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信访工作社会管理长效机制的思考
2018-11-20钟传华
■ 钟传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同做好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深刻论述,为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工作发展观念,在创新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要正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主要矛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信访工作也呈现出许多新情况和新矛盾。
社会结构呈现多元化。受改革开放的影响,由于管理体制、经济成分、经营方式的变化和发展,造就了新时代多元化的群众主体。这一多元的群众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价值观念的不断变化和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都会相应的发生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
信访矛盾日益复杂化。新时代的信访工作,主要围绕经济问题,经济利益居于主体地位,同时也还涉及群众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和文化权益。群众在政治、思想、经济生活中的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比过去任何时候产生的社会矛盾都更为突出、更为尖锐,需要调整的关系和解决的问题更为复杂。
利益诉求趋于显性化。在社会结构多元、矛盾复杂的背景下,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也延伸到了利益要求、利益冲突、社会和公共资源分配等方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的高度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导致预防和处置群众问题的难度不断加大,以利益诉求为主的信访问题和发展不平衡引发的社会矛盾叠加频发,特别是由于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涉诉等问题突出,稍不注意就会激化问题升级等等。
维权意识明显法制化。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群众的维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显著增强,话语权、自主权意识不断提高,群众不再乐意处于被说教、被指挥的地位,而是希望平等地讨论问题、交换意见;不再满足于既得的物质利益,更加注重享有各项权利;不再纠结于具体问题的解决,更加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等等。
信任共识出现断裂化。当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多元性、复杂性、差异性、流动性、利益性等,社会发展变化引发的矛盾使得在各种思潮互相激荡下的社会思想信仰、文化导向、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呈现出去主流化的趋势。这种趋势导致党和政府与群众形成信任和共识带来困难,出现党群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加剧,使得社会呈现信任和共识“断裂”的危险。
社会管理逐渐动态化。目前我国社会管理中存在着原有的社会管理功能难以承载、过去的社会管理手段难以奏效、传统的社会管理手段难以企及等问题。对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访工作所形成的一些好机制、好方法、好传统,与简单、粗暴、生硬的工作态度和方法并存,难免在工作中出现过激行为,这不仅不利于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反而会引发新的矛盾、激起新的事端、形成新的对抗。
要在创新信访工作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创新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前提,也是加强社会管理的主要载体,必须在长效机制上求实效。
要拓宽信访工作渠道路径
坚持继承创新,积极拓宽党联系群众的渠道,是我们党根据新时代形势的变化和实践发展的要求,既继承和发扬党的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又积极探索总结新的经验、新的方法。比如,在关注民意、民生和畅通信访渠道方面,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关注民生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反映的群众利益要求和政治诉求;经常听取各类群众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信访制度,构建覆盖各个阶层群众的信访网络;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开展大接访活动;高度重视运用信息技术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通过建立网站、网页,开通网上信访,运用网络征求民意,开设官方与群众交流互动的网上留言、论坛、意见箱、微博、微信等联系通道;利用手机群发技术,向群众传递党的信息等等。
要强化信访工作职能定位
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工作职能,就是让信访工作回归其法定的功能定位。一是强化受理职能。要提升信访工作的起点,关口前移,重视初信初访的受理,加大和强化首办环节,防止疏于“事前防范”,忙于“事后救火”的现象,力争把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环节解决到位。二是强化转送职能。对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不是简单地按属地管理一转了之,而应按照司法调解、行政复议、“三级终结”和依法诉讼等不同的渠道进行分解和转送,确保在办理时限内,“按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监督职能。信访工作说到底就是解决问题,让群众满意。对此,要突出监督职能的转变,要从重点监督信访结果,转变到信访处理过程上来,确保全时空、全时段督导督办;要从临时性、随意性监督,转变到机制化、规范化监督上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处处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要严格信访工作法制观念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信访工作也是如此。一要恪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强化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培育用法律思维理性认识和处理各种信访现象,在运用信访制度的方法、途径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时,务必恪守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牢牢地守住法治的底线。二要大力推行访诉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把信访诉求依法导入相应法定途径,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及时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置。三要把法治教育和法制宣传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创新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活动,推动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要知晓所肩负的法律职责,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职责,引导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相信法律,这样不仅不会疏远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还能引导群众在法治的轨道上表达诉求、主张权利、维护权益,从而为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矛盾营造合理有序的法治环境,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要改革信访工作考评制度
要解决信访问题,改革信访责任考核制度是保障。目前,在信访问题处理中,普遍存在着重视信访过程,轻视信访效果的现象。应该切实转变信访工作思路,在信访体制机制和考核体系完善方面,可以依据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模式、不同发展速度等因素对群众信访诉求以及信访工作影响的差异性的基础上,既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又要落实“主要领导是信访责任人,对本地区本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坚持对领导干部信访问题和信访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制度,完善考核和问责制度机制,坚决纠正“重数量,轻解决,重稳控,轻化解”的考核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在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和矛盾化解上,降低政绩值与信访情况之间的对立性,变“堵”为“疏”,变减少上访“数量”为增加解决信访问题“质量”责任,从而形成责任机制和考评抓手,为信访工作营造宽松有利的机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