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根”铸“魂”为国企改革发展清障护航
2018-11-20■李斌
■李 斌
今年的上海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作出一项新部署:全市44家市管国有企业约350名领导班子成员,填写自己的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是否存在与自己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往来”“发生投融资关系”“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情况,并承诺“对发现的利益冲突情况,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并按照要求立即予以纠正”。
这些被称为“七个不得”的要求,源于上海6月出台的《关于市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领导人员利益冲突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份重磅文件,是上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融入”到推进“四责协同”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纵深发展的又一新举措。
身处改革开放前沿全面从严治党有新作为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改革水深浪急,护航至关重要。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深刻回答了事关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新形势下,要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
上海是国企重镇,处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前沿。2017年,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2万亿元,利润总额3430亿元,资产总额超过18万亿元。上海地方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分别约占全国地方国有企业总量的1/6、1/4和1/5。如果说“重镇”是“横坐标”,那么“改革发展的前沿”就是上海国资国企的“纵坐标”。从以市场化为导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到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上海国企改革一直与改革开放战略同步。
身处改革发展前沿,意味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可能更早更多地遇到,发生在国资国企领域的腐败问题可能会更加复杂。无论是上海的各级纪检干部还是国企的“当家人”,都有一个坚定的共识,那就是在国企正风肃纪的监督落实上,纪律的尺子一寸也不让。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对国资国企改革寄以厚望,要求以更大力度将改革推向深入,以国资管理创新带动国企改革发展,真正管好国资、放活国企,进一步调动积极性、提升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参与国际合作竞争,为促进全市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他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要立足关口前移,强化综合防范,促进企业领导人员正确履职,既要干好事、又要不出事,更好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回顾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经历,不难发现,改革步步深入,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之网也随之层层密织。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以及对上海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有新作为”的要求,上海一步步探索如何扎紧更严密的制度篱笆,坚持标本兼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防范
认真分析近年来巡视监督、执纪审查等发现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例,上海市确实有少数国企领导人员“靠山吃山”,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市国资系统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7起,处理相关责任人89人;给予纪律处分53人;近3年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7起,涉及21人。过去5年,上海市纪委审查并向司法机关移送的国资国企领域局级干部在落马的局级干部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上海市委对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5月召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推动本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深化的举措;9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对标中央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吸纳实践成果,推动党内监督融入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廉政要求嵌入内控管理,为上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实施意见》出台后,上海在国资国企系统内积极构建“四责协同”机制,各企业立足实际,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系统每年立案均在100件左右。
聚焦“关键少数”强制度立规矩
在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上海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一“关键少数”的廉洁从业行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廖国勋强调,“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切实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架起制度的‘高压线’,堵住国资的‘出血点’,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上海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以制度狠抓“关键少数”,明确将“上海国有企业中的市管领导人员”作为约束对象。
随后,上海市纪委监委在针对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和走访过程中发现,很多已经发生的案件表明,“利益冲突”很可能是迈向腐败的第一步。例如,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郭本恒,处心积虑“提携”自己的学生,让其成为光明乳业原料供应商后,心安理得、“放心”地接受其“孝敬”。
由此,通过解剖麻雀、抽丝剥茧,找到病灶和症结,《办法》的出台就像是瓜熟蒂落,条条对着问题来。该办法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制度基础上,与正在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国企领导违纪处分的条款相衔接,围绕“四个防止”对国企领导人员权力运行进行了约束: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主要市场活动,防止“靠山吃山”;围绕当前上海推进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防止领导人员借机谋取私利;围绕经营管理中的用人问题,防止结成“小圈子”“利益共同体”;围绕已建立的业务关系,防止利益输送。
《办法》体现出监督管理聚焦准确、重点明确的特点,不仅被认为是在国企领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探索,而且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提升经济能级的重要保障。市国资委党委督促市管国企据此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将本级及下属单位经营管理重要岗位纳入管理范围,并要求市国资监管机构管理的其他国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制定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负面清单,也充分激发了国企领导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国企领导人员纷纷表示,“七个不得”的行为限制,确实为广大国企领导干部划清了“红线”、标明了底线,负面清单之外,大家都可以大胆闯、大胆试,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国企发展壮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全面从严治党,国企没有例外。新时期,上海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深入构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推动上海国企行稳致远,服务于上海乃至全国的发展。
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征程上,上海为国企改革发展清障护航的实践探索,驰而不息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