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河北省多措并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2018-11-20

领导决策信息 2018年26期
关键词:事业性涉企收费

地方政策解读

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

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对民间投资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准政策。大幅放宽电力、电信、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新型城镇化、军民融合技术、社会领域产业的民间投资等。在雄安新区、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定州经济开发区、威县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推进行政审批和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完善清单管理制度,推进“互联网+”登记服务,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民营企业到境内外主板和创业板、“新三板”、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上市,充实省级千家上市企业资源库,3年内新增挂牌上市民营企业300家以上。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发展信用保证保险。

切实保障民企用地

推动用地政策落实。对民营企业投资非营利性教育、科研等设施用地,符合规定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租用政府投资标准化厂房的小微企业,3年内给予租金优惠。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遴选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方向、具有高成长性的小微企业进入省级“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推动微型企业上数量、小型企业上规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兼并、融资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抓好苗圃、雏鹰、小巨人和上市四大工程,到2020年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万家以上。强化民营企业人才支撑;实施品牌质量提升工程。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获得国际质量大奖的,参照中国质量奖予以奖励;对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推动“河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培育国际一流品牌、国内领先品牌、河北知名品牌,对“中华老字号”民营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或政策扶持。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降低涉企收费。发布《全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凡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有关标准下限执行,实现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

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推动钢铁、建材、装备、光伏等民营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广“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发展模式,依托长城汽车图拉汽车产业园在俄罗斯建设装备制造生产基地等,打造十大境外经贸合作区(基地),着力培育一批河北本土跨国民营企业。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搭建政务服务平台;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

提高民营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并提示其履行应尽责任义务。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到2020年末,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力争达到70%以上,上缴税金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达到75%以上。

(注:原载《河北日报》2018年6月29日,已收入中国政务信息网·地方领导文库,投稿邮箱: bjb@ccgov.org.cn)

猜你喜欢

事业性涉企收费
我国4月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改委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发改委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11月起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市取消和免征8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