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着力提高纪律的执行力
2018-11-20本刊编辑部
■ 本刊编辑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是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凝练为纪律规定,实现了制度的与时俱进。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在学习领会纪律建设新要求、贯彻落实党纪处分条例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条例》为什么改、改了哪些地方、修改背后的深意等搞清楚、弄明白,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二是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纪律和法律本质目标一致,党规党纪是国法的先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既体现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又注重纪法贯通、实现纪法衔接,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将党的领导体现在纪法贯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又通过纪法贯通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使反腐败决策指挥体系、资源力量、手段措施等更加集中统一,有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要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新修订的《条例》对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要在纪律执行上狠下功夫,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巩固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下大气力抓落实、重执行,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总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坚定不移履行好“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扛起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律建设监督责任,突出政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着力提高纪律的执行力,推动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