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规定设立党内专门执纪监督机构
2018-11-20
支部建设 2018年30期
党的五大之前,尚未正式设立专门的执纪监督机构。党的五大通过总结工人运动的实践经验,并在借鉴苏联共产党设立监察委员会经验的基础上,首次在党章中正式规定设立中央和省级监察委员会,并在人员组成、职权范围、决议的生效和实施等多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该规定又强调,监察委员会决议一经形成,便不得被同级党委取消,赋予了监察机构决议相当的权威性。此外,党的五大还选举产生了由七名正式委员和三名候补委员组成的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党从此有了正式的中央执纪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