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电话号不容“拉黑”
2018-11-20
共产党员(辽宁) 2018年21期
据媒体报道,江西省共青城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熊某介绍好友的施工队给苏家垱乡大桥村承建新农村建设点项目未果,对该项目需拨付建设进度资金迟迟不予拨付,并将该建设点村民理事长电话号拉入“黑名单”,将其踢出微信工作群。熊某因作风简单粗暴,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诸如“拉黑”群众电话号这类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了少数党员干部权力任性和妄为。他们以为“拉黑”群众电话号,自己也落得个清静,看不见群众的疾苦,听不到群众的诉求,与己无关,高高挂起。殊不知,这是掐断了党和群众之间的连线,失去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之间垒起了一道“隔离墙”,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把自己当“官老爷”,由着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党和人民群众绝不容许这样的干部恣意妄为。
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人民公仆,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只要我们永不脱离群众,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我们党90多年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离开了人民群众,党的事业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我们党所奋斗的一切就会失去价值。
人民赋予的权力是用来服务人民的,而不是用来刁难群众的。作为人民公仆,各级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以群众利益为第一目标,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做实群众工作,关心群众疾苦,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心系党和人民的党员干部,党和人民也一定不会忘记他们,而“拉黑”群众电话号的党员干部也必将被党和人民群众“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