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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监督 执纪问责助力护航 脱贫攻坚

2018-11-20先锋正气

支部建设 2018年6期
关键词:执纪问责攻坚

■ 先锋正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他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让贫困人口脱贫,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习近平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全国范围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每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都超过1000万人,累计脱贫5500多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2016年底的4.5%,下降5.7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

如何理解“脱真贫、真脱贫”中的“真”

所谓“真”,就是针对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不实”,出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突出的腐败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严重作风问题而言的。

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怎样才能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一是进一步推进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是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

三是加快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四是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

所谓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就是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坚持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加强督查问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严惩不贷,严肃处理和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委和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严肃问责。

习近平总书记2月12日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指出:“加强作风建设,党中央已经明确,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

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

如何让党中央的扶贫政策落地,让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让老百姓的脸上笑容常在,让困难群众发自内心的称赞党、感谢党,让贫困地区的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当然,想要真正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更大效用,就要更了解自己工作,就要知道当前工作所处的阶段,并且尽早看到扶贫领域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整改。

从2017年我省两次公开曝光的1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来看,当前,扶贫领域最突出、最主要的问题集中在扶贫资金方面,其具体表现形式有:

一是巧取。

忻州市五台县豆村镇兴坪村党支部书记杨眉祥2014年违规将自己列入贫困户范围。

二是骗取。

2013年,太原市娄烦县娄烦镇向阳村村委会原主任苏巨亮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属虚报种粮面积,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4760元。

三是套取。

2009年至2016年期间,晋城市泽州县柳树口镇坂头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赵贵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伪造灾民救助款物发放登记花名册、工程合同、虚开票据等手段,套取财政救灾款、结对帮扶补贴资金等共计69.5万元据为己有。

四是非法占有。

阳泉市平定县东回镇岔河村党支部原书记穆银柱非法占有扶贫款1万元。

五是虚报冒领。

2010年至2015年,运城市夏县泗交镇温峪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永科虚报冒领低保补助金1.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

六是优亲厚友。

2015年12月,在银子咀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期间,忻州市偏关县老营镇银子咀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崔五荣违反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将不符合标准的妻子和两个女儿违规纳入贫困户,享受国家相关补贴政策。

七是违规挪用。

阳泉市平定县东回镇岔河村党支部原书记2007年至2013年,穆银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集体资金16.6万元进行个人营利活动。

八是克扣盘剥。

运城市夏县泗交镇温峪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永科向12户危房改造户摊派费用6000元用于村委开支。

九是贪污受贿。具体又分为收受礼金和贪污扶贫款项两种。

阳泉市平定县东回镇岔河村党支部原书记穆银柱收受他人办理低保送的好处费1000元;2006年至2014年,朔州市平鲁区下水头乡中井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该村两村民申报并办理了五保供养,并将两人的五保供养款共计3.5万元据为己有。

十是未严格履行职责。具体又分为:

1.补贴款长期滞留导致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

大同市天镇县米薪关镇2012年和2013年的粮食直补款和良种补贴款共计228.6万元在镇信用社滞留四年,导致国家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米薪关镇副镇长、时任镇财政所财政员赵富广,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孙立、农业股股长冯玉军未严格履行职责被问责。

2.包村帮扶工作流于形式。

2017年以来,吕梁市柳林县薛村镇党委副书记张圣龙作为薛村镇郝家津村包村干部,对所包村情况了解不细、底数不清,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到位,督促指导不力,包村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

3.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不力。

2017年郭伟伟任吕梁市岚县大蛇头乡郭沙沟村第一书记期间,在驻村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规定驻村工作、对村务及贫困户情况不了解、扶贫工作不精细,没有实施有效的帮扶措施,以致郭沙沟村扶贫工作滞后,造成不良影响。

脱贫攻坚进行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我省一些贫困区域都是革命老区,处在最基层。老区人民能否过上幸福生活牵系着大家的心。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建华说:“打不赢脱贫攻坚战,就对不起这片红色土地。”他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宗旨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四次跨省区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的要求,到基层去、到一线去,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为攻克堡垒、打赢战役、实现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2017年11月全省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覆盖“最后一公里”。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省市县三级同步铺开,覆盖全省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1个市、102个县(市、区)。

1.省级层面。围绕反映热点问题,了解扶贫资金发放等情况,调取贫困户、低保户基础信息,开展大数据核查比对,了解督办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不让当地干部陪同,随机走村入户进行抽查,以督导抽查的结果检验市县级工作成效。

2.市级层面。扭住重点,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际推磨式交叉检查,覆盖所有的贫困乡镇。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检查资金项目和入户了解情况相结合,发现问题,推动整改。

3.县级层面。自查自纠,覆盖所有的贫困村,覆盖所有承担扶贫任务的职能部门和帮扶干部,覆盖所有的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围绕扶贫资金流向、资金使用明细和工作台账,认真梳理审计、专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判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情况,全面查找问题,主动及时整改。

全省各地按照省委要求,聚焦资金项目、政策落地、领导责任和干部作风等方面,盯紧人、盯牢钱、盯住事,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据统计,县级自查自纠共走访贫困户22.7万户,检查项目12324个,整改各类问题10638个。

省纪委监委制定实施意见,班子成员深入市县进行督导,随机选择贫困村、贫困户,与群众话家常、摸实情,主动发现问题。第一轮督导中,11个督导组先后深入39个县、71个乡镇、94个村,走访贫困户293户,抽查项目164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3个,督办案件42起,有效推动和促进了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省纪委监委还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目前已开展三轮共督办典型问题线索60个。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2017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的成效

——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2444件,处分2129人。通过从严执纪,全省2017年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政治效果显著。

——公开曝光了8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各市县全年共通报曝光15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公开通报曝光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手段,2017年省纪委定期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典型案例,使一批涉农部门、基层组织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得到解决,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刚刚闭幕的中共山西省十一届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委书记骆惠宁强调指出,要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为重点,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党的惠民好政策落实到群众心里。继续深化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需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入一线、一沉到底的务实精神,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首先,畅通信访渠道,拓宽案源线索是关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手段,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建立省市县乡举报体系,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全面建立健全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多领域收集问题线索。建立扶贫、信访、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发现问题线索的联动沟通和移送协调机制,及时转办、交办问题线索,做到资源共享、无缝衔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归口受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登记台账,设立专册、单列统计,并对涉及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建立信访直通车制度,走村入户、直面群众,把接访平台直接送到田间地头,并出台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实名举报相关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监督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积极性和证据收集意识。

其次,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精准执纪,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抓早抓小。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握紧铁拳,聚焦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教育、医疗救助、社会保障兜底等重点领域,扭住贫困对象识别认定、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等突出现象,严查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中央扶贫办考核发现、群众反映强烈、责任缺失、作风不实等重点问题,坚持从严执纪,着力形成震慑。

与此同时,把纪律挺在前面,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思想重视不够,岗位纪律不严,工作标准不高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谈心、提醒批评、通报曝光,确保见人见事、触及内心,体现严管厚爱。运用第二种形态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胡干蛮干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给予相关人员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充分发挥警示纠偏作用。运用第三种形态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以及违规招投标等问题,及时给予相关人员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让破纪者止步于破法之前。运用第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贪污腐败、截留挪用等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理,砍掉“烂树”,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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