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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失落的“中国科威特”

2018-11-19庞清辉

中国新闻周刊 2010年32期
关键词:煤老板波罗榆林市

庞清辉

榆林有1个区和11个县。在当地,以神木、府谷为代表的“北六县”和以米脂、绥德为代表的“南六县”,分别是富裕和贫穷的代名词。

贫和富的分界线就是地下是否有煤。

从榆林一路向北,到神木、店塔和大柳塔,再跨过乌兰木伦河到内蒙古上湾、到鄂尔多斯市,这条200多公里长的狭长地带被誉为中国的“能源走廊”。鄂尔多斯,被称作“大漠上的迪拜”;而榆林,则被冠以失落的“中国科威特”。鄂尔多斯市长曾揶揄榆林:“鄂尔多斯旁边有个市,资源比鄂尔多斯还丰富,但发展远比不上鄂尔多斯。”

陕煤集团董事长华玮也曾对媒体说:“两个城市的经济差距主要是因为两个政府思想解放程度的差距。”

经历了秦、汉、唐等帝王漫长统治的陕西,拥有悠久的历史,也一直延续了保守的官本位文化。贾平凹曾经说,陕北人聊天时爱谈中南海。

随着近些年地下煤矿的开发热潮,浸淫在官本位文化中的榆林人又投身于一夜暴富的狂喜中。各种势力卷杂其中,为“黑金”而博弈。

“求求你,开个煤矿吧”

“北六县”的煤是在1982年被发现的。陕西185煤田地质勘探队的报告说,在陕西神木、府谷、榆林789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蕴藏着877亿吨煤。1984年,新华社发出了一条电讯:“陕北有煤海,质优易开采”。在《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中,仍有一些上了年纪的榆林人记得这条朗朗上口的电讯。当地也传说当时邓小平下令要保护榆林煤田,要求只能在下个世纪最需要能源时才能开采。

那个时候,煤不值钱,煤老板远没有现在这么风光。买煤的人说只要块儿煤,不要面儿煤,煤老板就亲自下井去给人家挑块儿煤,挑出一车还要负责装好。“一吨五毛,一车两块钱。”经常代理煤矿官司、熟悉榆林煤矿史的廉姓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

“那个时候谁开煤矿谁赔钱。”当时乡镇管理矿权的干部,公章就在包里背着,沿着黄土高坡的沟坎,求着人来开煤矿,只要有人同意,立马掏出一张纸,划个范围,盖个章就是采矿证了,然后再去申请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不像现在是“先照后证”。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榆林的煤也才卖到十几块一吨,末期也不过二三十块。最主要一个原因是陕西的交通不好,往南下不去,向东要路过同样是产煤大省的山西,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原因很难借道山西,榆林的煤只能卖到甘肃和宁夏。

直到2000年,榆林人坐拥“黑金”,但仍穷得掉渣。廉律师的一个煤老板朋友,曾经坐拥7个煤矿,最后一共作价百十来万就卖掉了,还嘱咐他这个中间人一定把合同写严谨,省得买了煤矿的人反悔。现在,倒是自己的肠子都悔青了。眼下哪怕只有1个煤矿都富得流油,何况7个。

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樊家河村的樊占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曾意识到也许煤炭要值钱,1995年承包了村里十几亩荒沙滩办煤矿,每年交给村里2000块的土地费,期满后井口归村委会。1996年12月,横山县矿管局给其颁发了一个面积为5.81平方公里的采矿证。矿名为波罗镇樊家河村北窑湾煤矿,企业性质为集体性质,负责人樊占飞。在那个时期,大量的乡镇、乡村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矿山企业纷纷成立。

小规模矿山的发证权力归市县地方政府所有,而大规模矿山的成立,则需要到省或中央的矿产管理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并且采矿证的转让审批权还在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因此,地方政府从控制权的角度出发,不希望小矿山联合成大矿山。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翻阅的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的资料《我国探矿权采矿权发展简史》上介绍,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有相当一部分的矿产资源需求,让乡镇的矿业企业承担了。这些非国有矿山企业大部分是以集体经济形式存在的,并且为私人所控制。

煤炭变“黑金”

1996年,《矿产资源法》修订,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矿业权取得是通过“双轨制”,即指从矿产资源所有人国家手中取得矿业权的方式存在有偿取得和无偿划拨或审批取得两种情况。但直到2004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施行时,矿业权的取得大多是以象征性的代价取得,甚至无偿取得。

自2003年以来,除了榆林,包括河北唐山、内蒙古的包头和鄂尔多斯、四川等很多能源丰富的地区,都掀起了个人成立公司圈占资源的风潮。

2002年以后,国家取消电煤指导价,煤价逐步市场化,涨得超出很多人预期。加上2003年山西矿难频发,山西煤矿大整顿,全国中小煤矿先关闭再整合。而陕西的煤炭业却迎来了它的焕发期。榆林的动力煤煤质好,2003年以后,煤价从一吨100块一路涨至600块。

在榆林,人们更看重这一纸采矿证的潜力。2003年,赵发琦的榆林市凯奇莱公司与陕西省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书》,联合进行详查及精查面积共计279.24平方公里的波罗——红石桥勘查区煤炭资源。

2004年年底,初步数据显示矿权区域内储藏着优质动力煤近20亿吨。赵发琦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如果不是后来出变故,我现在应该是百亿身价了,这可是二十亿吨煤,绝对好的煤。”据赵发琦介绍,在榆林,国企煤炭开发占不到1%,除了神华等少有的几个国企,都是自然人,多年前圈下的,且大多是集资。

榆林上亿的富豪很多。采访中,当地人经常给你举各种例子,炫耀他们的富豪。比如,在榆林市的神木县,身家上亿的富豪如果一个挨一个地站在一起,能站满整个县政府附近的广场;比如一个煤老板去西安买房,另一个煤老板在电话里通知“顺便给我捎上一柱柱”(所谓的“一柱柱”,也就是一个单元);比如有的煤老板在东南亚赌钱,一次能输几千万。

和山西相比,榆林的煤炭资源储量更大。据榆林市政协调研报告显示,榆林市矿产资源储量相当于50个大同矿区、100个抚顺矿区,约占全国总量的1/3。但是,山西的煤炭开发早,很多资源都已经有主。而榆林的开发很晚,有很多都是没有主的资源,所以,赵发琦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的权力没有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的三分之一大。”

这里普通一个煤矿的价值,从80万卖到200万,到2000万,到1.8个亿,再到4个亿,翻着翻地往上滚。煤老板张合(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国土资源部门,管不了天,但地下搬不动的全归他们管,他们是管地球的。”

很多县级煤炭局长连任十几年,从来没有换过。除了部分官员入股煤矿外,张合一年在某些政府部门上“要花不少钱”,因为批准雷管炸药、处理越界开采和矿难等都要“关照”。

榆林的煤矿官司纠纷很多,曾经有人嘲笑当时正打官司的张合,“你是夹着包来打官司的,人家是提着麻袋来的,你别打了。”

套取煤炭资源

2003年10月,陕西省政府常委会决定,对由于省政府前几年已经给予一些煤田探矿权的单位,一律视作代表政府实施地质勘查,探矿权人无权处置矿权,其探矿权是否转让、转让给谁、如何转让,一律由省政府根据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和转化项目落实情况作出决策。对在陕西落实的转化项目,由省政府统一配置相应的煤炭资源。

煤化工产业是煤炭深加工产业,是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涉及面广,工程建设复杂,实施难度大。这就提高了取得采矿权的门槛,而陕西省政府在门槛外也就有了选择权。

2006年4月,榆林市与正大能源化工集团签订了240万吨煤制甲醇及甲醇制烯烃(MTO)项目协议;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兖矿100万吨煤间接液化项目协议。2006年8月,陕西省政府把榆树湾煤矿分别配置给兖州煤业和正大能源搞转化项目。

“榆树湾煤矿是当时国资委特批给榆林的,但后来被划给了其他一些人,他们花了十几万注册了一个公司,打着正大的牌子,20多亿吨煤的项目就这么被十几万套走了。”曾经主管榆林市煤炭事务的副市长王斌说。

与此同时,2006年3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110号文件同意中化集团、香港益业公司作为240万吨甲醇制烯烃(MTO)项目开发主体,进入“榆横矿区波罗井田”煤炭资源的精查。

作为陕西中化益业项目配套煤源的波罗煤矿储量丰沛,煤质优良,面积约340平方公里,地质储量约19亿吨,按正常预算,波罗井田价值可达上千亿。

两个项目异曲同工,腾挪之间,无非都是为了一纸采矿证。

早在2004年左右,在外人看来的一些正在磋商的大项目即将纷纷入驻榆林时,王斌就很反对,“其实那些所谓的大项目啊,都是一伙人找托挂牌的糊弄手法,为了骗取地方资源。”

当地一位煤化工項目的老总却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的煤化工项目相比起来正规得多,却由于各种原因,迟迟拿不到配套的煤田。

有意思的是,上述陕西中化益业项目配套煤源的面积约340平方公里“波罗井田”,和赵发琦与陕西省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合同书》的279.24平方公里的波罗——红石桥勘查区煤炭资源,大部分重合,而樊占飞当年代表村委会获得的面积为5.81平方公里的采矿区域又在赵发琦的探矿区域内——三个采矿证发展的历史于是就以这样高调的方式在同一片土地上迎头相撞。

这已就不再是樊占飞们和赵发琦们的“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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