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个一”强化“每天学习半小时”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监察本领
2018-11-19绛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 绛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葛 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则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和反腐败的中坚力量。为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绛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以“建设既懂纪又懂法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从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入手,采取“五个一”措施,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行“每天学习半小时”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监察本领,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确保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精通业务、人人胜任工作。
坚持“每天学习半小时”,在目标任务上有新认识
“积跬步以至千里,汇小流以成江海。”为推行好“每天学习半小时”工作机制,绛县纪委监委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围绕运城市纪委提出的“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目标,按照委机关“五讲五比”(讲政治、比信念,讲大局、比境界,讲纪律、比形象,讲责任、比担当,讲品行、比奉献)和“四化机关”(制度化、标准化、高效化、科学化)建设要求,坚持立足实用、务求实效和以考促学、以评促学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全员参与、突出主题、每月测试的方式,聚焦主责主业,紧扣职责定位,持续掀起了学习的热潮,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真正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升依规执纪、依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每天学习半小时”,在学习内容上有新安排
“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绛县纪委监委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围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目标,面对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做好“四学”。
一学政治理论。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等。
二学新修订的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重点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等。
三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等。
四学执纪监督监察有关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山西省、运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山西省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度》《监督执纪问责实务问答》等等。
坚持“每天学习半小时”,在方法步骤上有新举措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为保证学习和工作“两不误”,绛县纪委监委统一发放专门的“每天学习半小时”笔记本,在每天早上8点至9点这个时间段,以部(室)为单位,由各部(室)主任负责,组织本部(室)人员集中学习半小时,分管领导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每天参加所分管部(室)的半小时学习;各乡镇纪委、县直派驻纪检组在所在单位进行自学。
为确保每天半小时学习取得实效,让大家知道什么时间学什么、考什么,采取了“五个一”措施:
每月确定一个学习专题。每月结合工作需要选定一个学习专题,各部(室)、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学习专题,制定当月每天半小时的学习安排表,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组织本部(室)人员的学习。
每月举行一次笔记展评。笔记展评由委领导、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组成评查组,看笔记是否与学习内容相对应等,评出优秀等次,通过笔记展评以查促学,激发大家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每月组织一次专题测试。围绕每月确定的学习专题,建立题库,统一出题、组织考试、阅卷登分,每月考试题出100道,考试时间半小时。
每月公布一次测试成绩。在委机关大厅设立专门的学习公开栏,以部(室)、各乡镇纪委、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单位,将纪检监察干部每月考试的成绩张榜公布。
每月评选一次学习业务能手。以考试成绩为标准,每月评出10名学习业务能手;以部(室)、乡镇纪委、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考试平均成绩为标准,每月评出学习先进部(室)、乡镇纪委、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5个,评选情况在学习公开栏张榜公布。
坚持“每天学习半小时”,在落实责任上有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抓学习也是同样如此。绛县纪委监委从全局高度谋划,严格落实“每天学习半小时”的组织领导和相关部(室)责任。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落实组织责任,委班子领导率先垂范,亲自抓、亲自管,专门召开了“每天学习半小时”动员会,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到了“每天学习半小时”工作机制的重大意义;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要求,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干部认真学的浓厚学习氛围;落实部门责任,各部(室)明确各自职责,由涉及业务知识的部(室)牵头负责确定专题和统一出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干部监督室负责收卷阅卷,宣传部负责登分、评选和张榜公布,形成了既相互配合又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确保了学习不走过场,切实增强了学习的实效性,实现了“每天学习半小时”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责任,由干部监督室牵头,联合办公室和组织部,不定期对各部(室)、乡镇纪委、县直派驻纪检组每天学习半小时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按时组织学习、学习笔记与学习内容不对应、学习资料装订不完整、补考人员还达不到要求的,对相关部(室)主任、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谈话,并将谈话情况通报给分管领导、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对每次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统一组织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在本部(室)、所在单位(是党员的,同时在支部党员大会)做出深刻检查,并继续补考直到补考合格为止;将每月学习业务能手和学习先进部室和乡镇纪委、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评选、笔记展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促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有动力、学有进步、学有成效。
“学习贵在坚持,难在坚持一辈子。”现在,每天学习半小时已成为绛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学习常态。绛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在学习中拓宽视野、提升能力、增强本领,着力打造出一支既懂纪又懂法的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本栏目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