007年12月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该项目传承保护工作力度,花鼓灯艺术得到有效保护,并取得显著成效。县委、县政府将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的涂山禹王庙会日定为花鼓灯艺术节,划拨花鼓灯专项经费40万元,用于花鼓灯艺术的传承保护发展,我县已连续举办27届花鼓灯艺术节。此外,县人大、县政协每年均听取花鼓灯特色文化建设情况汇报。每逢举办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都亲临现场,以实际行动参与支持非遗工作。目前我县已经建立了以文化主管部门为主导、文化馆为龙头,常坟,河溜、包集等花鼓灯培训基地为依托的三级人才培训网络,花鼓灯艺术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常坟、包集、怀远县花鼓灯艺术团花鼓灯基地被评为蚌埠市十大优秀花鼓灯班子。吴国梅、黄云江等被评为蚌埠市十大优秀兰花、鼓架子。花鼓灯舞蹈《淮畔花鼓乐》荣获第三届安徽省新农村少儿舞蹈汇演小葵花金奖;花鼓灯舞蹈《大河湾的孩子们》参加夏威夷第七届国际青少年艺术演出,获得金奖。花鼓灯舞蹈《老少灯》荣获安徽省“六一”少儿文艺调演三等奖;花鼓灯舞蹈《夕阳俏兰花》获安徽省“群星奖”广场舞大赛总决赛三等奖。花鼓灯舞蹈《俺们村前看大戏》荣获全省“六一”少儿文艺调演一等奖、第八届 “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节目展演选拔赛二等奖;花鼓灯舞蹈《花鼓迎春》荣获全国青少年才艺展演一等奖。我县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春节民俗特色文化地区。
6、利用媒体做好宣传报道。一是视频宣传。通过怀远微生活等网络力量,拍摄怀远版网络歌曲《好想你》,把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囊括其中,将花鼓灯、烧全鸡、石榴酒、小豆饼等广为流传,以此来宣传怀远,推介怀远。二是书刊宣传。出版了《花鼓灯》、《怀远名胜》、《大禹传说》、《怀远花鼓灯》、《花鼓灯音乐概论》、《怀远记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著作,为探索研究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理论依据。三是网站报纸发表。国家级保护名录花鼓灯艺术和省级保护名录端公腔开展的活动多次在省文化厅网站和省市级报刊上发表公布。
二、存在的问题。
1、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淡薄。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概念,人们对非物质文化不了解、不认识、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忽视管理现象普遍存在,保护工作进程滞后。
2、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缺乏专业人员。虽然我县于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化馆,但由于文化馆人少事多,造成“非遗”保护工作标准质量不高。二是经费没有保障。我县仅有1年财政划拨非遗专项经费5万元,文化馆自身办公经费有限,普查申报资金难以解决,调查摸底、采集资料等工作困难较多。三是有些项目难以立项申报。从普查情况看,许多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残缺不全,有的项目濒临失传,给申报工作带来困难。
3、项目传承后继乏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必须由人来传承、去延续。长期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传承仍然处在口传心授、自觉自愿的状态。有的民间传统技艺因费工费力、资金缺乏、市场不景气等因素致使传承人匮乏,尤其是年轻一代,学习民间技艺的更是寥寥无几,很多老艺人子女都不愿意继承祖业,项目传承难以为继。
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举措
1、建立资料数据库。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把非遗资源进行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数据全程、全景式收集整理,将普查资料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具有地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
2、挖掘整理特色文化。进一步挖掘整理花鼓灯、泗州戏、大鼓等本土优秀民间艺术,正确处理好传统文化与时代文化的关系,注意保护好原生态乡土文化的“土味”,形成怀远特色文化的一大亮点。
3、完善传承人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命名和资助制度,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对工作生活困難的传承人予以帮助。加大保障力度,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建立传承人动态信息报告制度。
4、建设传习基地。县文化部门投资近百万元,建设集服务大厅、排练大厅、花鼓灯展览馆、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盥洗室以及室外抵灯场为一体的常坟省级非遗花鼓灯传习基地,培养更多的花鼓灯新苗。
5、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目前国家和省级项目的各类保护资金已开始实施,国家级、省级均有补贴,然而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则处于空白。建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增长水平逐年增加,确保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传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近年来,怀远县“非遗”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非遗” 传承保护的要求,与领导的希望、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文化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加强“非遗”项目宣传展示为平台,以制订全县中长期“非遗”保护发展规划为突破口,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方法,紧紧围绕展示、传习、发展三大中心,着力构建科学化、社会化、立体化的保护格局,努力推进全县“非遗”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年9月29日
(作者单位:安徽蚌埠怀远文广旅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