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瑶与汉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南岭走廊民族关系研究之一
2018-11-19袁丽红
袁丽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目标或理论指向即通过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中“合”与“和”的强调,来消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分化的问题,来维护和巩固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1]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关键是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和交融表现于经济、文化、政治、心理、社会和人口(血统)等各个层面。[2]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在理论上从宏观层面来探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而从微观层面研究民族之间如何进行交往交流交融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本文通过考察平地瑶①本文所称的平地瑶是指居住在平坝、丘陵地区的瑶族,除了自称“爷尼”“爷贺尼”“丙多优”的平地瑶外,还包括民瑶,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恢复或更改为瑶族和跟随母亲的民族成份报瑶族的人。与汉族的关系,从微观层面来探讨两个民族(族群)之间具体的交往交流交融情况。
一、平地瑶与汉族杂居的分布格局
平地瑶是从盘瑶中分化出来的一个支系,因其主要居住在丘陵和平坝地区而被称为“平地瑶”。“平地瑶”是它称,最早出现于明朝。明万历《江华县志》载:“上伍堡,乃平地瑶也。”平地瑶自称为“爷尼”“爷贺尼”“丙多优”,意为“瑶人”“瑶话人”“平地瑶”。平地瑶大多与汉族杂居在一起,相对于居住在高山的瑶族而言,平地瑶受汉族的影响较深,经济文化也较先进。
平地瑶主要分布在南岭走廊地区的越城岭、萌渚岭之间的丘陵和平坝地区,即湘南和桂东北地区。从行政区划来看,湖南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江永县和广西的富川瑶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是平地瑶分布最集中的地区,此外,湖南的道县、宁远、常宁、汝城和广西的灌阳、灵川、龙胜、平乐、兴安、荔浦、钟山、蒙山、昭平等县亦有平地瑶散居。
江华的平地瑶主要分布在县境西部的萌渚岭支脉勾挂岭以西至广西富川县边界一带的河路口、涛圩、白芒营等乡镇,人口多达16万人以上,是平地瑶人口数量最多、分布最为集中的县。[3]江永县的平地瑶主要聚居在县境东南、西南的萌渚岭山脉丘陵山地,按行政区划,则包括今松柏、上江、千家峒等乡镇以及清溪、古调、扶灵、勾蓝等四大民瑶地区,总人口达10万多人,占县内瑶族人口总数的90%以上。[4]96富川的瑶族分为高山瑶和平地瑶,平地瑶主要聚居在县境东部的东山五源和西部的西岭山脚平地,包括白沙、莲山、新华、福利、石家、葛坡、麦岭、油沐、朝东、城北、富阳、柳家等乡镇的75个行政村的288个自然村屯①以全村瑶族人口达50%以上者为瑶族村庄记录。。[5]441-444恭城的平地瑶主要分布在莲花、观音、嘉会、龙虎、平安、城厢及栗木等乡镇,四大民瑶主要分布在西岭、嘉会、平安等乡。[6]428-430除了上述4个县(自治县)外,与其毗邻的县也有部分平地瑶和民瑶分布。
江华、江永、富川、恭城等县(自治县)均是以瑶族和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地区,上述平地瑶分布区也是汉族聚居区。平地瑶与汉族处于交错杂居的状态,既有很多平地瑶与汉族聚居在同一乡镇的不同村寨,也有一些平地瑶与汉族交错杂居在同一村寨内。
二、汉族是平地瑶的重要来源
平地瑶是瑶族的一支,其族源除了宋元时期即已在南岭走廊地区居住的瑶族外,还有明清时期罗旁瑶民起义后迁来的瑶族。
宋代,瑶族就聚居在湘、粤、桂交界的南岭山区,“蛮僚者,居山谷间,其山自衡州常宁县,属于桂阳,郴、连、贺、韶四州,环纡千余里,蛮居其中,不事赋役,谓之猺人”[7]卷493。平地瑶的主流应是宋元时期即定居于此的瑶族,之后,由于封建政府的镇压和招抚,他们走出深山,定居于丘陵谷地,成为耕田地、纳租税的“良徭”“熟徭”。富川葛坡关源村李姓始祖李肇基于北宋咸平五年(1002年)由楚南迁居富川关源村立宅;油沐乡长塘廖姓始祖于南宋开禧二年(1206年)由湖南道县高岗山迁居富川黄沙岭,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入籍定居;石家乡黄竹村沈姓始祖森善于元明之际迁居富川,明朝洪武年间被广西总兵官韩观招抚,立宅黄竹源,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攒造黄册入户口。[5]454据清同治《永州府志》卷五记载,居住在永州(今湖南江华) 上五堡的平地瑶“李东仂等十七户约三百名”,于明洪武初年被“县令周于德协同百户韩恩抚瑶下山,准买大同乡民田,秋粮一百四十一石三斗零为业,编户四十有五,每宿俭点一人为千长,又立瑶老为之约束。后有征调,惟听韩恩后裔遣使”。有一部分平地瑶是明代从广东罗旁山区迁来的瑶族。据荔浦县雷姓1991年新编的《雷氏尚朝公宗谱》记载,雷姓先祖在明朝成化年间从广东罗旁山区迁居平乐府大浪、简听、兰川、苍板等地,后移戍头冲和三冲,即今荔浦新坪乡的八鲁、高寨以及东(昌) 镇的龙田等地。[3]
南岭走廊自古以来就是中原进入岭南的重要通道,自秦始皇统一岭南以后,就不断有中原汉人迁入,其中就有一部分汉人融入瑶族当中,成为平地瑶、民瑶的一部分,其中既有到此任职的汉族官员和戍守官兵,也有汉族流民。
一些汉族官员到湘南桂北瑶族地区任职后定居,由于长期与瑶族杂居,最后融入瑶族当中。富川朝东镇塘源村唐姓的始祖原籍浙江衢州,北宋末年官永州,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由永州避乱至岭南,途经富川福溪(今富川油沐乡福溪村),见山川秀美,遂留居其地,其后裔分居本县今新华、葛坡、富阳、福利、白沙等乡镇以及钟山、恭城、江华等县。[3]据恭城栗木镇大石桥屯《田氏族谱》记载:“吾始祖田福公原籍山东省青州府益都县人也,生于宋太宗七年(982年)五月十日辰时,进士出身,任昭州刺史,则掌民政,而又广统军事。不幸于北宋庆历四年(1044年)殁于所。”恭城栗木大合村《欧阳氏族谱》序载:“东晋八王之乱举族奔长沙,隐姓埋名七代。隋初到江西吉安府,唐末欧阳宠到湖南春陵任检察官,落居湖南永阳(江永),元朝至元年间(1279-1294年)欧阳立诗到平乐府任经干,期满后来到恭城北乡,先居狗头源,第3代移居大合村。”
有的平地瑶祖先是到此戍守的汉族官兵的后代。明代洪武年间在富川设有守御千户所(驻灵亭乡),清代雍正年间,又在麦岭、牛岩、小水峡、长圳、龙窝等地“分建营舍,设兵汛防”[8]卷123,戍守在此的兵员虽有被招抚的本地瑶族,但其主体应是从外地迁来的汉族移民。这些戍兵是富川境内平地瑶的主要来源,时至今日,灵亭和麦岭仍是富川境内最大的平地瑶聚居地。灌阳操平话的白领瑶主要包括袁、梁、侯、罗等四大姓氏,故又称“四姓瑶”,原居桂林府义宁县(今临桂、灵川两县交界地区),明代初年来灌阳平定“瑶乱”,因功封居盐田源一带(今灌阳西山境内)。后因长期与当地瑶族杂居,深受影响,他们逐渐被当地汉族视为“异己”的瑶族。[3]
由于明清封建政府对瑶人和汉人实行不同的赋税征收标准,瑶人的赋役负担普遍比汉人要轻,因而一些汉族移民隐瞒真实身份,投入瑶籍,久而久之亦成为瑶人。据清代成守廉的《蓝山县图志》卷十四载:“凡平地徭类别又分为二种,一种由高山徭之进化者……(一种)由汉人之他处转徙来蓝(山)者,见徭俗淳,林业蕃,赋役较轻,科名易取,因投入徭籍云。”“汉人因避徭役诛求,举家窜入,日濡月染,凡饮食、衣服、器用渐与真瑶无异。”[9]卷四据恭城栗木镇上枧村潘氏宗祠《令公碑记》载:“盖闻事始祖潘安平公原籍江西吉安府吉水县红桥村人氏,迁居桂林府粤头村,所生三子仁虎、仁威、仁亮。吾祖仁威公人繁,各意移居平乐府恭城北乡。”“龙虎乡龙岭村岭尾屯黄姓,元末时,始祖黄敬五由江西吉水县迁广西恭城北乡。”[10]34-35潘姓和黄姓始迁祖均为汉人,后来融入瑶族中,成为平地瑶。据同治《江华县志》卷十二载:“大约盘、李、周、赵、沈、郑、邓、唐为真瑶,他姓为赝瑶。”“赝瑶”应该是指原本是汉人,后来融入瑶族中的那部分瑶人。
聚居在湖南江华和广西富川的“梧州人”是一个较特殊的族群,江华的“梧州人”被划为瑶族,而富川的“梧州人”则被划为汉族。据乾隆版的《富川县志》记载,历史上“梧州人”被称为“梧州流民”。据农辉锋和徐杰舜的研究,认为梧州人祖先是明朝以后从福建、广东、梧州等地迁来的[11],他们的语言“梧州话”属桂北平话系统。[12]从语言和迁出地来看,其祖先应该是汉人。
一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被认定为汉族,20世纪80年代以后整个支系或整族重新被认定或更改为瑶族的,或多或少与汉族有关系。有些先祖是汉人,有些虽本是瑶人,但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地位低下,为了入学和做官,被迫隐讳和更改民族。“以前不准瑶族考举人、秀才,并划定地区,栗木观音乡叫瑶山口以内的观音,狮塘十排瑶,周姓是一排,凡瑶族不准考举人、秀才,观音以外的地区可以考举人、秀才,所以上宅乡有一部分文武官员,十排瑶可以考,但谁考要改姓才能考,观音乡盘炳清改为陈炳清。”[13]据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虎乡实乐屯的《王氏族谱》记载,其“始祖王元号乐荣,系南京苏州府吴县小港村人,……明洪武四年(1371年)由进士奉简命苙任广西平乐府正堂”。王氏的先祖从江苏迁来,到现在已经27代,因长期与瑶族通婚,语言与风俗习惯与当地平地瑶基本相同。以前一直是报汉族,20世纪80年代整个家族改为瑶族。钟山县清塘镇上水东村的唐姓,原来报汉族,因为其祖先是从平乐县源头镇新村迁来的,而平乐县新村的唐姓族人是瑶族,所以在80年代整个村的唐姓族人都变更为瑶族。
当然,也有一些先祖是瑶族,已经汉化了,被认定为汉族,至今未要求恢复或更改为瑶族的,如钟山县城厢镇的莫姓,据说其祖先是瑶族,其家族有关于先祖从千家洞迁来的传说,但现在的民族成份是汉族。
还有很多与瑶族通婚的汉人,他们的子女及其后代的民族身份都变更为瑶族。与清代一些汉人为避徭役而改投瑶籍的情况有点相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为对少数民族有优惠政策,一些汉人按照政策改为瑶族。这部分人的绝对数并不小,虽然他们在民族文化上没有瑶族化,但他们的民族身份已是瑶族,在民族心理上他们是认同瑶族的,但同时他们也认同汉族。而若干代人之后,他们的后代在民族心理上有可能只认同瑶族,不再认同汉族。
三、平地瑶与汉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平地瑶和汉族共同生活在南岭走廊地区,长期杂居在一起,两者既有社会交往,又有经济技术交流和文化交流,还有民族身份的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关系十分密切。
(一) 社会交往
1.通婚
人们把族群间的通婚情况看作是测度不同族群相互关系和深层次融合程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14]437平地瑶与汉族之间,一直以来都存在互相通婚的情况,甚至还有一些汉族男子到瑶家做上门女婿。在湖南江华,“虽然统治阶级禁止汉人与瑶族通婚,但在劳动人民之间,结亲的例子不少,早在清朝,就有瑶族招汉人做女婿的。后来越来越多”[15]70。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平地瑶与汉族之间的通婚更加普遍。在平地瑶主要聚居的恭城瑶族自治县,据当地婚姻登记部门提供的数据,2016年全县登记结婚的有3019对,其中未登记民族成份的有246对,有效数据为2773份,而汉族与瑶族通婚的有1153对,占41.58%,瑶汉通婚的比例之高由此可见。而在平地瑶散居区,瑶汉通婚的比例也不低。据钟山县婚姻登记部门提供的数据,2016年全县登记结婚的人有4533对,其中未登记民族成份的有518对,有效数据为4015份,其中汉族与瑶族通婚的有553对,占13.8%;钟山县的瑶族人口只占总人口的9.59%,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4.2%。①婚姻登记材料由钟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供,人口比例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户籍人口数计算。2016年平乐县全县登记结婚的人有3100对,其中汉族与瑶族通婚的有683对,占22.03%;平乐县的瑶族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5.18%,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8.55%。②婚姻登记材料由平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供,人口比例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户籍人口数计算。也就是说,这两个县的瑶族与汉族通婚比例都远高于瑶族人口的比例。一般来说,当两个族群集团的通婚率达到10%以上时,我们可以判断说这两个族群之间的融合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关系也比较和睦。[14]205-206平地瑶与汉族通婚的比例远远超过10%,可见这两个族群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
2.拟制亲属关系
除了通过互通婚姻结为姻亲关系外,不同民族之间还有通过结拜、认契等仪式构建起来的拟制亲属关系。结拜(或称认老同、打老庚)是同性之间结为异姓兄弟(姐妹)的一种方式。恭城男性多有结拜伙契习俗,双方年龄不限,只要志趣相投,同心知己,即行结拜,逢年过节,经常来往;遇有困难,互相帮助,情同手足。平地瑶与汉族结拜和认老同的情况较普遍存在。钟山县平地瑶聚居的沙坪村的赵某,现年88岁,他有两个汉人老同,现在虽然两个老同都已去世,但他们的儿孙每年春节还来看望他。不过近年来,随着大量年轻人外出打工,认老同的现象明显减少了,30岁以下的已较少有人认老同。
认契是平地瑶与汉人之间另一种较常见的社会关系。在恭城,如果谁家的小孩多病,会认养爷养娘(或称契爷契娘);有的给孩子架花桥,被认的一方叫架桥舅爷。认养爷养娘和架桥舅爷都不限民族,有认本民族的,也有汉族孩子认平地瑶人为契父(母)或平地瑶的孩子认汉人为契父(母)的,认了之后就像亲戚一样互相往来。不过,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小孩认契爷契娘的现象已经较少了。在其他平地瑶与汉人杂居地区也有类似情况。
3.生产生活互助
瑶族与汉族之间友好往来、互相帮助古已有之,并一直延续到现在。一些瑶族刚迁入时,就得到了当地汉族的帮助。据恭城三江乡的瑶族老人们说:当他们进入到现在的住地时,当地已经有一种叫作“郎公”的人居住着,这些人人数并不多,是讲官话(汉语方言)的。瑶族初来时,正是四月青黄不接之时,瑶族纷纷向“郎公人”借粮充饥,每借必得,从未遭到拒绝。后来“郎公人”自动迁到淘川源口的郎公村居住,他们走后,瑶族才自耕田地。[16]284(江华)槁梧大队的汉族人陈用树,1944年被国民党抓兵,他躲到瑶族唐仔家一年多。1946年年关,唐家的猪被土匪抢走了,无法过年,陈用树、陈用金两兄弟送猪和米给他过年。[15]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恭城)凤岩村(汉族村)主动分出三百万元旧币的胜利果实给石口大村(瑶族为主)。[16]285土地改革时,富川柳家源的瑶族主动将好田和房子分配给汉族贫农。在互助合作运动中,瑶汉两族人民一同组织了互助组,互相换工,互相借用生产工具和支援粮食。[17]96改革开放后,这种互帮互助的情况更是普遍存在,特别是杂居在同一个村或社区的瑶汉群众,或是同学、同事、朋友之间,谁家有困难,周围的人都会伸出援助之手,不会考虑对方是什么民族。
(二)经济技术交流
1.商贸往来
经济交往是民族间最基本的交往形式,不同民族间的接触大多是从经济交往开始的。平地瑶与汉族之间的经济交往范围广频度高,有着频繁的商品贸易往来。
富川的富阳圩以汉族为主,还有部分壮族和瑶族居住。“在很久以前,富阳就已成为这一带地方汉、瑶、壮各族人民经济交往的中心。瑶族出产的农副产品和他们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大都在这里进行买卖。”[17]253“瑶族进入恭城后,多居于山地,土地广,林产丰富。汉族多居于丘陵及平地,农业生产发达,彼此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关系是比较好的。”[18]160“据瑶族老人们讲,他们所使用的生产工具,多数是从汉区运进来,再经自己加工的。”[16]285富川“汉族地区需要的某些物资则仰给于瑶族的供应,如生活用具木瓢,主要来源于瑶族聚居的村庄。”[17]96“在靠近山脚上的洋冲、柳家源等瑶族村,经常有汉族小商贩入村贸易。”“(瑶人)穿衣所用的布多靠买进棉花纺纱织布,他们将买进的棉花请汉人弹好后,搓成约一尺长的棉条,再由妇女纺纱。”“瑶族人民穿的上衣,都是请附近汉族人民做的。”“柳家源最早经营店铺的是瑶族邓怀德,到他店铺里购买东西的除了该村的瑶族人民外,尚有邻近村庄的汉族人民。”[17]124-125可见,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商品经济并不发达的年代,汉族与平地瑶之间的商贸往来已经十分普遍。
改革开放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平地瑶和汉人之间的商贸往来更加频繁,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起合伙做生意的也很多。近年来,恭城的平地瑶大多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大面积种植柿子、桃子、柚子等果树,水果及其加工品大量销往外地,同时发展生态旅游业,吸引了众多外地汉族游客前来旅游观光。恭城的龙虎乡与江永的粗石江镇相邻,两个乡镇的集贸市场仅相距四公里,又有两省主要交通要道经过,群众往来十分便利。每逢两地圩日,市场上产品种类繁多,两地的瑶族和汉族群众纷纷到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或购买生产生活所需物品,交易十分活跃。特别是龙虎乡沙田柚丰收的季节,吸引大量湖南各地的客商前来选购沙田柚,全乡每年约有三成以上沙田柚是由湖南客商购买,并销往湖南长沙、常德等地。
2.技术交流
富川的富阳是平地瑶与汉族杂居地区,瑶族向汉族学习较先进的技术,瑶汉之间在经济上互通有无。据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历史调查,富川的“瑶族人民所使用的铁制生产工具和打猎的猎枪大都是由汉族提供的。瑶族原来没有掌握打铁的技术,到了广西解放前不久,平地瑶聚居的柳家源已有两夫妇开炉打铁,为邻近瑶、汉族人打制和修理各种铁制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他们的技术也是到汉族地区学来的”[17]95-96。“瑶族本不会造纸,到了1930年,一个叫作周必和的汉人由湖南来到了富川,到瑶家上门入赘,周必和会造纸,于是造纸的技术也就随着他的到来而传给了瑶族人民。”[17]96不单是瑶族向汉族学习技术,汉族有时也向瑶族学习技术。江华的“翻身队同顶冲周姓和毛姓的汉人,他们是从零陵搬来的,开始时并不知道如何种树,只知道开山种土,后来与瑶胞共同生产,学会了种树子”[15]70。
恭城的龙虎乡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面积种植沙田柚等水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此影响下,湖南省江永县粗石江、桃川等与龙虎乡毗邻的乡镇想建立沙田柚生产基地,龙虎乡的瑶汉群众在引进优质品种和栽培技术方面予以倾力支持,给毗邻边界区域农户提供柚苗累计达80万株以上。当地政府还组织协调种果示范户和县水果专家到粗石江、桃川等乡镇开展栽培技术和经验的交流工作。近年来,龙虎乡与江永县进行水果技术交流的人员3000多人次,培训果农10000多人次。民族间的技术交流既有利于提高彼此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增进民族间的感情,促进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 民族文化交融
民族之间在交往交流中的文化交融,是民族文化能够得以发展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民族交融最为直观的一种表现。[2]在民族文化交流过程中,总体来说,平地瑶与汉族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吸收,但汉文化对平地瑶的影响较大,平地瑶文化中有很深的汉文化烙印,当然,汉族在某些方面也受到平地瑶的影响。
1.宗教信仰
在宗教信仰方面,平地瑶和汉族虽然有各自信仰的神灵,但其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而平地瑶受汉族的影响较大,汉族神灵诸如雷神、土地神、社神、山神、灶神、财神、门神、关帝、城隍、孔子等都被平地瑶接受,汉族的风水观念、宗族观念、祖先崇拜等也大多被平地瑶接受。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调查,恭城(三江的)平地瑶与山公瑶所信奉的庙宇与偶像,绝大部分是“郎公人”(讲官话的人)遗留下来的。据说平地瑶在还“清兵愿”时,还得要用广西普通话(官话),还盘古愿时,间或也夹杂一些官语,只是还祖宗愿时才完全用瑶语。牛尾寨的山公瑶黎姓,在还祖宗愿时却是用广西普通话。[16]284-285讲官话的“郎公人”应该就是讲桂柳话(西南官话)的汉人。平地瑶的信仰中最有特色的就是供奉瑶族始祖神盘王,在一些瑶族村寨有盘王庙,过盘王节。但在平地瑶中过盘王节做还盘王愿的瑶族村寨占比并不高,很多平地瑶人不信奉盘王。在一些汉、瑶杂居的村寨,有共同供奉同一神灵的现象。如恭城西岭镇龙岗村是一个瑶汉杂居的村,在山头上有一个庙,当地瑶族和汉族群众都到庙里供奉。富川麦岭镇的潮水上村以汉族为主,潮水下村以瑶族为主,但两个村均供奉一个俗称“九月庙”的庙宇。
2.风俗习惯
由于平地瑶与汉族之间交往频繁,相互通婚,因此他们的生产生活习俗相似,节日习俗也越来越趋同。与汉族一样,平地瑶也过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等节日,过节的方式也大体相同。而瑶族最有特色的节日就是盘王节。盘王节既有各家各户过的,也有同宗同族或全村人集聚进行的,其中规模最大的就是由湘粤桂三省区交界地区的10县(市)共同发起举办的南岭瑶族盘王节,时间是在农历十月十六。自1992年由贺县(现贺州市八步区)举办第一届湘粤桂三省区10县市南岭瑶族盘王节之后,每两年举办一次,由各县市轮流坐庄。每届盘王节,都吸引着全国各地的瑶汉等民族同胞前来参加。盘王节现已成为全国瑶族同胞最盛大的节日,也是宣传瑶族文化的一张名片。
恭城的瑶族和汉族在饮食、民居建筑、日常生活方面均大体相同,传统民族服饰已很难看到。如在饮食方面,喝油茶已成为恭城各民族共同的饮食习惯,一般早餐和中餐都习惯在家打油茶,有客人来了也会打油茶招待。不管是瑶族还是汉族,都喜欢吃糯米食品,有大肚粑、白糍粑、汤圆粑、肉粑、水浸粑、粽粑等各种糍粑。平时吃早餐或中餐喝油茶的时候除辅以米花、油果等食品外,也以各种糍粑佐餐。
汉族与瑶族的婚嫁习俗相互影响。据民国版《恭城县志》载,瑶族早期婚姻是“十月朔祭都贝大王,或者社日,男女聚歌,游戏成婚,不论同姓,不用花轿,亦无茶会,极其自由”。直至清末民初,莲花、三江、观音、西岭等地瑶族青年,仍有通过对唱山歌、走亲串寨,写爱情山歌信而结为夫妻的。[6]434-435后来,由于受到汉族封建思想的影响,逐步形成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买卖婚姻制度。汉族的婚姻形式主要为娶亲婚。瑶族除了娶亲婚之外,入赘婚也较为普遍,有女无子的家庭可以招郎入赘,有儿有女的家庭也可以留女儿在家招郎,儿子去上门。瑶族的入赘婚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受此影响,汉族地区的入赘婚也逐渐增多,既有招郎上门的,也有去当上门女婿的。恭城的龙虎乡实乐屯,原来整个屯都是王姓,因为招上门女婿的人家,其子女有部分随父姓,所以现在屯里除王姓外,还有周、范、梁、黄、史等姓,上门女婿中汉族人多一些,也有部分瑶族人。
3.语言
有人认为平地瑶语言是汉语方言。[19]也有人认为平地瑶语言是瑶语的一种。[20]不管平地瑶语言是属于瑶语还是汉语方言,有一点可以明确,在平地瑶和汉族杂居地区,汉语方言(主要是“西南官话”)是主流语言,也是瑶族对外交往、交流的主要语言。即使母语是讲瑶话的平地瑶人,也基本上都会讲当地的汉语方言。而且有很多平地瑶是以汉语方言作为母语的,如平地瑶中的“保庆人”和“梧州人”所讲的语言就是汉语方言中的湘方言和桂北平话。有一些平地瑶人不会讲瑶话,家庭内部也是讲桂柳话。与瑶族杂居的一些汉人也会讲瑶话。江华的“金元队54户人家,有4家汉族,他们全会瑶话”[15]70;恭城西岭乡有一些汉人会讲平地瑶话。
(四)民族身份和民族血统交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瑶族由于长期受到压迫和歧视,地位低下,不能入学和做官,一些瑶族改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实行民族平等的政策,经过民族识别,一些瑶族恢复和更正了原来的民族成份。20世纪80年代以后,根据民族政策,一些汉族更改为瑶族。由汉族更改为瑶族成分的那部分人,有很多是父辈或祖辈与瑶族通婚的,按照民族成份既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的政策,更改为瑶族。
由于统治阶级实行民族歧视政策,地位低下,不能入学和做官,不少少数民族被迫隐讳和更改民族与姓氏。如栗木上宅村的周姓,原属瑶族,为了能考取功名,升官发财,隐瞒自己的民族成份,自称为民人。永乐十八年(1420年),周嘉宾庚子科中解元,重修谱书,修改内容,又曾经改过姓,原香火敬奉盘、毛、周,以后敬奉周为主,其他不敬奉,也不认自己是瑶人。再如观音乡的盘荣卿,在光绪年间,用金银买一秀才,改为陈荣卿,不承认是瑶人,说是民人。[13]11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恭城的汉族人口占绝对优势,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低。据统计,民国17年(1928年),全县131088人,其中瑶族14078人,仅占总人口的10.74%;壮族3915人,占2.99%,汉族113095 人,占 86.27%。[6]4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根据党的民族政策,派出专家组开展民族识别工作,对各民族的来源、血统、生产、生活习俗和语言等进行多次调查,并根据群众的要求,恢复和更正了原来的民族成份。很多原来报汉族的家族恢复瑶族或壮族民族成份。也有一些已恢复少数民族成份的又报汉族。“栗木镇沿平川江东西两岸的16个行政村的瑶族约一万多人,情况比较复杂,其来源大部分是经过湖南迁入广西,有的原来在解放前自认为瑶族,解放后报汉族;有的本来是瑶族,解放前已改为汉族;有的解放后经调查已承认其为瑶族,后来自己又报为汉族,这都是有其历史社会原因的。”[18]157
根据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国家民委(1981)民政字601号文件《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处理原则的通知》的精神,经各县民委、民族调查工作组的调查,有一大批人恢复和更改为瑶族。从1982年7月1日至1988年12月23日止,恭城全县共恢复瑶族成份的有28953人,随母更改为瑶族成份的有28358人,合计57311人。其中较大规模更改的有两批,1983年3月4日批准恢复瑶族成份的共计5463人;1984年10月16日,批准恢复和更正为瑶族成份的共有14632人。[6]462
因为孩子的民族成份既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孩子,父母双方有一方是瑶族,一方是汉族的,孩子的民族成份大多报瑶族。因此,即使是在汉族村寨,因为与瑶族通婚很普遍,年轻一代中也有不少瑶族。进入21世纪以后,大规模更改民族成份的情况已经没有了,但个别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还不少。如有一些父亲是汉族,母亲是瑶族的家庭,小孩出生的时候跟父亲报汉族,上学以后特别是上中学之后就要求更改为瑶族,每个县都有不少这种情况。
由于瑶汉通婚普遍,很多家庭中既有瑶族也有汉族,他们的后代拥有两个民族的血统,民族血统的交融使他们在民族心理上既认同瑶族,也认同汉族。
四、交往交流交融中的民族关系
(一)民族界限不分明,都认同中华民族
在湘南桂北的汉族与平地瑶杂居地区,民族界限不分明,两个族群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据民国《平乐县志》卷二记载:“当时瑶亦有数种,有熟瑶,有生瑶,有白瑶,有黑瑶。生瑶在穷谷中,不与华通,熟瑶与州民同化已久者,自忘其为瑶族、壮族,外人亦几难于分辨。”熟瑶也就是平地瑶。可见,在民国时期,平地瑶就与汉人没有多大差异了。由于两者长期的交往交流,尤其是血缘的交融,民族文化早已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在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并没有很明显的区别,即使是当地的人有时也分不清谁是瑶人谁是汉人。我们调查组去调研的时候,民族局的同志告诉我们某个村是汉族村,我们到村里调查采访的时候发现,其实那个村只有一部分汉族,还有一部分是瑶族。
从总体来看,在平地瑶与汉族杂居地区,有民族文化汉化,民族身份瑶族化的现象。但不管是汉族还是瑶族,都认同中华民族。我们采访的时候,有的村民就表示:“其实是汉族还是瑶族并没有多大区别,反正大家都是中国人。”
(二)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平地瑶与汉族之间频繁的交往交流交融也利于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同时也有利于加强两省区的经济文化交流。由于没有民族隔阂,分居在湘桂两省(区)交界地区的平地瑶与汉族之间的交往交流极为普遍。
历史上,龙虎关是从中原进入岭南的一条重要通道,是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和湖南江永县之间的一个重要关口。如今,一条宽敞的公路从这里经过,把两个省(区)连通起来,也让两省(区)间的民族交往交流更加便利。近年来,恭城和江永两县经常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交界的两个乡镇间(恭城的龙虎乡和江永的粗石江镇)搭建民族团结进步的交流平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经济技术和文化交流活动。如今,边界两地各民族相互交融,团结和谐,实现连续25年无两省(区)边界纠纷,两县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恭城瑶族自治县两度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与毗邻县乡共同谱写了一曲湘桂边界民族团结进步的新乐章。
中国历史上,汉族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壮大,除了自身的繁衍之外,少数民族的汉化是其不断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因素。与此同时,也有一些汉族融入少数民族当中。南岭走廊自古以来就是从中原进入岭南的重要通道,诸多民族在这里迁徙、流动,最终形成多民族交错杂居的格局。在此聚居的各民族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彼此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未停止过。从宋元时期至当代,平地瑶与汉族杂居在一起,两者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在各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既有汉族融入平地瑶之中,也有平地瑶融入汉族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当代,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仍在持续而且更加深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发展。